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石窟寺分布广泛、规模宏大、体系完整。70年来,我国在石窟寺抢救保护、考古研究、展示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和丰硕成果,但石窟寺保护利用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
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洛阳龙门石窟……分布广泛且规模宏大的石窟寺,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
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据新华社12月1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坚持统筹规划,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第一,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坚持广聚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科研和文物修复队伍;坚持传承创新,挖掘弘扬石窟寺文化艺术魅力;坚持交流互鉴,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走出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
“《意见》是我国石窟寺保护利用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既表明了国家对石窟寺保护利用的重视,也体现了石窟寺在文化事业和文物保护中的重要地位。作为从事石窟寺保护的工作者,我感到责任重大。”12月8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级高工黄克忠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道。
我国石窟寺分布广泛、规模宏大、体系完整,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于一体。近来,我国在石窟寺抢救保护、考古研究、展示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和丰硕成果。与此同时,石窟寺保护利用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黄克忠举例道,比如,石窟寺文物安全风险高,容易受地质灾害、生物病害影响和人为破坏;保护基础薄弱,中小石窟寺保护管理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不足;应对岩体风化、渗水、结构失稳等病害的关键保护技术尚未突破;系统考古研究不足,价值发掘阐释和展示利用水平不高等。
对此,《意见》对新时代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意见》提出,到2022年,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到“十四五”末,中央和地方协同推进、部门间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保护传承、研究阐发、科技攻关、传播交流协同推进,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石窟寺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明确了十项主要任务,列在首位的是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意见》提出,开展全国石窟寺保护情况调查,2021年上半年完成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推动有关内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实施石窟寺保护重大工程,分级压实政府责任,分类开展中小石窟寺抢救性保护、重要石窟寺保护示范、石窟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加强日常养护和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文物健康评估,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能力。
“《意见》开启了石窟寺保护利用的新时代。我们坚信,未来两年在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规划分类分级实施,必将极大改善我国石窟寺的保护现状,提升我国石窟寺保护利用的水平。”敦煌研究院院长赵声良表示。
现代科技在石窟寺保护利用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支撑作用,有助于实现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的转变。然而,现有的技术供给与石窟寺保护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石窟文物的防风化整体保护、水患治理、無损检测与监测,以及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理念与技术创新等方面,还有许多难题和瓶颈问题等待我们去攻克。将最新的技术更有针对性地应用到石窟寺保护中去,是文物保护科技工作者的职责使命所在。”黄克忠说道。
针对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意见》提出,强化石窟寺保护技术集成和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完善石窟寺保护科学技术体系。组织文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加快石窟寺病害检测、岩体稳定性评估、壁画和石刻保护修复新材料、无人智能监控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岩性地质特征、壁画制作工艺和各类病害发育机制等基础研究,传承创新传统技术和营造工艺,2022年底前安排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筹考虑建设相关领域跨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发挥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作用。
赵声良表示,敦煌研究院将在科技部和国家文物局的支持下,进一步聚焦我国西北地区石窟寺保护中的瓶颈问题,积极申请国家和省部级研究项目,联合国内外石窟寺保护的科研团队,组织科研攻关,开展石窟寺岩体、壁画与塑像、石刻等保护基础性研究。在现有国家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拓展研究平台,申报和建设国家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石窟寺的科学保护利用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长期处于自然环境中的石窟,难免受到风霜雨雪的侵蚀,面临风化剥蚀的威胁。为尽可能降低自然风化对石窟的影响,文物科技工作者绞尽脑汁。但现有的技术水平,难以完全阻挡自然风化的进程,更多的是延缓。
因此,在进行实体保护的同时,尽早地采用数字化的方式为石窟保存立体档案,把它们的信息完整地保留下来,显得尤为紧要。一方面,能够让更多的人欣赏到石窟之美。同时,也为后续的保护修复留下了重要的历史资料。
《意见》提出,加快制定石窟寺数据采集、加工、存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持续开展石窟寺壁画、彩塑、雕像、洞窟、摩崖石刻和海外中国石窟寺文物、敦煌文书等数字化工作。加强全国和区域性石窟寺数字资源管理和共享共用。
“数字化是石窟寺更久远地存储及更广泛地传播的重要手段,可为石窟技术的保护、研究和弘扬开拓新的可能性和无限空间。”赵声良介绍,在科技部和国家文物局的支持下,敦煌研究院积累了丰富的敦煌石窟数字化成果,未来还将继续深入开展石窟寺数字化技术研究与标准规范制定工作,不断丰富数字敦煌资源库,竭力推动海外敦煌文物和文书的数字化回归。
借助数字化技术,不仅可以真实记录石窟状况,还可以将提取到的数字信息广泛服务于石窟的保护、研究、管理、展示。一直以来,如何借助新兴科技手段,更好地向外界传播云冈石窟文化,是云冈石窟研究院院长张焯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我们与浙江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合作开展石窟数字化保护利用的相关研究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等比例洞窟3D打印复制技术的应用,拉开了云冈石窟行走世界的序幕,为宣传弘扬民族文化,加强中外文化交流融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张焯表示。
不只是云冈石窟研究院,敦煌研究院同样面临让文物活起来的重任。然而,受限于承载空间、文物自身性能等因素,石窟寺展示条件难以满足和适应日益剧增的游客参观需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展示利用新技术的研究,进一步实现多终端‘窟内文物窟外看’,探索敦煌石窟展示新方式,也为我国其他石窟寺保护展示利用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赵声良表示。
