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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80后创业者开服装店的故事,其中不乏可借鉴的经验,可吸取的教训。作者写得详细,篇幅较长,本刊特采用连载方式刊登,以飨广大创业者。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过完了年,又小心翼翼地选了一批货,过年后的挑战又开始了。然而,始终徘徊不前的营业额让我们最终承认了失败,选择了关门。
一生难忘的伤痛和教训
要关掉小店生意,首先需要转让铺面。而当时陈小姐给我们万无一失的保证却让我们一生难忘。
要转让铺面就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于是,男友以办营业执照为由找了房东协商,想让房东重新和我们签一份合约,因为最初我们只和陈小姐签了合约。由于最开始陈小姐就告诉过我们她觉得房东不好相处,所以在我们开了店以后一直注意和房东拉好关系,每次去店里都主动地和她打招呼,有什么零食都要分给她的女儿,就是想到以后可能有事情会麻烦她。但由于房东没多少文化,是一个固执不好沟通的人,所以我们转让小店所带来的伤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和她有关联的。所以,这是第四个忠告:选铺面还要看房东的为人怎么样,还要和房东搞好关系。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问题就好办得多了。
找到房东说明原因以后,房东死活不肯重新给我们签一个协议。问了半天,她才拿出以前和陈小姐签订的合同指着一条规定给我们看:合同上白纸黑字的写上了在陈小姐承租的这三年内她根本没有权利转让这间屋子!而我们当初对这个问题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甚至四个人中没有一个人看见这关键的一条!当时我们都认为其他人看了就行了,没有想到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第五个忠告: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一字一句的看清楚,千万不能一目十行!
看到合同上面的那条,我们两个顿时无语了。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找到陈小姐,而她留下的手机号码事隔这么久也处于不存在状态。于是,我们又准备从她合同上留下的地址下手,结果一看,发现地址写的是马鞍东路六栋。我的天啊!这可怎么找啊?但是被骗的愤怒驱使着我们绝不放弃。男友找到一个警察局的朋友违反规定从电脑上调出了她的档案,才发现给我们留下的身份证号也是假的。显然,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个铺面在我们今后需要转让的时候是会遇到麻烦的,她在想方设法隐瞒我们。
根据警察朋友提供的地址,我们找到了马鞍东路,这里很乱,以前应该是一些厂区的房子,来到这里,我的心里就觉得不踏实了。陈小姐既然做的是特百惠,并且在2D02年的时候还一次性付款买了一辆富康车(户籍资料里查到的),她怎么可能住这样环境的房子?果然不出我们所料,当我们费尽心思找到六栋的时候,通过询问,别人告诉我们这里原来是她父母的房子,而这个房子也早已经卖给别人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冬天的风呼呼的刮在脸上,但我们都不觉得痛,因为痛在心里。我们俩分吃了一个锅盔,决定到工作单位找她,户籍资料上写着她在珠峰宾馆上班,我们又坐出租到了那里,谁知接待处帮我们查了查,告诉我们没有这个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眼泪无声地流下了。
住处也找不到人,工作地方也找不到人。面对这样的打击我们清醒了许多,想到了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我打电话给我的律师朋友。听了我的叙述,他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到房管局查她现在名下的房产。过了两天,我们等来了消息。这个消息让我们更加的愤怒:陈小姐名下有两处房产,一处是中华家园100多平米的居住房,另一处是一个十多平米的商铺,两处都是按揭,但是因为房子是在成都房价还没有飞涨的时候买的,这样算下来,她的负担其实一点也不重。商铺一个月的租金至少3000元,所以她现在一个月再添几百块钱就能够在十多年以后拥有两处房产,并且现在她还有车开。陈小姐在投资方面确实不简单,想想自己在30多岁的时候可能还达不到她现在的这个水平吧?
