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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苏北N村的铅中毒事件表明,此类事件的爆发与我国目前环境法治的不健全、企业的傲慢姿态、地方政府不恰当的事故处理方式有很大关系。血铅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村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而且诱发了社会冲突与社会风险,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政治合法性。血铅事件的规避需要政企集团改变事故处理方式、改革现行环境风险评价体制、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加强执行力度、建立重大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价机制和环境健康风险评价标准、完善环境纠纷处理机制和公民环境参与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