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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今年全省约30%的地市建成市级教师发展中心,2020年全省每个地市均建成一所市级教师发展中心的目标。
《意见》指出,通过整合教师培训、教科研和电教资源,建设地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将更加有利于推进实施分级负责、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更好地为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和骨干教师专业发展服务。
地市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开展在职教师、校(园)长培训;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及成果推广;促进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开展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教育决策服务等工作任务。
研训师资队伍高级职称80%以上
《意见》指出,将科学设置发展中心内设机构,对有关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和个人业务能力重新优化组合,岗位设置要根据教师发展中心高级职称人员聚集的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予以倾斜。要以教研员、学科专家和一线名师、名校长为主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通、年富力强、结构合理、覆盖学段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研训师资队伍,高级职称须达80%以上,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训指导能力。建立研训师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专职教师到高校、研究机构访学,到中小学一线挂职交流轮岗等制度,不断提高研训教师自身能力和水平。
同时,将加强研训条件建设。发展中心要有相对集中的办学场所,满足整合后人员办公需求;有独立的满足开展教师培训的场所,建有计算机网络教室、图书资料室、录播课室、学术报告厅、培训功能室(含音乐美育培训室等)、教师培训资源室等专业教室,满足教科研訓一体化工作需要;要有能满足当地培训实际需求的食宿条件;拥有与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互联互通的教师网络学习资源库和管理平台等。 (吴洁娜)
《意见》指出,通过整合教师培训、教科研和电教资源,建设地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将更加有利于推进实施分级负责、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更好地为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和骨干教师专业发展服务。
地市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开展在职教师、校(园)长培训;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及成果推广;促进教师、校(园)长专业发展;开展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教育决策服务等工作任务。
研训师资队伍高级职称80%以上
《意见》指出,将科学设置发展中心内设机构,对有关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和个人业务能力重新优化组合,岗位设置要根据教师发展中心高级职称人员聚集的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予以倾斜。要以教研员、学科专家和一线名师、名校长为主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通、年富力强、结构合理、覆盖学段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研训师资队伍,高级职称须达80%以上,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训指导能力。建立研训师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专职教师到高校、研究机构访学,到中小学一线挂职交流轮岗等制度,不断提高研训教师自身能力和水平。
同时,将加强研训条件建设。发展中心要有相对集中的办学场所,满足整合后人员办公需求;有独立的满足开展教师培训的场所,建有计算机网络教室、图书资料室、录播课室、学术报告厅、培训功能室(含音乐美育培训室等)、教师培训资源室等专业教室,满足教科研訓一体化工作需要;要有能满足当地培训实际需求的食宿条件;拥有与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互联互通的教师网络学习资源库和管理平台等。 (吴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