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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7家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深、沪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为有效地揭露金融风险,我国证券监管部门要求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需分别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为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的会计准则不同,两者的审计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将研究分析这些差异是否合理,我国金融企业会计改革是否在缩小这种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