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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性政府公共政策的角度来看,近年来政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而推出的系列普惠性支农政策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实质是政府公共政策严重“碎片化”致使的政策功效相互抵触。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构建整体性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协调机制,实现计划生育政策的跨部门协调。跨部门计划生育政策协调机制的结构设计主要有两种形式:即等级式和协商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