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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头坏死是一世界顽症,由于其病因复杂、治疗困难,治疗不及时致残率很高,严重危及患者的生活和工作,因而被人们称为“不死的癌症”,可见其危害有多大。100多年来,随着人们对股骨头坏死的不断深入研究,对骨坏死的发病因素有了较明确的认识。
激素型股骨头坏死日益增多
随着激素类药物在临床的广泛应用,合并激素性股骨头坏死的病例也日益增多,目前,临床研究发现股骨头坏死病因第一位就是激素,股骨头坏死的发生与摄入激素的途径和剂量有关,也与每个人的个体差异和敏感性有关。长期大剂量应用糖皮质激素,总剂量过大,或短期过大剂量使用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能引起股骨头坏死。有报道患者摄入总剂量超过相当强的松总剂量200mg以上时,其股骨头坏死发生率明显增高。摄入途径与坏死的关系:关节腔注射>静注>口服,但也有个体差异。而大量饮酒者,以及糖尿病、类风湿病患者,再大量应用激素,其股骨头坏死发病率会更高。
激素性股骨头坏死患者中,大多是因眼科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肾病、皮肤病、脑部疾患或发热不退而应用了大量激素,短则1周,长至数月或数年,后会出现膝部或髋部隐痛,并且进行性加重渐跛行,伴有髋关节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经X线片、CT或核磁检查,即可明确诊断。因该病早期症状不典型易造成误诊,常见的误诊原因:早期膝关节疼痛误诊为关节炎;髋及下肢痛误诊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早期发病误诊为髋关节结核等,应引起注意。故对于有上述症状体征者,应尽快到医院检查,以便及时治疗。
此外,以下疾病使用激素易引起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1)胶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结节性动脉周围炎、硬皮病、风湿性关节炎。
(2)皮肤疾患:天疱疮、湿疹、荨麻疹、手足癣、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症。
(3)血液病:白血病、紫癜症。
(4)呼吸系统疾患:哮喘病、支气管肺炎、慢性气管炎、结核性胸膜炎。
(5)肾病、肾炎、肾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急慢性肝炎等。
激素致股骨头坏死的机理,目前倾向于脂肪栓塞学说:应用激素后,使人体内脂肪代谢紊乱,形成高脂血症,同时,使股骨头内脂肪细胞膨胀,致血管栓塞或受挤压,造成股骨头内骨细胞缺血而坏死。
手术治疗,“保头”还是“换头”
股骨头缺血性坏死(ANFH)的治疗,迄今国内外多以手术为主,手术方法很多,主要可分为保留股骨头(保头)和不保留股骨头,用人工假体股骨头置换(换头)的手术治疗。
保留股骨头的手术治疗:1.钻孔减压术,又称中心减压术:这种方法可以降低骨内压,重建血液循环,促进修复过程。适用于早期患者,尤其对年轻病人极具意义,可延迟全髋置换术。对由于各种原因不适于进行较大手术的股骨头严重损害的病人,也可行钻孔减压术,但只能作为减轻疼痛的姑息治疗。有学者认为,钻孔减压术对减轻股骨头坏死的疼痛症状有效,但对控制股骨头坏死、塌陷与非手术治疗并无差别。2.植骨术:骨移植可刺激股骨头内血管再生,促进修复和愈合,同时防止股骨头塌陷,适用于年轻的FicatⅡ期和早期FicatⅢ期的ANFH患者,可延缓病程发展和全髋置换的时间。若结合生长因子或电刺激等促进骨折愈合的方法,可望提高疗效。对于钻孔减压效果较好的早期ANFH患者,亦可考虑同时植骨。3.带血供的骨移植:其治疗ANFH与单纯骨移植相比,能更好地促进股骨头内血管再生,移植骨能更好、更快地与受区骨质融合,较钻孔减压术的疗效明显为优,可保护股骨头的功能,减轻疼痛,可推迟做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THR)。适用于严重的FicatⅡ、Ⅲ期股骨头坏死,不适于进行截骨术的患者,或骨坏死范围较广泛,进行单纯骨移植术不易愈合的ANFH患者。其缺点是手术复杂,费时较长。
不保留股骨头的手术治疗:即人工关节置换术,较常用的有两种,其一是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是用人工股骨头假体取代坏死的股骨头。因使用寿命有限,目前只适用于部分高龄或身体条件较差的患者。其二是THR,即用人工假体取代整个髋关节。疗效确切,是目前治疗ANFH的常规手术。术后可缓解疼痛,获得满意的功能,尤适用于双侧坏死者。但适应症选择较严格,人工假体使用寿命有限,手术并发症也难以完全避免,费用昂贵,许多病人难以接受。
