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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涉嫌受贿案,在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时,往日围绕在身边的各路“朋友”纷纷不见了踪影,而自己却要锒铛入狱,仔细回想腐败“历程”金昭悔恨不已。
任职到哪里,“朋友”就跟到哪里
在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眼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就像一块超强的磁铁,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而在他们飞来绕去的包围中,一些党性观念淡薄、意志不坚定者,很容易就被他们所迷惑,遂与之称兄道弟,打得一片火热。
1998年,金昭在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期间,与福建商人黄某相识,很快来往就多了起来。2002年,在金昭调任扎兰屯市委书记后,黄某跟随来到扎兰屯市,继续依靠金昭寻找发展商机。
此后,金昭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黄某承揽了市成吉思汗收费站办公楼施工工程、市供电局办公楼外墙粉刷、内部装修等多项工程,并帮助催要工程款,为黄某谋取了巨额利益。
2005年,金昭升任呼伦贝尔市副市长,黄某再次“追随”前往。金昭利用职权,帮助黄某承揽了市旅游局办公楼装修、市民航机场国际候机楼装修等工程,并为其公司多次协调商场开发和公寓拆迁等事宜。
与黄某一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某也是金昭的忠实“追随者”。在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期间,金昭在李某公司与俄罗斯方面谈判投资建设过程中,协调满洲里市各联检部门提供帮助,并带着李某到俄罗斯进行多次谈判。在金昭调任扎兰屯市委书记后,李某跟随前往开发住宅楼项目。
按需送“礼”,“朋友”投其所好
围绕在金昭身边的一些商人,紧紧盯住了金昭家人的生活所需,并瞅准过年过节、生病住院等时机,及时送上各种名目的“赞助费”、“慰问金”等,以达到放长线钓大鱼的目的。
2002年4月,黄某提出想在北京某小区为金昭购买一套楼房,金昭和妻子表示同意。黄某先期支付了定金2万元,随后又安排人交清了房屋贷款本息共计87万余元,并缴纳了房屋测绘费、维修基金等款项2.97万元。仅为金昭买房一项,黄某就先后投入92万余元。
2006年,在金昭母亲去世、女儿出国留学时,黄某又分别送上现金1万元。2010年7月,金昭女儿购买汽车时,黄某又“慷慨解囊”,支付购车款9.5万元。
同样,李某在送“礼”上也不甘落后。2001年至2006年春节前后,李某以给金昭女儿压岁钱的名义,每年送上现金1万元,金昭欣然予以收受。
2003年10月,获知金昭将要出版书籍的消息,李某表示要赞助出版费,随后将4.6万元直接打入出版商账户。
2006年4月,李某到满洲里扎赉诺尔矿区参加金昭岳母的葬礼,送给金昭人民币1万元。同年,得知金昭女儿即将出国,李某赶快送上5000美元。2007年5月,李某得知金昭将到俄罗斯出差,又送上1万美元。
此外,在金昭妻子和家人生病住院期间,李某还多次探望,并送上高达14万元的“慰问金”。
利用职务之便,为“朋友”开绿灯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得了别人的好处,总要为别人办事,这也是一些官商交往的默契之道。在迎来送往中,金昭屡屡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的商人“朋友”大开方便之门,甚至为违法行为开绿灯。
2001年4月,李某公司在承建满洲里市中心区改造工程中,因施工方挖断热力管道、通讯电缆,将要被相关管理部门追究责任。在李某请托下,金昭协调公安、供暖和电信部门,使李某公司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2010年3月,为申请“双百市场”建设项目补贴资金,阿荣旗音河乡富吉村“白瓜子市场”负责人谢某,通过中间人送上10万元,金昭予以收受。此后,金昭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明确表示赞成意见,并要求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提供大力支持。
2011年6月,扎兰屯市某公司经理李某为了享受用电优惠政策,找到金昭帮忙。金昭给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领导打电话要求帮助解决,并在办公室收下李某所送“好处费”10万元。
安排工作、提拔干部,“朋友”之托成发财之道
2010年夏季,满洲里市个体户王某为了给大学毕业的儿子安排工作,在金昭办公室送上15万元。后经金昭打招呼,王某儿子于2011年1月被安排到牙克石市某局工作。
2010年至2011年,曹某为实现担任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副局长的目的,多次请托金昭向组织部门推荐。金昭指使时任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局长的钱某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荐事宜,并向组织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随后,金昭两次向组织部门领导提出人选建议。2011年12月,曹某送给金昭10万元。不久,曹某被任命为市旅游局副调研员。为表示感谢,2013年1月曹某来到金昭家里,以过年看望为名,再次送上人民币5000元。
2011年底至2012年春节期间,薛某多次请托金昭帮忙,为其儿子安排工作。金昭通过打招呼,将薛某儿子安排到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做临时工。此后,薛某请托金昭帮忙解决正式事业编制,金昭答应帮忙。2012年3月,薛某在其办公室送上现金10万元,金昭予以收受。
此外,金昭还不忘充分利用职权,向分管单位大肆索贿。2012年6月,金昭前往欧洲参加世界遗产大会,临行前将时任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局长的刘某叫到办公室,以“陪同领导出国考察需要一些费用”为名,要求为其准备一些美元。刘某通过旅行社兑换了2万美元,很快交到了金昭手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3年4月10日,金昭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后经查实:自2001年至2012年,金昭在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扎兰屯市委书记、呼伦贝尔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5人及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223.6万余元、美元4万元。等待金昭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张少义)
