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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问题越来越紧张。本文通过对我国城市规划和城市土地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对两者之间的协调性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措施,期望能更好的完善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科学布局。
【关键词】 土地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可协调性;发展
引言:
城市规划建设是一项指导性建设,其在城市的发展中所起到的是领导作用。事实上,城市规划建设就是指为了能够使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得到更好的发展而进行的针对整个城市所有资源的规划设计。这种规划设计本身就应该体现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时,往往会为了只求一时之利而忽视了可持续发展。为了能够使城市在现代化建设中既满足当代建设需要,又满足未来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就必须要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采取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措施。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我国的规划体制为,在一定区域内的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下根据当地的社会条件、经济条件、自然条件和对未来土地的空间治理、超前性安排、利用、超前性计划、开发,以及国家社会可持续性经济发展要求,对区域内土地自然历史特性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时空上的土地合理组织与土地资源分配的经济综合技术措施。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是指一种专业性的规划体质,它是以土地资源利用永续保证为目的,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安排。城市规划是城市管理和各项建设工程的重要依据,它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各项综合建设部署以及城市发展计划,而城市总体规划是指通过一定时期内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城市经济目标,来对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以及性质进行确定,从而让城市土地得到合理利用,让城市空间协调功能布局得到各项建筑的合理安排、综合部署,是一种综合性规划和区域性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归宿与出发点是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的空间功能布局。虽然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侧重点不同,但是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土地资源的实现是一样的,都是以土地为规划对象,以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合理开发为核心内容,实现城市可持续性发展以及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
二、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 城市规划弹性不足
控制性详细规划往往只重视城市形态,缺乏整体性分析和对该地区经济价值的策划,使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要求与实际具备近期储备或拍卖条件的地块存在矛盾,影响整个地区的土地拍卖和改造。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划分到小类,小类对用地性质的规定太细,而土地拍卖的市场化要求土地性质有很强的兼容性,能够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适时地调整由于控规不能被频繁地调整,因此用地规划管理往往发生滞后,无法及时有效地引导和控制土地储备和拍卖。
(二)城市建设过程中土地的不合理利用
城市土地资源是城市建设的重要资源,土地的合理利用是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但是,一此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现象。对于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首先表现在土地资源不能完全用于城市建设过程。土地并非可再生资源,城市土地在转换用途后很难形成新的经济功能,这就存在对于土地资源的浪费行为。国家政策中明文规定,土地资源的收益要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培植新的经济载体,而事实上,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土地资源的收益并没有真正用于城市建设,浪费了土地资源的价值,不能从中获得最大收益。如果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能加大绿化建设、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等,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就能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利用,最大限度地促进城市经济建设。不合理利用现象的另一个表现在于城市土地市场化运作还不够规范。部分城市为了发展城市经济,从各种渠道筹措资金,甚至热衷于拍卖城市黄金地段的土地,这种市场化行为并无任何非议可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不能充分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不能与土地资源的最大价值结合,把本来作为绿地规划的土地用作建房,将建筑用地发展为商业区,这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土地资源,同时也使城市建设规划无处可施。
(三)土地征用行为不合理
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目前我国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远远低于土地出让的价格,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由于市场价格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不规范流转,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用地产权不清晰、土地资源滥用等,土地浪费现象严重。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大量的农村用地被征用,也会加重农民的负担。目前我国物价上涨很快,政府征用的价格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后半生的生活,因此也会导致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治安不稳定的因素。同时农民不再土地上劳动,也会导致农民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孩子不断的转换学校,不利于孩子未来的发展,任何一项政策是实施,都会利弊共存,端看利与弊孰轻孰重。
