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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治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通过一定治理机制,实现金融危险向金融机遇的转化,是现代治理理论与金融理论有机结合而提出的一个新课题。但是,由于金融风险的系统性和金融风险调节的市场失灵,使得金融危机治理的政府救济成为必要。通过政府救济,从根本上解决金融危机治理“无限需求”和“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金融危机治理的“供求平衡”。鉴于金融危机治理的公共产品原理和系统性原理,政府应对金融机构的金融危机治理成本进行补贴,建立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健全金融危机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采取综合的市场和非市场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