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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及省市县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补助资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作用,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提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务管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现将我单位的做法介绍如下:
一、细化培训,提升能力
(一)严格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搞好上岗前培训,不定期做好会计人员后续培训。2017年4月27日、6月9日组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参加的会计培训并在市卫计委网站上报道。
(二)组织18名财务人员赴南京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管理等专项培训;组织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全体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邀请省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王敏教授授课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管理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开拓了思路、增长了知识、提升了个人素质。
二、营造氛围,赶学帮超
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沟通,通过自身学习工作经历(2011年通过全国统考、评审取得了高级会计师资格),鼓舞会计人员努力学习会计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已有1人取得会计师资格,5人取得初级会计师资格,形成了赶学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三、领会精神,规范管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第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必要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第十四条: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财社〔2010〕311号文件,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的行动指南和纲领性的文件指引。
我们适时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将国家投入的资金切实用于为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严格审核,限期整改
组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处理审核小组,我任组长。每月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财务处理逐笔进行审核。在核算中心会计首次审核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审核,并就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过后再组织回头看,就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是否到位进行督导。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收到资金的科目设置是否正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收账通知)、收据等附件是否齐全,收账通知项目用途是否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开户行是否加盖印章、附件张数是否正确等。审核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科目是否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要求设置,除明细科目可自行命名设置外,总账科目名称是否随意變更。
具体财务处理中注意审核以下问题(1)人员经费中工资是否按照实际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的人员支付工资,是否存在无关人员工资,是否将财政拨付工资部分剔除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外,是否按照期初制定的成本测算表和实际完成的劳务量计算公卫人员工资。(2)人员经费中社会保障缴费是否按照医疗和公卫实际从业人员分别核算费用,相关发票及所附职工缴费明细清单是否一致。(3)办公费:发票是否正规,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机打发票办公用品一批(宗),特别是定额发票是否附明细清单,负责人、经办人是否仅在一张发票上签字。(4)印刷费:大额印刷品是否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是否依据项目进度办理出库手续,出库时是否有领用人、负责人签字;是否附印刷品印制合同或有合同但条款签定是否全面;机打发票印刷品一批(宗)或定额发票后是否附明细清单,印刷费清单中是否出现医疗用印刷品等。(5)水费、电费、取暖费发票是否区分医疗和公卫,无法单独核算的是否依据工作量等因素,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配比原则,制定切实的合理的分摊依据分别核算费用。(6)邮电费:能分别计量的按实际使用科室分别核算,无法单独计量的是否参照水费、电费分摊办法执行。(7)差旅费:按照《夏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是否附培训通知单等。(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制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出车通知单”,是否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所属服务项目,据实记录用车情况,参考公务用车耗油情况合理承担汽车燃油费。(9)材料支出:购进65岁以上老年人查体等用化验试剂等材料是否先办理入库手续,再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分次领用出库,出库时领用人、公卫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否签字确认。
五、总结经验,继往开来
经过近几年的运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水平都得到了大幅提升,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潜力,提升层次,为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单位为夏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细化培训,提升能力
(一)严格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搞好上岗前培训,不定期做好会计人员后续培训。2017年4月27日、6月9日组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人员参加的会计培训并在市卫计委网站上报道。
(二)组织18名财务人员赴南京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管理等专项培训;组织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全体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邀请省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王敏教授授课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管理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开拓了思路、增长了知识、提升了个人素质。
二、营造氛围,赶学帮超
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沟通,通过自身学习工作经历(2011年通过全国统考、评审取得了高级会计师资格),鼓舞会计人员努力学习会计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已有1人取得会计师资格,5人取得初级会计师资格,形成了赶学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三、领会精神,规范管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第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必要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第十四条: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财社〔2010〕311号文件,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的行动指南和纲领性的文件指引。
我们适时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将国家投入的资金切实用于为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严格审核,限期整改
组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处理审核小组,我任组长。每月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财务处理逐笔进行审核。在核算中心会计首次审核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审核,并就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过后再组织回头看,就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是否到位进行督导。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收到资金的科目设置是否正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收账通知)、收据等附件是否齐全,收账通知项目用途是否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开户行是否加盖印章、附件张数是否正确等。审核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科目是否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要求设置,除明细科目可自行命名设置外,总账科目名称是否随意變更。
具体财务处理中注意审核以下问题(1)人员经费中工资是否按照实际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的人员支付工资,是否存在无关人员工资,是否将财政拨付工资部分剔除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外,是否按照期初制定的成本测算表和实际完成的劳务量计算公卫人员工资。(2)人员经费中社会保障缴费是否按照医疗和公卫实际从业人员分别核算费用,相关发票及所附职工缴费明细清单是否一致。(3)办公费:发票是否正规,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机打发票办公用品一批(宗),特别是定额发票是否附明细清单,负责人、经办人是否仅在一张发票上签字。(4)印刷费:大额印刷品是否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是否依据项目进度办理出库手续,出库时是否有领用人、负责人签字;是否附印刷品印制合同或有合同但条款签定是否全面;机打发票印刷品一批(宗)或定额发票后是否附明细清单,印刷费清单中是否出现医疗用印刷品等。(5)水费、电费、取暖费发票是否区分医疗和公卫,无法单独核算的是否依据工作量等因素,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配比原则,制定切实的合理的分摊依据分别核算费用。(6)邮电费:能分别计量的按实际使用科室分别核算,无法单独计量的是否参照水费、电费分摊办法执行。(7)差旅费:按照《夏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是否附培训通知单等。(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制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出车通知单”,是否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所属服务项目,据实记录用车情况,参考公务用车耗油情况合理承担汽车燃油费。(9)材料支出:购进65岁以上老年人查体等用化验试剂等材料是否先办理入库手续,再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分次领用出库,出库时领用人、公卫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否签字确认。
五、总结经验,继往开来
经过近几年的运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水平都得到了大幅提升,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潜力,提升层次,为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单位为夏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