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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敏雅在《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4期(下)撰文指出,新形势下妇联改革聚焦于妇联工作面临的困境,突出表现在组织结构、组织功能、组织发展等方面.妇联改革应植根于服务对象的需求,完善主体、对象、资源及运行机制四方面建设.在主体层面,应明确角色定位,明晰组织边界.各级妇联的工作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水平和实施方式都应基于妇女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