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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长期以来,扬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全市土地流转,在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就陆续开始了。自1998年进行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全,市共有基本农田11.66万亩,江滩4万亩。截止到2009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21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19.8%,涉及农户6600户。其中2009年,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1万亩,成片流转300亩以上的村有6个。
流转的形式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和入股等五种,其中转包和出租是两种最基本形式,土地转包1.33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0.2%,土地出租0.8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8.5%,两者合计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98.7%。
参与土地流转的对象主要有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城镇居民和各类农业投资主体。全市土地流转到种养大户的有0.92万亩,流转到农业龙头企业的有0.41万亩,流转到城镇居民和各类农业投资主体的有0.85万亩,分别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20%、18.81%、38.99%。在全市流转耕地中,种植业为1.31万亩,畜禽养殖业为0.36万亩,花卉苗木业为0.51万亩。
二、土地流转产生的积极效应
土地流转是在农村工业化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虽然它的产生和发展带有明显的自发性,但从根本上说,促使这种现象出现的决定性因素是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那么这一现象的出现,对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就总体上看,土地流转所产生的积极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尽快走上致富道路。土地的流转实质上是农民对生产产业的选择,是农民内部利益结构的调整。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他们通常选择有经营能力,获利较多的产业,一旦他们在土地之外寻求到比经营土地更多的利益,他们就会自愿将土地转让出去,从事其它产业。这也就在客观上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农民的尽快致富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和条件。
第二,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优化组合,促进农村人才的合理流动。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这个天地里各种人才有待进一步挖掘和发挥作用。人民公社时期,在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下,农民被紧紧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大量的人才被埋没,而土地的流转,这就使大量的农村人才有了施展各自才华的机会和条件。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各得其所,各顯其能,相得益彰。
第三,有利于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促进“三高”农业的发展。通过土地流转,越来越多的土地向种田能手和种粮大户集中,这不仅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土地经营者的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将使农业及其收入成为劳动者的主业和主要经济来源,这就激发了他们钻研、推广和应用农业新技术的强烈愿望,使科技进步成为发展农业的新动力,其结果将从根本上促进“三高”农业的发展。
第四,有利于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土地的内在潜力将不断被挖掘,不同区域内的土地将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宜耕则耕,宜副则副。这样,土地的使用价值就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生产要素就会得到合理配置,其效益必将得到充分体现。
三、科学推进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因此,必须加强对这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要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规划、宣传发动、调查研究、政策指导、招商引资和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要在充分肯定土地流转积极作用的同时,鼓励农民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依法转让。要向群众宣传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特别是土地权属、土地管理、土地受益的有关政策,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了解政策,以增强群众的自觉参与意识。
(二)政府大力扶持,制定政策推动
政策扶持是搞好土地流转的重要保证。党委政府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现状,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奖励经营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业主,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以及同意互换承包地促成流转的农户也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调动各方参与流转的积极性。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现有的农业补贴政策,扎口管理,从银行贷款、财政扶持、项目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登记等各方面支持土地流转。对规模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或各类业主,农业、科技部门应争取选派专业对口的科技人员,实行“一帮一”的技术服务或科技承包;鼓励支持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业主的招聘,原有身份待遇不变,有突出贡献的另行奖励。农业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省、市有关政策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细则,加大扶持力度。如土地流转受让主体对农产品加工场所、仓储等用地、生态旅游业必须的设施用地,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临时用地指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满足急需建设的基本生产生活用房需要。
(三)依法规范流转,全面服务促动
依法规范流转是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则。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理顺关系,依法规范流转。第一,建立流转机制。总的应当本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思路,稳步进行。当前至关重要的是要建立土地承包权、使用权的流转机制,从一系列规章制度上规范其经营行为。第二,制定相应标准。就目前的情况看,在土地的流转中,土地转让金的确定,基本上是转包方与接受方的私下协调或临时商议,还缺乏明确的统一标准,由此也带来了有些转让金的确定不尽科学合理。因此,必须尽快制定一个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较为规范的土地转让金标准。第三,搭建流转平台。关键是要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着力培育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将流转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对外招商,吸引高效农业投资项目,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入“有形市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组织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第四,加强管理监督。经管部门要履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四)开展招商引资,农业项目拉动
农业项目建设是实现土地有效流转的关键环节,土地能否顺利、长期流转,关键要靠大项目、好项目的带动。要紧密结合全市不同地区资源条件、现有基础及产业特点,高点定位,优化布局,修订和完善全市及各镇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科学论证项目,避免重复建设。要以农业项目为抓手,按照“以项目带动经济发展,以项目聚集生产要素,以项目调优产业结构,以项目增强发展后劲”的思路,把项目建设作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根据各地现有产业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园区、重点农业项目、名特优新农产品基地建设。坚持走“公司+科技+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扶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投资兴办规模较大和外向度较高的标准化农业种植基地,为其提供充足的优质加工原料。扶持具有较高农艺技能、社会信誉良好的专业大户和农业技术人员、村干部通过土地流转先行开展规模经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吸纳更多的农户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促进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快速发展。
