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主体作用,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主要精髓。作为发展较为滞后的县份,在老龄化加速的当今社会,如何引入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打造“银发经济”增长点?对此,我们在走访有关单位及民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提出几点粗浅的思考和认识。
一、当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处在刚刚起步阶段,从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明确、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十分突出。具体到民办养老机构,他们的处境都很困难,有的甚至面临夭折危险。
(一)规划建设不达标
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标准和要求,设立养老机构必须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有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卫生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方能给予行政许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目前我县3家初具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各方面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主要表现为:住房建筑简陋,提供的休闲活动场地小,医疗、消防、卫生等方面达不到标准,选址不合理,存在噪音等污染,绿化亮化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到位,居住环境差,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
(二)示范带动能力弱
目前我县3家民办养老院运营都不是十分顺利,无法形成典型亮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表现为:一是分布不均衡,入住率低。3家民办养老院分别坐落在茅坪镇桃园村、冷水镇三院村、双丰镇孔城村,均不属乡镇中心地段,更不属于全县中心地段,较远的老人无法选择入住,导致入住率低。二是产业链条不完善。养老服务业涉及长期照料、医疗康复、居家支持、精神慰藉乃至饮食服装、营养保健等方面,我县养老服务业市场发育慢,很多方面还是空白。三是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在院内美化、亮化、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方面都有欠缺,无法给老人提供适宜的休闲保健娱乐活动和场所。没有成体系的专业化服务方式,普遍存在护工队伍不稳定、不专业等问题。
(三)扶持政策落不实
一方面国家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办证门槛高,很多补贴无法享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规定的办证标准较高,办证手续十分繁杂,按照我县民办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很难达到标准,因此,尽管3家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自养老机构成立以来一直在为办证奔走,但仍均未办到《养老许可证》,不能享受省一张床位3000元的补贴,以及每位入住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200元生活费的优惠政策。
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几点建议
养老服务业是新一代朝阳产业,不仅是应对老龄化的长久之计,还是扩内需、增就业的巨大潜力所在。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加快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出几点具体建议。
(一)科学定位,合理规划布局
仅靠政府养老事业的发展,难以应对未来20年的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主体作用,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整体思路,将养老事业作为未来带动发展的新型拳头产业来抓。按照“十三五”城鄉规划整体要求,科学制定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医护中心、农村幸福院、城乡疗养院、老年公寓等各类低中高档、小中大规模的养老机构。进一步探索推广“公建民营”、“民营公管”、购买服务等养老产业新模式,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来源。
(二)制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强政府对社会化养老产业的支持,制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办法和扶持办法。根据民政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类扶持政策,参照养老产业发展较快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我县养老产业设置原则、准入条件、质量控制、检查监管等具体政策,在资金补助、贷款融资、税费优惠、项目倾斜上制定帮扶细则,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使养老产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要积极在土地供给、建设规划、许可审批、费用减免、服务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
(三)积极融资,破解发展难题
养老服务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投入大、利润低、回报周期长,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养老产业发展的瓶颈。对此,省金融、財政等部门专门出台文件,要求探索放宽养老服务机构贷款、融资条件,开发养老服务金融产品。我县应该积极研究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贷款政策,拓宽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帮助民办养老机构度过发展难关。一方面搭建融资信贷平台,落实担保、贴息和保证金等制度,在银企合作中向养老产业倾斜;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慈善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介入,动员民办养老机构以与大财团合作、入股等形式,盘活现有资产,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四)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对养老产业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我县民间投资建设养老机构项目的行业准入审批管理办法,并实行科学规范的年检绩效评估。制定严格的考评体系,设立奖励制度,对建设达标、运行良好的养老机构,按要求落实好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对不达标、不规范、服务差的养老机构,按要求进行整顿,对整顿不力的,应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大众的评估结果,作为接收政府补贴、政策扶持和接受社会捐赠的主要依据,实现养老产业收益和公益相统一,调动行业内部争优创优的积极性。
(五)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切实转变“养儿防老”、“养老机构就是孤寡老人养老的地方”等传统观念,使老年人科学多样选择养老方式,缓解家庭养老压力。各养老机构要实行阳光管理,对机构概况、内部设施、内部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实行公开和宣传,进一步加强机构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对外形象,切实改善养老机构软硬件水平,有针对性的拓宽居家服务、文化服务、医疗服务等多种养老项目,打造白河养老品牌,让更多老年人接受和认可社会养老事业。
