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中国封建社会延续了千余年之久的宰相制度被明朝彻底废除了,尽管明代废相有其诸多理由,但从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去考察,却是弊大于利,得不偿失的。
关键词:明朝 宰相 宰相制度 弊端
一、宰相功能的难以替代性
(一)谋议权。所谓谋议权,就是参与国家重大事务决策的权力。凡朝廷的重大决策、重大方针、法令和措施的提出、施行宰相都要参与讨论、研究。
(二)直接上奏皇帝的权力。宰相遇到朝廷有重大军国大事,可以奉诏、奉命,也可以直接上奏皇帝,表达自己的意见,供皇帝参考。张安世为大司马车骑将军时,领尚书事,“每定大政,已决,辄移病出,闻有诏令,乃惊,使吏往丞相府问焉。自朝廷大臣莫知其与议也”。
(三)选拔、荐举、任用或罢免官吏的权力。在宰相拥有的各项权力中,用人权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上到中央官员,下至一般官吏,宰相都有权力举荐和任用,当然,也有权力罢免其职位。
(四)对于一般政务的决策权。宰相对于朝廷内外的一般政务,有权直接处理,无须请示皇帝。
总之,宰相的地位非常特殊:“受命天子,总理万揆”在皇权国家里,在某种程度上宰相的作用甚至比天子还要重要,因为专制帝王虽然高高在上,大权在握,但宰相处在皇帝和各部门之间,在皇帝和各部门之间充当“桥梁”;同时,宰相又是道德和忠诚的象征,它是确保皇权不被滥用的一道防线、一种保证。由此可见,宰相的功能是任何人、任何机构都难以替代的。
二、明朝废相的弊端
(一)弊端之一:废除宰相以后,一切国家政务都要皇帝亲自处理,这很难办到。据吴晗先生统计,洪武十七年九月一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内,内外诸司呈送皇帝的奏章,就有一六六六件,总计说了三九九一件事。由此可见,没有宰相的协助与辅佐,皇帝是无论如何都看不完这些奏章的,更别提处理与决断。如果全国大小政务不能及时地、有效地得到处理,不仅会损害到民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会危及官僚集团的利益,从而导致政府内部矛盾的激化,进而危及到皇帝的统治。
(二)弊端之二:废除宰相以后,皇帝在决策上更容易走极端、更容易专断。宰相的职能就是辅助帝王主宰国政,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在处理政务方面,宰相可以向皇帝提供一些意见,供皇帝参考,有时,一些事务可以有宰相集团直接处理,皇帝不必过问。但宰相废除以后,皇帝只能一人处理大小事务,这样以来,皇帝在决策上难免会走极端,使一些决策缺乏科学性。隆庆六年(1572),神宗即位,年仅十岁,遂取消每日上朝之制,改为每逢三、六、九日上朝。
(三)弊端之三:内阁垄权致使朝政废弛和紊乱。宰相废除之前,官僚系统易保持平衡,虽然,历代宰相都是政府的首脑,官僚集团当中的最高级官职,其地位之隆,职权之重,除君主以外,没有任何人能与之相提并论。但是,历朝的相权在原则上是不可以独自占有的。秦朝和西汉初期,虽只设一相制,但有太尉、御史大夫在其左右,以分其权,共同辅佐皇帝,以后汉代有了三公制,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由此可见,宰相的权力虽然很大,但始终有制约其的力量。因此,宰相不易垄权而致使朝政废弛和紊乱。
宰相废除以后,皇帝一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全国大小政务,于是便设置了内阁。内阁作为皇帝的秘书处,协助皇帝处理大量的公文奏章。在初期,内阁的职权完全不能和原有的中书省相比拟,内阁大学士更不同于丞相,当时的内阁完全是一个辅助性的办事机构,大学士也不过是一些与皇帝比较接近的文书工作人员而已,他们的职务是纯事务性的,而非政务性的。内阁于君主政治不仅毫无制约与积极的影响,相反张璁以后的内阁阁臣,尤其是首辅,以绝对逢迎皇帝为固宠,他们地位的提高、权势的扩大,都以对君主完全依附为前提。有的还不惜出卖灵魂,丧失气节和立场。他们以玩弄职守、牺牲国计民生为代价,换取了所谓阁权的提升和首辅的专断地位。
再者,废除宰相以后,各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相互协调、相互合作,最终导致紊乱。明代部院分理天下政务,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上并无转承机构,所以明代六部及都察院之地位比历史上任何一朝都高。明代各部院与内阁之间,各部院之间相互斗争、相互制约,他们的矛盾日趋严重,这就使得各部门无法相互协调起来,无法相互合作,从而大大消减了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因此,内阁制更容易打破官僚系统的平衡,更容易导致垄权致使朝政废弛和紊乱。