任职到哪里,“朋友”就跟到哪里
在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眼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就像一块超强的磁铁,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而在他们飞来绕去的包围中,一些党性观念淡薄、意志不坚定者,很容易就被他们所迷惑,遂与之称兄道弟,打得一片火热。
1998年,金昭在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期间,与福建商人黄某相识,很快来往就多了起来。2002年,在金昭调任扎兰屯市委书记后,黄某跟随来到扎兰屯市,继续依靠金昭寻找发展商机。
此后,金昭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黄某承揽了市成吉思汗收费站办公楼施工工程、市供电局办公楼外墙粉刷、内部装修等多项工程,并帮助催要工程款,为黄某谋取了巨额利益。
2005年,金昭升任呼伦贝尔市副市长,黄某再次“追随”前往。金昭利用职权,帮助黄某承揽了市旅游局办公楼装修、市民航机场国际候机楼装修等工程,并为其公司多次协调商场开发和公寓拆迁等事宜。
与黄某一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某也是金昭的忠实“追随者”。在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期间,金昭在李某公司与俄罗斯方面谈判投资建设过程中,协调满洲里市各联检部门提供帮助,并带着李某到俄罗斯进行多次谈判。在金昭调任扎兰屯市委书记后,李某跟随前往开发住宅楼项目。
按需送“礼”,“朋友”投其所好
围绕在金昭身边的一些商人,紧紧盯住了金昭家人的生活所需,并瞅准过年过节、生病住院等时机,及时送上各种名目的“赞助费”、“慰问金”等,以达到放长线钓大鱼的目的。
2002年4月,黄某提出想在北京某小区为金昭购买一套楼房,金昭和妻子表示同意。黄某先期支付了定金2万元,随后又安排人交清了房屋贷款本息共计87万余元,并缴纳了房屋测绘费、维修基金等款项2.97万元。仅为金昭买房一项,黄某就先后投入92万余元。
2006年,在金昭母亲去世、女儿出国留学时,黄某又分别送上现金1万元。2010年7月,金昭女儿购买汽车时,黄某又“慷慨解囊”,支付购车款9.5万元。
同样,李某在送“礼”上也不甘落后。2001年至2006年春节前后,李某以给金昭女儿压岁钱的名义,每年送上现金1万元,金昭欣然予以收受。
2003年10月,获知金昭将要出版书籍的消息,李某表示要赞助出版费,随后将4.6万元直接打入出版商账户。
2006年4月,李某到满洲里扎赉诺尔矿区参加金昭岳母的葬礼,送给金昭人民币1万元。同年,得知金昭女儿即将出国,李某赶快送上5000美元。2007年5月,李某得知金昭将到俄罗斯出差,又送上1万美元。
此外,在金昭妻子和家人生病住院期间,李某还多次探望,并送上高达14万元的“慰问金”。
利用职务之便,为“朋友”开绿灯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得了别人的好处,总要为别人办事,这也是一些官商交往的默契之道。在迎来送往中,金昭屡屡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的商人“朋友”大开方便之门,甚至为违法行为开绿灯。
2001年4月,李某公司在承建满洲里市中心区改造工程中,因施工方挖断热力管道、通讯电缆,将要被相关管理部门追究责任。在李某请托下,金昭协调公安、供暖和电信部门,使李某公司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2010年3月,为申请“双百市场”建设项目补贴资金,阿荣旗音河乡富吉村“白瓜子市场”负责人谢某,通过中间人送上10万元,金昭予以收受。此后,金昭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明确表示赞成意见,并要求呼伦贝尔市商务局提供大力支持。
2011年6月,扎兰屯市某公司经理李某为了享受用电优惠政策,找到金昭帮忙。金昭给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领导打电话要求帮助解决,并在办公室收下李某所送“好处费”10万元。
安排工作、提拔干部,“朋友”之托成发财之道
2010年夏季,满洲里市个体户王某为了给大学毕业的儿子安排工作,在金昭办公室送上15万元。后经金昭打招呼,王某儿子于2011年1月被安排到牙克石市某局工作。
2010年至2011年,曹某为实现担任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副局长的目的,多次请托金昭向组织部门推荐。金昭指使时任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局长的钱某召开党组会,研究推荐事宜,并向组织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随后,金昭两次向组织部门领导提出人选建议。2011年12月,曹某送给金昭10万元。不久,曹某被任命为市旅游局副调研员。为表示感谢,2013年1月曹某来到金昭家里,以过年看望为名,再次送上人民币5000元。
2011年底至2012年春节期间,薛某多次请托金昭帮忙,为其儿子安排工作。金昭通过打招呼,将薛某儿子安排到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做临时工。此后,薛某请托金昭帮忙解决正式事业编制,金昭答应帮忙。2012年3月,薛某在其办公室送上现金10万元,金昭予以收受。
此外,金昭还不忘充分利用职权,向分管单位大肆索贿。2012年6月,金昭前往欧洲参加世界遗产大会,临行前将时任呼伦贝尔市旅游局局长的刘某叫到办公室,以“陪同领导出国考察需要一些费用”为名,要求为其准备一些美元。刘某通过旅行社兑换了2万美元,很快交到了金昭手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3年4月10日,金昭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后经查实:自2001年至2012年,金昭在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扎兰屯市委书记、呼伦贝尔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5人及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223.6万余元、美元4万元。等待金昭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张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