对于股骨头坏死,究竟该“保头”还是“换头”?这取决于股骨头坏死的病期:Ⅰ期,患髋仅有不同程度的疼痛,X线和CT检查不能发现坏死病变;Ⅱ期,X片可显示出骨坏死征象,股骨头尚未变形。这两期股骨头坏死,一般不影响髋关节功能,无论采用药物或手术治疗,绝大多数能够保住股骨头。股骨头坏死发展到Ⅲ期,尽管髋关节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如能及时、恰当治疗,使骨坏死不再发展,可以保留髋关节大部分功能,保住股骨头的希望是很大的。如果股骨头坏死继续发展,就进入Ⅳ期,髋关节功能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导致髋关节僵直,完全丧失活动能力,到了这种地步,多需“忍痛割爱”,人工关节置换术就很难避免了。当然,股骨头坏死的分期,并非是“保头”和“换头”的惟一标准。除身体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外,年龄也是重要因素。因为目前人工股骨头置换后,其寿命是有限的。很多人在术后7~15年,不得不“二进宫”,这对一个普通百姓而言,无论从心理上和经济上都是难以承受的。所以对50岁以下的中青年,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考虑“换头”或THR治疗。
早期诊断和治疗是“保头”的关键
股骨头一旦坏死、塌陷,就不可逆转,就要“去头”吗?早、中期股骨头坏死后,并非所有的股骨头都会塌陷,且塌陷的程度因坏死情况而异。只有MRI扫描股骨头,其冠状面和矢状面中线坏死面积大于90度(约1/2)等几种股骨头坏死情况,才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塌陷。在股骨头坏死的早期或中期阶段,股骨头尚未塌陷,或小于2~4毫米的轻度塌陷,关节软骨未受累及,关节间隙尚存时,如能早期识别,正确施治,多数患者的股骨头是可以保持圆形的。凡未经正确及时治疗的早、中期坏死者,会在两年内塌陷。因此,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是“保头”的关键。另外,应该指出的是,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并非股骨头的血供就一点都没有了,虽然叫坏死,但股骨头的大部分组织仍然是有活性的,只是有一部分骨组织失活、坏死,只要治疗得当,即使是坏死的骨组织,也会修复再生,这就如同“枯木逢春”也发出新芽、长出新枝一样。我们曾遇到一些没条件做手术的患者,甚至是重症患者,采用中西药内外合治,同样获得了较满意的疗效,保住了股骨头。
激素型股骨头坏死日益增多
随着激素类药物在临床的广泛应用,合并激素性股骨头坏死的病例也日益增多,目前,临床研究发现股骨头坏死病因第一位就是激素,股骨头坏死的发生与摄入激素的途径和剂量有关,也与每个人的个体差异和敏感性有关。长期大剂量应用糖皮质激素,总剂量过大,或短期过大剂量使用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能引起股骨头坏死。有报道患者摄入总剂量超过相当强的松总剂量200mg以上时,其股骨头坏死发生率明显增高。摄入途径与坏死的关系:关节腔注射>静注>口服,但也有个体差异。而大量饮酒者,以及糖尿病、类风湿病患者,再大量应用激素,其股骨头坏死发病率会更高。
激素性股骨头坏死患者中,大多是因眼科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肾病、皮肤病、脑部疾患或发热不退而应用了大量激素,短则1周,长至数月或数年,后会出现膝部或髋部隐痛,并且进行性加重渐跛行,伴有髋关节功能不同程度的受限,经X线片、CT或核磁检查,即可明确诊断。因该病早期症状不典型易造成误诊,常见的误诊原因:早期膝关节疼痛误诊为关节炎;髋及下肢痛误诊为腰椎间盘突出症,早期发病误诊为髋关节结核等,应引起注意。故对于有上述症状体征者,应尽快到医院检查,以便及时治疗。
此外,以下疾病使用激素易引起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1)胶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结节性动脉周围炎、硬皮病、风湿性关节炎。
(2)皮肤疾患:天疱疮、湿疹、荨麻疹、手足癣、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症。
(3)血液病:白血病、紫癜症。
(4)呼吸系统疾患:哮喘病、支气管肺炎、慢性气管炎、结核性胸膜炎。
(5)肾病、肾炎、肾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急慢性肝炎等。