一、当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处在刚刚起步阶段,从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明确、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十分突出。具体到民办养老机构,他们的处境都很困难,有的甚至面临夭折危险。
(一)规划建设不达标
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标准和要求,设立养老机构必须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有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卫生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方能给予行政许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目前我县3家初具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各方面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主要表现为:住房建筑简陋,提供的休闲活动场地小,医疗、消防、卫生等方面达不到标准,选址不合理,存在噪音等污染,绿化亮化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到位,居住环境差,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
(二)示范带动能力弱
目前我县3家民办养老院运营都不是十分顺利,无法形成典型亮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表现为:一是分布不均衡,入住率低。3家民办养老院分别坐落在茅坪镇桃园村、冷水镇三院村、双丰镇孔城村,均不属乡镇中心地段,更不属于全县中心地段,较远的老人无法选择入住,导致入住率低。二是产业链条不完善。养老服务业涉及长期照料、医疗康复、居家支持、精神慰藉乃至饮食服装、营养保健等方面,我县养老服务业市场发育慢,很多方面还是空白。三是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在院内美化、亮化、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方面都有欠缺,无法给老人提供适宜的休闲保健娱乐活动和场所。没有成体系的专业化服务方式,普遍存在护工队伍不稳定、不专业等问题。
(三)扶持政策落不实
一方面国家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另一方面办证门槛高,很多补贴无法享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规定的办证标准较高,办证手续十分繁杂,按照我县民办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很难达到标准,因此,尽管3家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自养老机构成立以来一直在为办证奔走,但仍均未办到《养老许可证》,不能享受省一张床位3000元的补贴,以及每位入住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200元生活费的优惠政策。
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几点建议
养老服务业是新一代朝阳产业,不仅是应对老龄化的长久之计,还是扩内需、增就业的巨大潜力所在。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加快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出几点具体建议。
(一)科学定位,合理规划布局
仅靠政府养老事业的发展,难以应对未来20年的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主体作用,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整体思路,将养老事业作为未来带动发展的新型拳头产业来抓。按照“十三五”城鄉规划整体要求,科学制定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医护中心、农村幸福院、城乡疗养院、老年公寓等各类低中高档、小中大规模的养老机构。进一步探索推广“公建民营”、“民营公管”、购买服务等养老产业新模式,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来源。
(二)制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强政府对社会化养老产业的支持,制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办法和扶持办法。根据民政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类扶持政策,参照养老产业发展较快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我县养老产业设置原则、准入条件、质量控制、检查监管等具体政策,在资金补助、贷款融资、税费优惠、项目倾斜上制定帮扶细则,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使养老产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要积极在土地供给、建设规划、许可审批、费用减免、服务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
(三)积极融资,破解发展难题
养老服务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投入大、利润低、回报周期长,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养老产业发展的瓶颈。对此,省金融、財政等部门专门出台文件,要求探索放宽养老服务机构贷款、融资条件,开发养老服务金融产品。我县应该积极研究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贷款政策,拓宽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帮助民办养老机构度过发展难关。一方面搭建融资信贷平台,落实担保、贴息和保证金等制度,在银企合作中向养老产业倾斜;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慈善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介入,动员民办养老机构以与大财团合作、入股等形式,盘活现有资产,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四)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对养老产业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我县民间投资建设养老机构项目的行业准入审批管理办法,并实行科学规范的年检绩效评估。制定严格的考评体系,设立奖励制度,对建设达标、运行良好的养老机构,按要求落实好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对不达标、不规范、服务差的养老机构,按要求进行整顿,对整顿不力的,应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大众的评估结果,作为接收政府补贴、政策扶持和接受社会捐赠的主要依据,实现养老产业收益和公益相统一,调动行业内部争优创优的积极性。
(五)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切实转变“养儿防老”、“养老机构就是孤寡老人养老的地方”等传统观念,使老年人科学多样选择养老方式,缓解家庭养老压力。各养老机构要实行阳光管理,对机构概况、内部设施、内部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实行公开和宣传,进一步加强机构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对外形象,切实改善养老机构软硬件水平,有针对性的拓宽居家服务、文化服务、医疗服务等多种养老项目,打造白河养老品牌,让更多老年人接受和认可社会养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