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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背景与制度变化经历了过渡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初期和新世纪以来的发展时期四个阶段。重点论述了政府在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制度模式中处于主体地位和责任,并主导着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发展,并根据现阶段我国县域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经济社会背景,提出了县域公共体育服务选择"一主多元的协同合作"供给制度模式及其相适应的综合多元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