三、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可协调性研究
(一)借鉴新进经验合理规划城市布局
吸取国外城市规划的先进经验,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切实做好本地区的城市布局工作。在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过程中要树立长期发展目标,根据地方实际需求有条理有步骤的开展项目建设,杜绝盲目性的大拆大建。另外,建立城市土地使用评估机构,赋予该机构否决权利,对地方政府不科学、短视的发展规划进行“过滤”。最后,加强此方面的体制监督、社会举报,让城市土地使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运转。
(二)优化规划管理程序
要实现低碳生态规划的目标、理念,必须通过与规划管理相关的规划程序和行政许可两条路径来实施规划的核心要素等内容。在规划审查中,要体现低碳、生态理念和方法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必须对规划的审查流程和方式进行优化才能实现。在规划行政许可方面,以“一书三证”为主要载体,在规划许可中体现低碳生态规划具体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增加低碳生态规划所涉及的核心要素。并在项目后续建设中,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落实低碳生态的相关内容。
(三)审批制度完善
组织编制统一的規划协调小组进行编制修改以及规划编制,对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和政府管理土地部门进行协作加强,让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做好衔接工作,要求两个部门对审批制度进行严格审批,对城市统一用地管理进行加强,对用地案件和违法建设做到严肃查处,对两大规划执行之后出现的监督检查做到切实加强,真正意义上做到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征地统一以及开发统一。为了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保护控制协调一致、布局协调一致、用地指标协调一致,需要进行统筹兼顾和综合考虑,避免出现因为两个部门的不同编制而导致某一方面情况遭到片面强调,建立统一的管理实施规划编制小组,让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实施过程和编制过程中获得可操作性、一致性。
(四)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
在使用土地资源的过程中,要避免土地资源的过度使用和过分闲置,做到土地的合理利用。首先,要禁止土地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建设用地审批的强度,尽量避免建设占地面积大而产出率低的项目,禁止违章建筑。其次,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力度,对闲置时间较长,对城市建设影响较大的土地进行登记,研讨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资源进行区别对待,收回后的土地要尽快动工建设,使闲置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对这些闲置土地上的建设项目要加强监督,掌握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监督项目的进度,避免土地的二次闲置。
四、结束语
总之,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紧缺、流失、浪费现象严重,关键在于管理机制问题。只有改革创新原有机制,才能缓解当前城市发展的土地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侯丽鸿.谈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J].山西建筑,2014,03.
[2]张万强,赵俊三,李红波,袁磊.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研究评述[J].安徽农业科学,2014,01.
[3]饶志远.浅析城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4.
【关键词】 土地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可协调性;发展
引言:
城市规划建设是一项指导性建设,其在城市的发展中所起到的是领导作用。事实上,城市规划建设就是指为了能够使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得到更好的发展而进行的针对整个城市所有资源的规划设计。这种规划设计本身就应该体现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时,往往会为了只求一时之利而忽视了可持续发展。为了能够使城市在现代化建设中既满足当代建设需要,又满足未来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就必须要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采取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措施。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我国的规划体制为,在一定区域内的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下根据当地的社会条件、经济条件、自然条件和对未来土地的空间治理、超前性安排、利用、超前性计划、开发,以及国家社会可持续性经济发展要求,对区域内土地自然历史特性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时空上的土地合理组织与土地资源分配的经济综合技术措施。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是指一种专业性的规划体质,它是以土地资源利用永续保证为目的,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安排。城市规划是城市管理和各项建设工程的重要依据,它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各项综合建设部署以及城市发展计划,而城市总体规划是指通过一定时期内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城市经济目标,来对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以及性质进行确定,从而让城市土地得到合理利用,让城市空间协调功能布局得到各项建筑的合理安排、综合部署,是一种综合性规划和区域性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归宿与出发点是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的空间功能布局。虽然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侧重点不同,但是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土地资源的实现是一样的,都是以土地为规划对象,以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合理开发为核心内容,实现城市可持续性发展以及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
二、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 城市规划弹性不足
控制性详细规划往往只重视城市形态,缺乏整体性分析和对该地区经济价值的策划,使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要求与实际具备近期储备或拍卖条件的地块存在矛盾,影响整个地区的土地拍卖和改造。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分类划分到小类,小类对用地性质的规定太细,而土地拍卖的市场化要求土地性质有很强的兼容性,能够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适时地调整由于控规不能被频繁地调整,因此用地规划管理往往发生滞后,无法及时有效地引导和控制土地储备和拍卖。
