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是指极少数企业或其它经济实体在一定范围内,通过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手段,基本控制了某类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实现了较高水平的盈利或达到其它经济社会目标,垄断抑制竞争,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目前,我国存在着产生垄断的客观基础,并在一定范围内已发现垄断的趋势。因此,我们必须用法律手段限制垄断。我国垄断形式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过去,我们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照搬苏联的计划管理体制模式,存在的主要弊端
一刑事立法,就是国家立法机关对刑事法律规范的制定、修改或废除。就我国已有的刑事立法来看,它包括:①制定刑法典;②制定单行的刑事法律规范,以补充或修改刑法;③在非刑事法律中专设刑法规范,以补充或修改刑
对于诈骗未遂问题,司法机关处罚之鲜有先例,理论界论证之亦寥若晨星。据此,笔者认为,对诈骗罪未遂成立的标准和如何在实践中对之加以运用的问题进行研究,是有现实意义的。一、诈骗罪未遂的标准关于诈骗未遂的标准,从现有的材料看,
选用“WWJF8020”型聚乙烯醋酸乙烯酯(EVA乳胶粉)以及“05-88”型聚乙烯醇(PvA)对水泥净浆进行改性,并与普通水泥净浆(OPC)进行对比。结果显示,两种水性聚合物的添加对水泥试样抗折强
阐述了我国农业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利用规律与基本经验,分析了我国农业利用外资面临的环境条件及发展趋势,提出了政府可采取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