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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早在2011年8月中央召开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时,习近平同志就代表党中央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提出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明确目标和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指出,要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好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的合法权益。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署推进。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的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解决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等各项基本权益。二是坚持依法构建。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健全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关系的规律特征,对一些不合时宜的政策规定及时修订调整。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依法预防和处理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种矛盾纠纷,提升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法治化水平。三是坚持共建共享。始终坚持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精准考量企业用人负担,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形成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的良好局面,促进双方更好实现合作共赢。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不断破解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认识劳动关系面临的复杂形势,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预案。鼓励基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打造全国率先领先、符合我省实际的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区。
近年来,全省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牢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风险底线,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创新创优,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持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人社厅党组立学立行、边学边做,注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八大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突出针对性、把握前瞻性、保持连续性、强化规范性,既立足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具体问题,又着眼构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防火墙”,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社会大局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备良好的条件。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方法思路,加强谋划,完善措施,积极应对,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奋力开拓江苏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巩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态势。充分运用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对内做好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社保缴费、就业用工等数据整合利用,对外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动协同,建立健全覆盖全面、触角广泛、反应灵敏的劳动关系“大数据库”。持续扩大各类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覆盖面,推动区域性创建活动向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社区(村)拓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打造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00家以上。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试点平台从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险。严格落实劳动关系定期研判、欠薪问题专题研判和重点时段综合研判制度,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早干预、早处置,防患于未然。紧盯工程建设、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等重点领域,以及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强摸排调查、重点监控和矛盾化解。完善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前瞻性开展重大风险分析评估、储备性政策研究,以确定性措施应对不确定性变化。
提升矛盾调处质效管理水平。全面实施案件分类处理制度,推进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仲裁办案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网上调解服务平台,不断提升“互联网+调解”效能。完善仲裁办案各项制度,加强提升仲裁办案质效研究,优化仲裁流程,总结案件繁简分流经验做法,科学设置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互联网处理方式,强化仲裁案件质量信息化监测作用,实现案件办理与网上运行同步操作。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方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执法维权水平。改进和完善劳务派遣监管,坚决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违法超时加班等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
健全部门联动协商协作机制。健全劳动关系运行风险和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响应迅速、协同高效、处置有力的联合协作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体制机制,构建多层次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模式,推动产业行业和乡镇(街道)三方组织机制建设,提升三方机制運行效能。积极指导企业完善多形式多层级沟通协商机制,分类精准开展专项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信合作、和谐共赢。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企事业调委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各司其职又同向发力的共建、共享、共治联动机制,指导各地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力度。加强调解仲裁与法院、综治、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衔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预警、信息共享、交流互助、协同调解等机制,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作用发挥,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加强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执行力度,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立足人社部门牵头抓总职责,善用实名制、农民工工资账户和总包代发等制度优势,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制度运行的难点堵点问题。研究出台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相关实施意见,提标准、定规矩、划界限,努力扭转工程建设领域年底集中结算支付的惯性思维。常态化运行根治欠薪专班制度,联防联治重大疑难欠薪问题,联合处置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和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持续创新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优化劳动关系监测预警体系,对根治欠薪工作不力、欠薪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负责人实施通报、约谈制度。完善落实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行失信联动惩戒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形成多元多维多层次的治理欠薪工作体系。
(作者系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的根本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解决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等各项基本权益。二是坚持依法构建。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健全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关系的规律特征,对一些不合时宜的政策规定及时修订调整。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依法预防和处理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种矛盾纠纷,提升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法治化水平。三是坚持共建共享。始终坚持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精准考量企业用人负担,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形成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的良好局面,促进双方更好实现合作共赢。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式,不断破解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认识劳动关系面临的复杂形势,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预案。鼓励基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打造全国率先领先、符合我省实际的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区。
近年来,全省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牢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风险底线,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创新创优,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持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人社厅党组立学立行、边学边做,注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八大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突出针对性、把握前瞻性、保持连续性、强化规范性,既立足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具体问题,又着眼构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防火墙”,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社会大局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备良好的条件。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方法思路,加强谋划,完善措施,积极应对,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奋力开拓江苏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巩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态势。充分运用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对内做好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社保缴费、就业用工等数据整合利用,对外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动协同,建立健全覆盖全面、触角广泛、反应灵敏的劳动关系“大数据库”。持续扩大各类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覆盖面,推动区域性创建活动向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社区(村)拓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打造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00家以上。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试点平台从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险。严格落实劳动关系定期研判、欠薪问题专题研判和重点时段综合研判制度,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早干预、早处置,防患于未然。紧盯工程建设、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等重点领域,以及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强摸排调查、重点监控和矛盾化解。完善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前瞻性开展重大风险分析评估、储备性政策研究,以确定性措施应对不确定性变化。
提升矛盾调处质效管理水平。全面实施案件分类处理制度,推进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仲裁办案深度融合。充分运用网上调解服务平台,不断提升“互联网+调解”效能。完善仲裁办案各项制度,加强提升仲裁办案质效研究,优化仲裁流程,总结案件繁简分流经验做法,科学设置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互联网处理方式,强化仲裁案件质量信息化监测作用,实现案件办理与网上运行同步操作。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方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执法维权水平。改进和完善劳务派遣监管,坚决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违法超时加班等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
健全部门联动协商协作机制。健全劳动关系运行风险和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响应迅速、协同高效、处置有力的联合协作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体制机制,构建多层次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模式,推动产业行业和乡镇(街道)三方组织机制建设,提升三方机制運行效能。积极指导企业完善多形式多层级沟通协商机制,分类精准开展专项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信合作、和谐共赢。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企事业调委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各司其职又同向发力的共建、共享、共治联动机制,指导各地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力度。加强调解仲裁与法院、综治、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衔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预警、信息共享、交流互助、协同调解等机制,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作用发挥,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加强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建设。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执行力度,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立足人社部门牵头抓总职责,善用实名制、农民工工资账户和总包代发等制度优势,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制度运行的难点堵点问题。研究出台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相关实施意见,提标准、定规矩、划界限,努力扭转工程建设领域年底集中结算支付的惯性思维。常态化运行根治欠薪专班制度,联防联治重大疑难欠薪问题,联合处置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和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升执法水平。持续创新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优化劳动关系监测预警体系,对根治欠薪工作不力、欠薪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负责人实施通报、约谈制度。完善落实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行失信联动惩戒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形成多元多维多层次的治理欠薪工作体系。
(作者系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