我佩服她的理财观念,但却憎恨她的卑劣行径。当天晚上,我们来到了中华家园。其实我们都知道,想要拿回转让费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只是想让她知道,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中华家园的保安很负责,对于不是里面的业主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才能进去。我有一个姨妈住在里面,我当时很想找姨妈让我们进去,但是又不想把事情闹大,所以就让保安拨通了她家的语音门铃。是她老公听的,我说是陈小姐的朋友,让她听电话。陈小姐在最初听到我的声音以后,有点吃惊,她没有想到过了半年以后我还是找到了她。她问我是怎么找到她的,我没有回答,只是要求她要么出来谈清楚,要么我们进去谈清楚。
十多分钟以后,她出来了,还是半年前的样子。给她表明我们的立场以后,她沉默了片刻,说出这样的几句话:“转让费肯定是不可能退给你们的,我只有帮助你们找房东协商,让她同意你们能够转让这个铺面。”听到这儿,我的无名火一下就窜了上来,她说得那么的轻松,说得那么不关她的事,说得那么一干二净!从小,我就是个被人宠着的孩子,现在居然被她戏弄,我冲上去准备在街上不顾形象地和她理论。男友这个时候拉住了我,让我去帮他买包烟。最后,男友和陈小姐谈好明天中午约在房东处见面,把一些该了结的事情了结了,并留下了她新的手机号码。
陈小姐走后,男友对我说,现在还不是和她翻脸的时候,转让费从她那要不回来,只要她能够帮我们说服房东让我们转让铺面其实也是一个办法。
第二天中午,我因为有事所以没有到小店去等陈小姐。1点多男友打了一个电话来说明了当时的情况:本来约好12点的,陈某12点半多才到,到了以后她漫不经心地好像事不关心地去找了一下房东,希望房东允许我们转让,当房东还是坚持拒绝后,她耸耸肩,对男友说:“看来帮不了你了。”男友被她的那种嚣张气焰气坏了,但是却真的是没有有效的办法可以对付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上车,看着她离去。
下午,我们立即联系了我的律师朋友志军,把大致的情况说了以后,约在第二天下午在东门见面,带好我们签订的合同等等一切的文本的东西。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由于合同里面我们亲自写上的“完全按照合同办事”这一条而使我们处于了被动,但是人在身处绝望的环境中,再小的救命稻草都想要抓住不放。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下午,我们和志军坐在了东门的一问茶楼里。当他听了我们的诉说和看了我们带来的所有东西以后,沉默了片刻,他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我们亲自加上的那一条,在法律上完全就可以起诉陈小姐,但是我们加上了那一条,就证明陈小姐实际上是把原来写有不能转让的合同给我们看了的,是我们自己没有看清楚而上当受骗。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伤害,法律是不负责任的,所以按照现在的情况打官司赢的可能性相当小。听到这儿,我们默默地拨弄着茶杯里的茶叶,默默地让泪往心里流。
过了一会儿,志军给了我们另外的一个希望:虽然我们不能够告她,但是房东如果告她,胜算就大多了,因为房东和她签订的条约里面规定了她在租赁期间不能转让,但她却把铺面转给了我们,这是她违约了。从房东的角度起诉陈小姐,胜算要大得多。
这时的我们,仿佛又看到了希望。可是无论我们怎么说,房东说什么也不肯掺和到我们和陈小姐的事件当中来。现在想想,也能体会到她当时的想法的,她文化低,吃过没有文化亏,怎么能够想明白这么复杂的事情呢?
我们只好作罢。就当小店的覆灭给创业者和我们自己买个教训吧!
