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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讨论了人教版高中语文第四册《聊斋志异·促织》中"急逐趁之"的注释,认为不应单独为"趁"作注,因为"逐趁"是一个同义复合词,应注释为"逐趁,追逐。""逐趁"和"趁逐"同为"逐""趁"的"追逐"义凝合过程中的变体,由于要合乎"去入"声调的规则而在使用过程中广泛采用了"趁逐"形式。因此,为了体现这种共时存在,《汉语大词典》有必要收录"逐趁",而不应只收"趁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