敦煌莫高窟、大同云冈石窟、洛阳龙门石窟……分布广泛且规模宏大的石窟寺,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
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据新华社12月1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坚持统筹规划,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第一,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坚持广聚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科研和文物修复队伍;坚持传承创新,挖掘弘扬石窟寺文化艺术魅力;坚持交流互鉴,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走出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
“《意见》是我国石窟寺保护利用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既表明了国家对石窟寺保护利用的重视,也体现了石窟寺在文化事业和文物保护中的重要地位。作为从事石窟寺保护的工作者,我感到责任重大。”12月8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级高工黄克忠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道。
到2022年,
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
我国石窟寺分布广泛、规模宏大、体系完整,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于一体。近来,我国在石窟寺抢救保护、考古研究、展示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和丰硕成果。与此同时,石窟寺保护利用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黄克忠举例道,比如,石窟寺文物安全风险高,容易受地质灾害、生物病害影响和人为破坏;保护基础薄弱,中小石窟寺保护管理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不足;应对岩体风化、渗水、结构失稳等病害的关键保护技术尚未突破;系统考古研究不足,价值发掘阐释和展示利用水平不高等。
对此,《意见》对新时代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意见》提出,到2022年,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到“十四五”末,中央和地方协同推进、部门间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保护传承、研究阐发、科技攻关、传播交流协同推进,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石窟寺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明确了十项主要任务,列在首位的是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意见》提出,开展全国石窟寺保护情况调查,2021年上半年完成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推动有关内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实施石窟寺保护重大工程,分级压实政府责任,分类开展中小石窟寺抢救性保护、重要石窟寺保护示范、石窟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坚持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加强日常养护和监测工作,定期开展文物健康评估,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能力。
“《意见》开启了石窟寺保护利用的新时代。我们坚信,未来两年在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规划分类分级实施,必将极大改善我国石窟寺的保护现状,提升我国石窟寺保护利用的水平。”敦煌研究院院长赵声良表示。
建设重点实验室,
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现代科技在石窟寺保护利用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支撑作用,有助于实现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的转变。然而,现有的技术供给与石窟寺保护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石窟文物的防风化整体保护、水患治理、無损检测与监测,以及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理念与技术创新等方面,还有许多难题和瓶颈问题等待我们去攻克。将最新的技术更有针对性地应用到石窟寺保护中去,是文物保护科技工作者的职责使命所在。”黄克忠说道。
针对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意见》提出,强化石窟寺保护技术集成和系统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完善石窟寺保护科学技术体系。组织文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加快石窟寺病害检测、岩体稳定性评估、壁画和石刻保护修复新材料、无人智能监控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岩性地质特征、壁画制作工艺和各类病害发育机制等基础研究,传承创新传统技术和营造工艺,2022年底前安排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筹考虑建设相关领域跨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发挥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作用。
赵声良表示,敦煌研究院将在科技部和国家文物局的支持下,进一步聚焦我国西北地区石窟寺保护中的瓶颈问题,积极申请国家和省部级研究项目,联合国内外石窟寺保护的科研团队,组织科研攻关,开展石窟寺岩体、壁画与塑像、石刻等保护基础性研究。在现有国家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拓展研究平台,申报和建设国家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石窟寺的科学保护利用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加强数字化保护利用,
让文物活起来
长期处于自然环境中的石窟,难免受到风霜雨雪的侵蚀,面临风化剥蚀的威胁。为尽可能降低自然风化对石窟的影响,文物科技工作者绞尽脑汁。但现有的技术水平,难以完全阻挡自然风化的进程,更多的是延缓。
因此,在进行实体保护的同时,尽早地采用数字化的方式为石窟保存立体档案,把它们的信息完整地保留下来,显得尤为紧要。一方面,能够让更多的人欣赏到石窟之美。同时,也为后续的保护修复留下了重要的历史资料。
《意见》提出,加快制定石窟寺数据采集、加工、存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持续开展石窟寺壁画、彩塑、雕像、洞窟、摩崖石刻和海外中国石窟寺文物、敦煌文书等数字化工作。加强全国和区域性石窟寺数字资源管理和共享共用。
“数字化是石窟寺更久远地存储及更广泛地传播的重要手段,可为石窟技术的保护、研究和弘扬开拓新的可能性和无限空间。”赵声良介绍,在科技部和国家文物局的支持下,敦煌研究院积累了丰富的敦煌石窟数字化成果,未来还将继续深入开展石窟寺数字化技术研究与标准规范制定工作,不断丰富数字敦煌资源库,竭力推动海外敦煌文物和文书的数字化回归。
借助数字化技术,不仅可以真实记录石窟状况,还可以将提取到的数字信息广泛服务于石窟的保护、研究、管理、展示。一直以来,如何借助新兴科技手段,更好地向外界传播云冈石窟文化,是云冈石窟研究院院长张焯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我们与浙江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合作开展石窟数字化保护利用的相关研究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等比例洞窟3D打印复制技术的应用,拉开了云冈石窟行走世界的序幕,为宣传弘扬民族文化,加强中外文化交流融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张焯表示。
不只是云冈石窟研究院,敦煌研究院同样面临让文物活起来的重任。然而,受限于承载空间、文物自身性能等因素,石窟寺展示条件难以满足和适应日益剧增的游客参观需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展示利用新技术的研究,进一步实现多终端‘窟内文物窟外看’,探索敦煌石窟展示新方式,也为我国其他石窟寺保护展示利用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赵声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