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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大多数是由人为原因而导致的,因此,只有进行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质量隐患,才能真正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详细阐述了建筑公正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材料;施工工艺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的涵义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的主体是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建筑工程监理、政府监督管理机构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主体在建筑行为中发挥着各自的职能及作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政府监督管理机构着眼于建筑外在的质量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等主体是着眼于建筑工程内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规尚未完善
目前,主要以国家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地方性的各种规程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依据。但在遇到工程质量违规行为时,缺乏有力的处罚依据。因此,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刻不容缓。[1]
(二)缺乏对监督机构的正确认识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由于管理人员过于依赖以往的监督经验,常误将监督机构视为工程质量责任者,使得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客体出现颠倒现象,违背了建筑工程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的规律。质量监督机构虽然是政府直接授权,但并不能因为其管理行为而将之作为质量责任者,以免与目前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相矛盾。
(三)质量管理意识偏低
现阶段,建筑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偏低。而由于其不良行为并没有通过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公示,致使其诚信体制越加薄弱,工程质量监督也逐渐呈现弱化趋势。
(四)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近几年,尽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人员配备、设备更新方面都有了进步,但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为政府监督的有效性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在质量管理机构中,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受人员管理水平和现场管理经验的缺乏,以及设备滞后的影响,对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起到直接削弱的作用。
三、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施工前质量监督阶段
此阶段的监督内容主要是监督管理业主的质量行为,从源头进行控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这方面的监督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质量监督,加强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发现不符合法规或标准的内容,及时纠正并责令整改。
二是加强对建筑招投标活动的监督,防止内外串通,出现不公平竞争,最终影响施工质量。
三是对建筑施工合同及其他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规范、完整无遗漏等。总之,对于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都要实施监督。
(二)施工中质量监督阶段
施工前的质量监督完成后,对施工整个过程也要做好质量监督。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主要监督以下内容:
1、对施工用的原材料质量、施工用的设备质量进行监督
好的原料、好的设施,再加上好的技术才能生产出好的产品,建筑施工工程质量也不例外,要想工程质量好,原材料与设备质量是第一位的。质量监督部门可以以不定期抽样检验的方式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如防水材料、钢筋、水泥、管材、管件等重要功能性建材还要加大抽检力度,每种材料都要进行抽检,通过这样的监督管理方式,降低偷工减料现象发生,避免恶性质量事故的发生。
2、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进行质量监督
对于工序的质量监督是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里最重要的一项内容。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工程量大、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不稳定、施工技术参差不齐等特点,使得整个施工工程操作中风险很高。难以控制的人员操作,交叉作业的质量监督人员不专业,每道工序完工后检查的不及时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超出偏差要求,所以,必须严格执行对工序的质量监督管理检查制度,使每一个施工步骤都控制在偏差允许范围内。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分阶段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或试验,对于分项的重要工程进行监测检验,把好质量关,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立即返工或采取其他措施,对于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必须检验,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隐瞒不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2]
3、建立“四位一体”的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动态质量监督
即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材料质量评价、结构强度评价、制造精度评价以及观感质量评价进行有效的结合,并对这些质量评价进行有效的功能测试,以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三)竣工后质量监督阶段
竣工后质量监督是保证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性工作。因此,对于竣工验收监督环节也需要严格起来。首先要确保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能投入使用,坚决避免“豆腐渣”工程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要确保建筑工程装修、维护等要达到建筑要求。
综合来说,就是要在这一阶段着重把好双重关。相关负责人要带队对建筑项目进行分户验收,并对技术资料、实体工程质量等进行统一检查,相关项目的主体单位(即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必须要有相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其中。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書,待期限内整改合格以后要继续进行复查,只有验收合格以后才能正式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完善建筑质量监督法律、法规
只有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确保有关监督和管理机构真正地、严肃地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入地开展,真正实现依法治质。因此,当前的主要任务之一便是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筑工程质量的切实保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从而为整个建筑工程事来的顺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五)完善工程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保证工程有效开展的保证,是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主题。对于管理体制的完善,应从领导力和团队入手:
1、要完善领导负责制,根据组织章程,明确划分任务以及责任权限,及时对下属完善情况进行监督,当发现问题是督促其予以实施整改;
2、要有一支高效、科学的工程管理队伍。在项目刚开始阶段,就要选择一支团结协作的项目团队,其中包括项目经理的相关领导及成员。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向管理要工期、要进度,保证预期目标按时完成;其次,在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应制定其他的计划。进度管理的重要工作就是进度计划,计划的好坏与后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密切相关。
(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的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工程参建单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这样才能使建筑工程的质量进一步得到保障,使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素质
加强人才的培养,争取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部门储备更多的人才,不断培养并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水平,从而确保日后建筑行业相关质量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对人才培养要更加重视,对质量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整体的素质水平。建设单位还可以建立科学的用人体系,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队伍中去。
参考文献
[1]刘俊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科学之友,2013.5