激素致股骨头坏死的机理,目前倾向于脂肪栓塞学说:应用激素后,使人体内脂肪代谢紊乱,形成高脂血症,同时,使股骨头内脂肪细胞膨胀,致血管栓塞或受挤压,造成股骨头内骨细胞缺血而坏死。
手术治疗,“保头”还是“换头”
股骨头缺血性坏死(ANFH)的治疗,迄今国内外多以手术为主,手术方法很多,主要可分为保留股骨头(保头)和不保留股骨头,用人工假体股骨头置换(换头)的手术治疗。
保留股骨头的手术治疗:1.钻孔减压术,又称中心减压术:这种方法可以降低骨内压,重建血液循环,促进修复过程。适用于早期患者,尤其对年轻病人极具意义,可延迟全髋置换术。对由于各种原因不适于进行较大手术的股骨头严重损害的病人,也可行钻孔减压术,但只能作为减轻疼痛的姑息治疗。有学者认为,钻孔减压术对减轻股骨头坏死的疼痛症状有效,但对控制股骨头坏死、塌陷与非手术治疗并无差别。2.植骨术:骨移植可刺激股骨头内血管再生,促进修复和愈合,同时防止股骨头塌陷,适用于年轻的FicatⅡ期和早期FicatⅢ期的ANFH患者,可延缓病程发展和全髋置换的时间。若结合生长因子或电刺激等促进骨折愈合的方法,可望提高疗效。对于钻孔减压效果较好的早期ANFH患者,亦可考虑同时植骨。3.带血供的骨移植:其治疗ANFH与单纯骨移植相比,能更好地促进股骨头内血管再生,移植骨能更好、更快地与受区骨质融合,较钻孔减压术的疗效明显为优,可保护股骨头的功能,减轻疼痛,可推迟做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THR)。适用于严重的FicatⅡ、Ⅲ期股骨头坏死,不适于进行截骨术的患者,或骨坏死范围较广泛,进行单纯骨移植术不易愈合的ANFH患者。其缺点是手术复杂,费时较长。
不保留股骨头的手术治疗:即人工关节置换术,较常用的有两种,其一是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是用人工股骨头假体取代坏死的股骨头。因使用寿命有限,目前只适用于部分高龄或身体条件较差的患者。其二是THR,即用人工假体取代整个髋关节。疗效确切,是目前治疗ANFH的常规手术。术后可缓解疼痛,获得满意的功能,尤适用于双侧坏死者。但适应症选择较严格,人工假体使用寿命有限,手术并发症也难以完全避免,费用昂贵,许多病人难以接受。
对于股骨头坏死,究竟该“保头”还是“换头”?这取决于股骨头坏死的病期:Ⅰ期,患髋仅有不同程度的疼痛,X线和CT检查不能发现坏死病变;Ⅱ期,X片可显示出骨坏死征象,股骨头尚未变形。这两期股骨头坏死,一般不影响髋关节功能,无论采用药物或手术治疗,绝大多数能够保住股骨头。股骨头坏死发展到Ⅲ期,尽管髋关节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如能及时、恰当治疗,使骨坏死不再发展,可以保留髋关节大部分功能,保住股骨头的希望是很大的。如果股骨头坏死继续发展,就进入Ⅳ期,髋关节功能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导致髋关节僵直,完全丧失活动能力,到了这种地步,多需“忍痛割爱”,人工关节置换术就很难避免了。当然,股骨头坏死的分期,并非是“保头”和“换头”的惟一标准。除身体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外,年龄也是重要因素。因为目前人工股骨头置换后,其寿命是有限的。很多人在术后7~15年,不得不“二进宫”,这对一个普通百姓而言,无论从心理上和经济上都是难以承受的。所以对50岁以下的中青年,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考虑“换头”或THR治疗。
早期诊断和治疗是“保头”的关键
股骨头一旦坏死、塌陷,就不可逆转,就要“去头”吗?早、中期股骨头坏死后,并非所有的股骨头都会塌陷,且塌陷的程度因坏死情况而异。只有MRI扫描股骨头,其冠状面和矢状面中线坏死面积大于90度(约1/2)等几种股骨头坏死情况,才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塌陷。在股骨头坏死的早期或中期阶段,股骨头尚未塌陷,或小于2~4毫米的轻度塌陷,关节软骨未受累及,关节间隙尚存时,如能早期识别,正确施治,多数患者的股骨头是可以保持圆形的。凡未经正确及时治疗的早、中期坏死者,会在两年内塌陷。因此,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是“保头”的关键。另外,应该指出的是,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并非股骨头的血供就一点都没有了,虽然叫坏死,但股骨头的大部分组织仍然是有活性的,只是有一部分骨组织失活、坏死,只要治疗得当,即使是坏死的骨组织,也会修复再生,这就如同“枯木逢春”也发出新芽、长出新枝一样。我们曾遇到一些没条件做手术的患者,甚至是重症患者,采用中西药内外合治,同样获得了较满意的疗效,保住了股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