(四)弊端之四:更容易导致太监乱政且程度更甚。宰相废除以前,宰相直接辅佐皇帝处理政事,宦官很少有机会插手于政务。虽然有些朝代宦官干预朝政,但宰相都能有效的干预、制约其力量,不至于使其肆无忌惮
宰相废除以后,明设置了内阁来代替宰相的功能,阁臣利用代皇帝批答题奏的职权,影响或操纵部院。内阁假手部院题请某事,自己又利用票拟之权,批评自己的主张,内阁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官僚系统的平衡即被打破,这严重威胁了皇权。再者,宰相已被废除,这时皇帝不得不转而依靠在自己身边的宦官,利用他们来处理和监视国家机关的活动,以保护自己的统治权益不受侵害。起初,宦官的职务只是辅助性的,对皇帝也只是提供建议供其参考,但到了后来,宦官逐渐掌权。宦官组织又和特务组织——东厂、西厂、内行厂结合在一起,残酷镇压广大人民,并严密监视内外百官。显然,内阁无法牵制和制约宦官的职权,内阁制度也无法发挥宰相制度的作用,更无法替代其功能。这就说明,内阁制度更容易导致太监乱政,且程度更甚。因此,明中期以后的太监乱政比任何朝代都要严重。
宰相功能的难以替代性以及其存在和服务于封建社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决定了宰相制度废除后会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宰相废除以后,一切国家政务都要皇帝亲自处理,皇帝在决策上更容易走极端,更容易专断,而替代宰相职能的内阁,更容易垄权致使朝政废弛和紊乱,且由此产生的太监乱政程度更甚,最终导致明朝在内忧外患中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参考文献:
[1][东汉]班固撰.《汉书》卷五九《张安世传》[M].北京:中华书局
[2]吴晗著.《明史简述》[M].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
[3][明]王锜撰.《寓圃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4]张晋藩 王超著.《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5]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6]张显清 林金树主编.《明代政治史》(上册)[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关键词:明朝 宰相 宰相制度 弊端
一、宰相功能的难以替代性
(一)谋议权。所谓谋议权,就是参与国家重大事务决策的权力。凡朝廷的重大决策、重大方针、法令和措施的提出、施行宰相都要参与讨论、研究。
(二)直接上奏皇帝的权力。宰相遇到朝廷有重大军国大事,可以奉诏、奉命,也可以直接上奏皇帝,表达自己的意见,供皇帝参考。张安世为大司马车骑将军时,领尚书事,“每定大政,已决,辄移病出,闻有诏令,乃惊,使吏往丞相府问焉。自朝廷大臣莫知其与议也”。
(三)选拔、荐举、任用或罢免官吏的权力。在宰相拥有的各项权力中,用人权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上到中央官员,下至一般官吏,宰相都有权力举荐和任用,当然,也有权力罢免其职位。
(四)对于一般政务的决策权。宰相对于朝廷内外的一般政务,有权直接处理,无须请示皇帝。
总之,宰相的地位非常特殊:“受命天子,总理万揆”在皇权国家里,在某种程度上宰相的作用甚至比天子还要重要,因为专制帝王虽然高高在上,大权在握,但宰相处在皇帝和各部门之间,在皇帝和各部门之间充当“桥梁”;同时,宰相又是道德和忠诚的象征,它是确保皇权不被滥用的一道防线、一种保证。由此可见,宰相的功能是任何人、任何机构都难以替代的。
二、明朝废相的弊端
(一)弊端之一:废除宰相以后,一切国家政务都要皇帝亲自处理,这很难办到。据吴晗先生统计,洪武十七年九月一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内,内外诸司呈送皇帝的奏章,就有一六六六件,总计说了三九九一件事。由此可见,没有宰相的协助与辅佐,皇帝是无论如何都看不完这些奏章的,更别提处理与决断。如果全国大小政务不能及时地、有效地得到处理,不仅会损害到民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会危及官僚集团的利益,从而导致政府内部矛盾的激化,进而危及到皇帝的统治。