看了我的故事,有可能有人想问我以前进货的网站网址,在这里我要给大家一个说明。本来我和他们合作也是很愉快的,但是,小店结束以后我想把以前剩在他们帐户里的几百元钱退出来(由于以前进货付钱是用的转帐的形式,有时付了钱货又没有了,所以就积下了点钱),就一直联系不上了。因此,这个进货渠道看来还是有问题的,所以大家就不要再问网址了,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有了这次开服装店的经历后,我也成熟了不少,和男友的感情也更好。下一次再创业时,我会做得更好。也希望我开店的一些经验和教训都能让创业者借鉴,少走弯路。(全文完)
点评:因为自己的大意和疏忽,导致门面不能转让,最后终于让服装小店覆灭。现在很多门面都存在有转让费,因此,事先一定要将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在一开始就要有经营不下去的最坏打算——如果经营不下去,将门面转出去是化减损失的办法之一。有了这种意识,在签订租房协议时,就能从维护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来考虑,避免更多的损失。
阿音开店的经历,相信许多创业者也有过。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败了不反省,不总结。只有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下一次创业才会做得更好,成功机会才会更多。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过完了年,又小心翼翼地选了一批货,过年后的挑战又开始了。然而,始终徘徊不前的营业额让我们最终承认了失败,选择了关门。
一生难忘的伤痛和教训
要关掉小店生意,首先需要转让铺面。而当时陈小姐给我们万无一失的保证却让我们一生难忘。
要转让铺面就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于是,男友以办营业执照为由找了房东协商,想让房东重新和我们签一份合约,因为最初我们只和陈小姐签了合约。由于最开始陈小姐就告诉过我们她觉得房东不好相处,所以在我们开了店以后一直注意和房东拉好关系,每次去店里都主动地和她打招呼,有什么零食都要分给她的女儿,就是想到以后可能有事情会麻烦她。但由于房东没多少文化,是一个固执不好沟通的人,所以我们转让小店所带来的伤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和她有关联的。所以,这是第四个忠告:选铺面还要看房东的为人怎么样,还要和房东搞好关系。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问题就好办得多了。
找到房东说明原因以后,房东死活不肯重新给我们签一个协议。问了半天,她才拿出以前和陈小姐签订的合同指着一条规定给我们看:合同上白纸黑字的写上了在陈小姐承租的这三年内她根本没有权利转让这间屋子!而我们当初对这个问题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甚至四个人中没有一个人看见这关键的一条!当时我们都认为其他人看了就行了,没有想到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第五个忠告: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一字一句的看清楚,千万不能一目十行!
看到合同上面的那条,我们两个顿时无语了。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找到陈小姐,而她留下的手机号码事隔这么久也处于不存在状态。于是,我们又准备从她合同上留下的地址下手,结果一看,发现地址写的是马鞍东路六栋。我的天啊!这可怎么找啊?但是被骗的愤怒驱使着我们绝不放弃。男友找到一个警察局的朋友违反规定从电脑上调出了她的档案,才发现给我们留下的身份证号也是假的。显然,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个铺面在我们今后需要转让的时候是会遇到麻烦的,她在想方设法隐瞒我们。
根据警察朋友提供的地址,我们找到了马鞍东路,这里很乱,以前应该是一些厂区的房子,来到这里,我的心里就觉得不踏实了。陈小姐既然做的是特百惠,并且在2D02年的时候还一次性付款买了一辆富康车(户籍资料里查到的),她怎么可能住这样环境的房子?果然不出我们所料,当我们费尽心思找到六栋的时候,通过询问,别人告诉我们这里原来是她父母的房子,而这个房子也早已经卖给别人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冬天的风呼呼的刮在脸上,但我们都不觉得痛,因为痛在心里。我们俩分吃了一个锅盔,决定到工作单位找她,户籍资料上写着她在珠峰宾馆上班,我们又坐出租到了那里,谁知接待处帮我们查了查,告诉我们没有这个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眼泪无声地流下了。
住处也找不到人,工作地方也找不到人。面对这样的打击我们清醒了许多,想到了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我打电话给我的律师朋友。听了我的叙述,他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到房管局查她现在名下的房产。过了两天,我们等来了消息。这个消息让我们更加的愤怒:陈小姐名下有两处房产,一处是中华家园100多平米的居住房,另一处是一个十多平米的商铺,两处都是按揭,但是因为房子是在成都房价还没有飞涨的时候买的,这样算下来,她的负担其实一点也不重。商铺一个月的租金至少3000元,所以她现在一个月再添几百块钱就能够在十多年以后拥有两处房产,并且现在她还有车开。陈小姐在投资方面确实不简单,想想自己在30多岁的时候可能还达不到她现在的这个水平吧?