[2]徐冰.对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若干问题的探讨[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11.7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材料;施工工艺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的涵义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的主体是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建筑工程监理、政府监督管理机构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主体在建筑行为中发挥着各自的职能及作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政府监督管理机构着眼于建筑外在的质量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等主体是着眼于建筑工程内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规尚未完善
目前,主要以国家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地方性的各种规程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依据。但在遇到工程质量违规行为时,缺乏有力的处罚依据。因此,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刻不容缓。[1]
(二)缺乏对监督机构的正确认识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由于管理人员过于依赖以往的监督经验,常误将监督机构视为工程质量责任者,使得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客体出现颠倒现象,违背了建筑工程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的规律。质量监督机构虽然是政府直接授权,但并不能因为其管理行为而将之作为质量责任者,以免与目前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相矛盾。
(三)质量管理意识偏低
现阶段,建筑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偏低。而由于其不良行为并没有通过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公示,致使其诚信体制越加薄弱,工程质量监督也逐渐呈现弱化趋势。
(四)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近几年,尽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人员配备、设备更新方面都有了进步,但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为政府监督的有效性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在质量管理机构中,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受人员管理水平和现场管理经验的缺乏,以及设备滞后的影响,对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起到直接削弱的作用。
三、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施工前质量监督阶段
此阶段的监督内容主要是监督管理业主的质量行为,从源头进行控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这方面的监督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质量监督,加强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发现不符合法规或标准的内容,及时纠正并责令整改。
二是加强对建筑招投标活动的监督,防止内外串通,出现不公平竞争,最终影响施工质量。
三是对建筑施工合同及其他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规范、完整无遗漏等。总之,对于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都要实施监督。
(二)施工中质量监督阶段
施工前的质量监督完成后,对施工整个过程也要做好质量监督。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主要监督以下内容:
1、对施工用的原材料质量、施工用的设备质量进行监督
好的原料、好的设施,再加上好的技术才能生产出好的产品,建筑施工工程质量也不例外,要想工程质量好,原材料与设备质量是第一位的。质量监督部门可以以不定期抽样检验的方式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如防水材料、钢筋、水泥、管材、管件等重要功能性建材还要加大抽检力度,每种材料都要进行抽检,通过这样的监督管理方式,降低偷工减料现象发生,避免恶性质量事故的发生。
2、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进行质量监督
对于工序的质量监督是整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里最重要的一项内容。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工程量大、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不稳定、施工技术参差不齐等特点,使得整个施工工程操作中风险很高。难以控制的人员操作,交叉作业的质量监督人员不专业,每道工序完工后检查的不及时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超出偏差要求,所以,必须严格执行对工序的质量监督管理检查制度,使每一个施工步骤都控制在偏差允许范围内。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分阶段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或试验,对于分项的重要工程进行监测检验,把好质量关,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立即返工或采取其他措施,对于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必须检验,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隐瞒不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2]
3、建立“四位一体”的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动态质量监督
即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材料质量评价、结构强度评价、制造精度评价以及观感质量评价进行有效的结合,并对这些质量评价进行有效的功能测试,以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三)竣工后质量监督阶段
竣工后质量监督是保证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性工作。因此,对于竣工验收监督环节也需要严格起来。首先要确保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能投入使用,坚决避免“豆腐渣”工程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要确保建筑工程装修、维护等要达到建筑要求。
综合来说,就是要在这一阶段着重把好双重关。相关负责人要带队对建筑项目进行分户验收,并对技术资料、实体工程质量等进行统一检查,相关项目的主体单位(即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必须要有相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其中。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書,待期限内整改合格以后要继续进行复查,只有验收合格以后才能正式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完善建筑质量监督法律、法规
只有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确保有关监督和管理机构真正地、严肃地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入地开展,真正实现依法治质。因此,当前的主要任务之一便是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筑工程质量的切实保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从而为整个建筑工程事来的顺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五)完善工程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保证工程有效开展的保证,是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主题。对于管理体制的完善,应从领导力和团队入手:
1、要完善领导负责制,根据组织章程,明确划分任务以及责任权限,及时对下属完善情况进行监督,当发现问题是督促其予以实施整改;
2、要有一支高效、科学的工程管理队伍。在项目刚开始阶段,就要选择一支团结协作的项目团队,其中包括项目经理的相关领导及成员。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向管理要工期、要进度,保证预期目标按时完成;其次,在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应制定其他的计划。进度管理的重要工作就是进度计划,计划的好坏与后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密切相关。
(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的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工程参建单位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这样才能使建筑工程的质量进一步得到保障,使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人员素质
加强人才的培养,争取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部门储备更多的人才,不断培养并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水平,从而确保日后建筑行业相关质量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对人才培养要更加重视,对质量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整体的素质水平。建设单位还可以建立科学的用人体系,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队伍中去。
参考文献
[1]刘俊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科学之友,2013.5
[2]徐冰.对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若干问题的探讨[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