(二)城市建设过程中土地的不合理利用
城市土地资源是城市建设的重要资源,土地的合理利用是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但是,一此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现象。对于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首先表现在土地资源不能完全用于城市建设过程。土地并非可再生资源,城市土地在转换用途后很难形成新的经济功能,这就存在对于土地资源的浪费行为。国家政策中明文规定,土地资源的收益要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培植新的经济载体,而事实上,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土地资源的收益并没有真正用于城市建设,浪费了土地资源的价值,不能从中获得最大收益。如果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能加大绿化建设、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等,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就能使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利用,最大限度地促进城市经济建设。不合理利用现象的另一个表现在于城市土地市场化运作还不够规范。部分城市为了发展城市经济,从各种渠道筹措资金,甚至热衷于拍卖城市黄金地段的土地,这种市场化行为并无任何非议可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不能充分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不能与土地资源的最大价值结合,把本来作为绿地规划的土地用作建房,将建筑用地发展为商业区,这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土地资源,同时也使城市建设规划无处可施。
(三)土地征用行为不合理
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目前我国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远远低于土地出让的价格,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由于市场价格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不规范流转,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用地产权不清晰、土地资源滥用等,土地浪费现象严重。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大量的农村用地被征用,也会加重农民的负担。目前我国物价上涨很快,政府征用的价格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后半生的生活,因此也会导致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治安不稳定的因素。同时农民不再土地上劳动,也会导致农民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孩子不断的转换学校,不利于孩子未来的发展,任何一项政策是实施,都会利弊共存,端看利与弊孰轻孰重。
三、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可协调性研究
(一)借鉴新进经验合理规划城市布局
吸取国外城市规划的先进经验,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切实做好本地区的城市布局工作。在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过程中要树立长期发展目标,根据地方实际需求有条理有步骤的开展项目建设,杜绝盲目性的大拆大建。另外,建立城市土地使用评估机构,赋予该机构否决权利,对地方政府不科学、短视的发展规划进行“过滤”。最后,加强此方面的体制监督、社会举报,让城市土地使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运转。
(二)优化规划管理程序
要实现低碳生态规划的目标、理念,必须通过与规划管理相关的规划程序和行政许可两条路径来实施规划的核心要素等内容。在规划审查中,要体现低碳、生态理念和方法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必须对规划的审查流程和方式进行优化才能实现。在规划行政许可方面,以“一书三证”为主要载体,在规划许可中体现低碳生态规划具体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增加低碳生态规划所涉及的核心要素。并在项目后续建设中,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落实低碳生态的相关内容。
(三)审批制度完善
组织编制统一的規划协调小组进行编制修改以及规划编制,对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和政府管理土地部门进行协作加强,让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做好衔接工作,要求两个部门对审批制度进行严格审批,对城市统一用地管理进行加强,对用地案件和违法建设做到严肃查处,对两大规划执行之后出现的监督检查做到切实加强,真正意义上做到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征地统一以及开发统一。为了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保护控制协调一致、布局协调一致、用地指标协调一致,需要进行统筹兼顾和综合考虑,避免出现因为两个部门的不同编制而导致某一方面情况遭到片面强调,建立统一的管理实施规划编制小组,让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实施过程和编制过程中获得可操作性、一致性。
(四)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
在使用土地资源的过程中,要避免土地资源的过度使用和过分闲置,做到土地的合理利用。首先,要禁止土地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建设用地审批的强度,尽量避免建设占地面积大而产出率低的项目,禁止违章建筑。其次,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力度,对闲置时间较长,对城市建设影响较大的土地进行登记,研讨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资源进行区别对待,收回后的土地要尽快动工建设,使闲置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对这些闲置土地上的建设项目要加强监督,掌握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监督项目的进度,避免土地的二次闲置。
四、结束语
总之,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紧缺、流失、浪费现象严重,关键在于管理机制问题。只有改革创新原有机制,才能缓解当前城市发展的土地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侯丽鸿.谈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J].山西建筑,2014,03.
[2]张万强,赵俊三,李红波,袁磊.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研究评述[J].安徽农业科学,2014,01.
[3]饶志远.浅析城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