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直诉案件中的"问题案件",是指经审查起诉,被检察机关认定为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因而被不起诉或被撤回的案件。本文认为,问题案件集聚直诉程序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侦查阶段的存疑案件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因为检、警两机关之间就问题案件的处理达成了一种变通处理方法——撤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