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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活动离不开法律解释,法律活动是一种语言活动,法律解释也是一种语言解释活动。法律解释必须放在具体的语境之中才能被理解和接受。从西方语境中移植的法律解释目标理论在中国的语境中到底该如何理解并运用到司法个案的裁判之中,更是见仁见智。文章运用语境论的研究方法对中国司法场域中法律向现实转换时法律解释目标的探讨,并通过对中西语境中的法律解释目标的比较,试图给中国法官的司法判决结果的正当性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