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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同志(以下尊称:董老)是我国老一代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法学家.他的一生不仅对我国的政权建设、法制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对我国检察事业也建树了伟大功绩.一、董老是我国人民检察制度奠基的第一人早在1951年9月11日董老在政法系统各部门干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县人民代表会议成了制度,定期开会、选举政府委员会,这样,是不是民主建政工作就算完了呢?还没有.为什么?因为政府里边还有许多机构--财经、文教、政法等.拿政法来说县法院、县检署(1954年后改名称:检察院)县公安局……还没有建全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