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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达尔文时代的西方法理学就已存在某种朴素的法律进化思想,但直到19世纪进化论的确立才导致了进化法理学的诞生。早期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法律进化理论,当前则侧重于进化论范式在具体法律问题中的应用以及一般进化法理学的构建等。尽管众多法学家认同法律进化的思想,但进化法理学作为一个法学流派却一直游离于西方法理学的中心地带之外。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借鉴现代进化生物学在文化进化研究中取得的最新进展,构建基于文化进化的法律进化理论并以此为基础整合进化法理学,是进化法理学取得与其他进化社会科学类似成功的重要选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