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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法律是有其局限性的,法律体系的形成不等于立法工作已大功告成,还有新的立法任务有待完成;还有司法、执法、守法方面的艰巨任务有待付出更多的努力,克服更大的困难。另一方面,法律不是万能的,在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还有契约、伦理、道德、审美情趣、公民意识、科学理性、家庭文化等等,都是法治建设的文化环境,影响着立法、司法、执法、守法。这些调节手段互相依存、互相制约,既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从而相得益彰;也可能相互抵牾、相互掣肘从而相消相殒。欲推动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十分重要的便是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