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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为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以若干主要发达国家为例,展示现代重整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现状以及趋势;第二部分围绕重整制度的四个主要特点,即债务清偿法与企业法相结合、私权本位和社会本位相调和、程序法和实体法相融合及多种法律事实及法律效果相聚合,阐明了重整制度的性质;第三部分论述了重整制度的理论根据,说明了建立重整制度的必要性、可能性和一般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