(二)弊端之二:废除宰相以后,皇帝在决策上更容易走极端、更容易专断。宰相的职能就是辅助帝王主宰国政,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在处理政务方面,宰相可以向皇帝提供一些意见,供皇帝参考,有时,一些事务可以有宰相集团直接处理,皇帝不必过问。但宰相废除以后,皇帝只能一人处理大小事务,这样以来,皇帝在决策上难免会走极端,使一些决策缺乏科学性。隆庆六年(1572),神宗即位,年仅十岁,遂取消每日上朝之制,改为每逢三、六、九日上朝。
(三)弊端之三:内阁垄权致使朝政废弛和紊乱。宰相废除之前,官僚系统易保持平衡,虽然,历代宰相都是政府的首脑,官僚集团当中的最高级官职,其地位之隆,职权之重,除君主以外,没有任何人能与之相提并论。但是,历朝的相权在原则上是不可以独自占有的。秦朝和西汉初期,虽只设一相制,但有太尉、御史大夫在其左右,以分其权,共同辅佐皇帝,以后汉代有了三公制,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由此可见,宰相的权力虽然很大,但始终有制约其的力量。因此,宰相不易垄权而致使朝政废弛和紊乱。
宰相废除以后,皇帝一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全国大小政务,于是便设置了内阁。内阁作为皇帝的秘书处,协助皇帝处理大量的公文奏章。在初期,内阁的职权完全不能和原有的中书省相比拟,内阁大学士更不同于丞相,当时的内阁完全是一个辅助性的办事机构,大学士也不过是一些与皇帝比较接近的文书工作人员而已,他们的职务是纯事务性的,而非政务性的。内阁于君主政治不仅毫无制约与积极的影响,相反张璁以后的内阁阁臣,尤其是首辅,以绝对逢迎皇帝为固宠,他们地位的提高、权势的扩大,都以对君主完全依附为前提。有的还不惜出卖灵魂,丧失气节和立场。他们以玩弄职守、牺牲国计民生为代价,换取了所谓阁权的提升和首辅的专断地位。
再者,废除宰相以后,各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相互协调、相互合作,最终导致紊乱。明代部院分理天下政务,他们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上并无转承机构,所以明代六部及都察院之地位比历史上任何一朝都高。明代各部院与内阁之间,各部院之间相互斗争、相互制约,他们的矛盾日趋严重,这就使得各部门无法相互协调起来,无法相互合作,从而大大消减了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因此,内阁制更容易打破官僚系统的平衡,更容易导致垄权致使朝政废弛和紊乱。
(四)弊端之四:更容易导致太监乱政且程度更甚。宰相废除以前,宰相直接辅佐皇帝处理政事,宦官很少有机会插手于政务。虽然有些朝代宦官干预朝政,但宰相都能有效的干预、制约其力量,不至于使其肆无忌惮
宰相废除以后,明设置了内阁来代替宰相的功能,阁臣利用代皇帝批答题奏的职权,影响或操纵部院。内阁假手部院题请某事,自己又利用票拟之权,批评自己的主张,内阁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官僚系统的平衡即被打破,这严重威胁了皇权。再者,宰相已被废除,这时皇帝不得不转而依靠在自己身边的宦官,利用他们来处理和监视国家机关的活动,以保护自己的统治权益不受侵害。起初,宦官的职务只是辅助性的,对皇帝也只是提供建议供其参考,但到了后来,宦官逐渐掌权。宦官组织又和特务组织——东厂、西厂、内行厂结合在一起,残酷镇压广大人民,并严密监视内外百官。显然,内阁无法牵制和制约宦官的职权,内阁制度也无法发挥宰相制度的作用,更无法替代其功能。这就说明,内阁制度更容易导致太监乱政,且程度更甚。因此,明中期以后的太监乱政比任何朝代都要严重。
宰相功能的难以替代性以及其存在和服务于封建社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决定了宰相制度废除后会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宰相废除以后,一切国家政务都要皇帝亲自处理,皇帝在决策上更容易走极端,更容易专断,而替代宰相职能的内阁,更容易垄权致使朝政废弛和紊乱,且由此产生的太监乱政程度更甚,最终导致明朝在内忧外患中一步一步走向灭亡。
参考文献:
[1][东汉]班固撰.《汉书》卷五九《张安世传》[M].北京:中华书局
[2]吴晗著.《明史简述》[M].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
[3][明]王锜撰.《寓圃杂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4]张晋藩 王超著.《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5]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6]张显清 林金树主编.《明代政治史》(上册)[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