(作者系中共扬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戈尚达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全市土地流转,在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就陆续开始了。自1998年进行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全,市共有基本农田11.66万亩,江滩4万亩。截止到2009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21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19.8%,涉及农户6600户。其中2009年,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1万亩,成片流转300亩以上的村有6个。
流转的形式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和入股等五种,其中转包和出租是两种最基本形式,土地转包1.33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0.2%,土地出租0.8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8.5%,两者合计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98.7%。
参与土地流转的对象主要有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城镇居民和各类农业投资主体。全市土地流转到种养大户的有0.92万亩,流转到农业龙头企业的有0.41万亩,流转到城镇居民和各类农业投资主体的有0.85万亩,分别占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20%、18.81%、38.99%。在全市流转耕地中,种植业为1.31万亩,畜禽养殖业为0.36万亩,花卉苗木业为0.51万亩。
二、土地流转产生的积极效应
土地流转是在农村工业化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虽然它的产生和发展带有明显的自发性,但从根本上说,促使这种现象出现的决定性因素是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那么这一现象的出现,对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就总体上看,土地流转所产生的积极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尽快走上致富道路。土地的流转实质上是农民对生产产业的选择,是农民内部利益结构的调整。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他们通常选择有经营能力,获利较多的产业,一旦他们在土地之外寻求到比经营土地更多的利益,他们就会自愿将土地转让出去,从事其它产业。这也就在客观上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农民的尽快致富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和条件。
第二,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优化组合,促进农村人才的合理流动。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这个天地里各种人才有待进一步挖掘和发挥作用。人民公社时期,在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下,农民被紧紧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大量的人才被埋没,而土地的流转,这就使大量的农村人才有了施展各自才华的机会和条件。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各得其所,各顯其能,相得益彰。
第三,有利于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促进“三高”农业的发展。通过土地流转,越来越多的土地向种田能手和种粮大户集中,这不仅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土地经营者的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将使农业及其收入成为劳动者的主业和主要经济来源,这就激发了他们钻研、推广和应用农业新技术的强烈愿望,使科技进步成为发展农业的新动力,其结果将从根本上促进“三高”农业的发展。
第四,有利于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土地的内在潜力将不断被挖掘,不同区域内的土地将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宜耕则耕,宜副则副。这样,土地的使用价值就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生产要素就会得到合理配置,其效益必将得到充分体现。
三、科学推进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因此,必须加强对这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要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规划、宣传发动、调查研究、政策指导、招商引资和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要在充分肯定土地流转积极作用的同时,鼓励农民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依法转让。要向群众宣传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特别是土地权属、土地管理、土地受益的有关政策,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了解政策,以增强群众的自觉参与意识。
(二)政府大力扶持,制定政策推动
政策扶持是搞好土地流转的重要保证。党委政府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现状,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奖励经营土地达到一定规模的业主,对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以及同意互换承包地促成流转的农户也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调动各方参与流转的积极性。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现有的农业补贴政策,扎口管理,从银行贷款、财政扶持、项目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登记等各方面支持土地流转。对规模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或各类业主,农业、科技部门应争取选派专业对口的科技人员,实行“一帮一”的技术服务或科技承包;鼓励支持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业主的招聘,原有身份待遇不变,有突出贡献的另行奖励。农业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省、市有关政策意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细则,加大扶持力度。如土地流转受让主体对农产品加工场所、仓储等用地、生态旅游业必须的设施用地,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临时用地指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满足急需建设的基本生产生活用房需要。
(三)依法规范流转,全面服务促动
依法规范流转是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则。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理顺关系,依法规范流转。第一,建立流转机制。总的应当本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思路,稳步进行。当前至关重要的是要建立土地承包权、使用权的流转机制,从一系列规章制度上规范其经营行为。第二,制定相应标准。就目前的情况看,在土地的流转中,土地转让金的确定,基本上是转包方与接受方的私下协调或临时商议,还缺乏明确的统一标准,由此也带来了有些转让金的确定不尽科学合理。因此,必须尽快制定一个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较为规范的土地转让金标准。第三,搭建流转平台。关键是要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着力培育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将流转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对外招商,吸引高效农业投资项目,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入“有形市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组织的媒介和桥梁作用。第四,加强管理监督。经管部门要履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四)开展招商引资,农业项目拉动
农业项目建设是实现土地有效流转的关键环节,土地能否顺利、长期流转,关键要靠大项目、好项目的带动。要紧密结合全市不同地区资源条件、现有基础及产业特点,高点定位,优化布局,修订和完善全市及各镇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科学论证项目,避免重复建设。要以农业项目为抓手,按照“以项目带动经济发展,以项目聚集生产要素,以项目调优产业结构,以项目增强发展后劲”的思路,把项目建设作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根据各地现有产业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园区、重点农业项目、名特优新农产品基地建设。坚持走“公司+科技+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扶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投资兴办规模较大和外向度较高的标准化农业种植基地,为其提供充足的优质加工原料。扶持具有较高农艺技能、社会信誉良好的专业大户和农业技术人员、村干部通过土地流转先行开展规模经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吸纳更多的农户集中连片规模经营,促进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快速发展。
(作者系中共扬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戈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