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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次赋予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将地方综合年鉴纳入地方志序列,不仅是地情研究工作的需要,而且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首要任务,不是该不该编辑地方综合年鉴的问题,而是如何搞好的问题。作为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班子成员之一,近年来笔者分管年鉴工作,深深感到综合年鉴的管理工作,并不是简单地编一本书的问题,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工作。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地方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