我佩服她的理财观念,但却憎恨她的卑劣行径。当天晚上,我们来到了中华家园。其实我们都知道,想要拿回转让费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只是想让她知道,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中华家园的保安很负责,对于不是里面的业主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才能进去。我有一个姨妈住在里面,我当时很想找姨妈让我们进去,但是又不想把事情闹大,所以就让保安拨通了她家的语音门铃。是她老公听的,我说是陈小姐的朋友,让她听电话。陈小姐在最初听到我的声音以后,有点吃惊,她没有想到过了半年以后我还是找到了她。她问我是怎么找到她的,我没有回答,只是要求她要么出来谈清楚,要么我们进去谈清楚。
十多分钟以后,她出来了,还是半年前的样子。给她表明我们的立场以后,她沉默了片刻,说出这样的几句话:“转让费肯定是不可能退给你们的,我只有帮助你们找房东协商,让她同意你们能够转让这个铺面。”听到这儿,我的无名火一下就窜了上来,她说得那么的轻松,说得那么不关她的事,说得那么一干二净!从小,我就是个被人宠着的孩子,现在居然被她戏弄,我冲上去准备在街上不顾形象地和她理论。男友这个时候拉住了我,让我去帮他买包烟。最后,男友和陈小姐谈好明天中午约在房东处见面,把一些该了结的事情了结了,并留下了她新的手机号码。
陈小姐走后,男友对我说,现在还不是和她翻脸的时候,转让费从她那要不回来,只要她能够帮我们说服房东让我们转让铺面其实也是一个办法。
第二天中午,我因为有事所以没有到小店去等陈小姐。1点多男友打了一个电话来说明了当时的情况:本来约好12点的,陈某12点半多才到,到了以后她漫不经心地好像事不关心地去找了一下房东,希望房东允许我们转让,当房东还是坚持拒绝后,她耸耸肩,对男友说:“看来帮不了你了。”男友被她的那种嚣张气焰气坏了,但是却真的是没有有效的办法可以对付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上车,看着她离去。
下午,我们立即联系了我的律师朋友志军,把大致的情况说了以后,约在第二天下午在东门见面,带好我们签订的合同等等一切的文本的东西。其实,我们心里都知道,由于合同里面我们亲自写上的“完全按照合同办事”这一条而使我们处于了被动,但是人在身处绝望的环境中,再小的救命稻草都想要抓住不放。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下午,我们和志军坐在了东门的一问茶楼里。当他听了我们的诉说和看了我们带来的所有东西以后,沉默了片刻,他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我们亲自加上的那一条,在法律上完全就可以起诉陈小姐,但是我们加上了那一条,就证明陈小姐实际上是把原来写有不能转让的合同给我们看了的,是我们自己没有看清楚而上当受骗。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伤害,法律是不负责任的,所以按照现在的情况打官司赢的可能性相当小。听到这儿,我们默默地拨弄着茶杯里的茶叶,默默地让泪往心里流。
过了一会儿,志军给了我们另外的一个希望:虽然我们不能够告她,但是房东如果告她,胜算就大多了,因为房东和她签订的条约里面规定了她在租赁期间不能转让,但她却把铺面转给了我们,这是她违约了。从房东的角度起诉陈小姐,胜算要大得多。
这时的我们,仿佛又看到了希望。可是无论我们怎么说,房东说什么也不肯掺和到我们和陈小姐的事件当中来。现在想想,也能体会到她当时的想法的,她文化低,吃过没有文化亏,怎么能够想明白这么复杂的事情呢?
我们只好作罢。就当小店的覆灭给创业者和我们自己买个教训吧!
看了我的故事,有可能有人想问我以前进货的网站网址,在这里我要给大家一个说明。本来我和他们合作也是很愉快的,但是,小店结束以后我想把以前剩在他们帐户里的几百元钱退出来(由于以前进货付钱是用的转帐的形式,有时付了钱货又没有了,所以就积下了点钱),就一直联系不上了。因此,这个进货渠道看来还是有问题的,所以大家就不要再问网址了,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有了这次开服装店的经历后,我也成熟了不少,和男友的感情也更好。下一次再创业时,我会做得更好。也希望我开店的一些经验和教训都能让创业者借鉴,少走弯路。(全文完)
点评:因为自己的大意和疏忽,导致门面不能转让,最后终于让服装小店覆灭。现在很多门面都存在有转让费,因此,事先一定要将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在一开始就要有经营不下去的最坏打算——如果经营不下去,将门面转出去是化减损失的办法之一。有了这种意识,在签订租房协议时,就能从维护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来考虑,避免更多的损失。
阿音开店的经历,相信许多创业者也有过。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败了不反省,不总结。只有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下一次创业才会做得更好,成功机会才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