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台湾教师教育起源于清末,历经清政府、日本、国民政府政权更迭,教师教育的政策和模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也历经了数次改革。到目前为止,台湾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教师教育体系。中小学教师都是由各师范大学进行培养,师范生修毕教育专业课程和本学科专门课程后可以取得大学毕业资格,获得学士学位。然后参加半年的教育实习课程,取得“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之后,获得参加教师资格检定考试的资格。通过考试后,师范生才算正式获得教师证书。再经过教师甄选,才能取得教职成为合格教师。
一、台湾教师教育课程的“标准”
1994年开始,台湾开始对传统的教师教育政策进行彻底变革,由此进入了台湾教师教育发展的新时期。台湾先在1994年2月颁布了《师资培育法》,1995年又颁布了《教师法》,后又于2002年对《师资培育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配套的政策法规,从此彻底改变了原来的教师教育政策架构,开始在台湾实施全新的教师教育制度和结构。现在,台湾教师教育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但是,《教师培育法》仅规定了师资培育的机构、形式以及教师教育课程的重点与精神。具体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和设置并未具体规定,而是把这个权力给予了各师资培育机构。于是,台湾又颁布了《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和《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考试简章》,规定师范生必须具备的能力,通过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对新教师必备的能力进行统一考核。在《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的指导下,各师范教育机构即可开设相应的课程,帮助师范生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成为合格教师。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科类及应试科目表》规定了四级学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必须具备的能力,即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应考的内容。分为语文能力、教育理论知识、儿童心理知识、学科课程能力四方面。其中语文能力和教育理论是每个师范生都要学习的知识,而儿童心理知识和学科课程能力则根据任教学校的不同分别考试。
二、台湾师范大学基于教师资格考试设置的教师教育课程
台湾师范大学按照《师资培育法》的规定,在《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的指导下同其他师范大学一样开设教育基础课程、专门课程和实习课程。教育基础课程是指每一个师范生都必须学习的教育基础、语文能力、心理学理论等共同必修课程,即教师资格考试中“语文能力”、“教育理论能力”测验的内容;专门课程是为培育新教师任教学科、领域专长的专门知能课程,即教师资格考试中不同等级学校儿童心理与发展的知识和专门学科能力的内容。实习课程则是为通过“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考核而开设的教学实习、研习活动等,专门锻炼师范生的实践能力。
1.教育专业课程
台湾师范大学的教育专业课程包括共同必修和共同选修两类,要求每个师范生必须修满26学分,其中必修课程至少14学分。
台湾师范大学教育专业课程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分别设置了14学分的必修课和12学分的选修课,一共有上百门课程供师范生选择。师范生可以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的需要和自己的爱好进行选择,既满足了教师资格考试要求,又可以培养师范生的教育研究能力。
2.专门课程
台湾师范大学的专门课程根据中小学课程设置相应开设,包括核心课程(即数学、语文、英语)专门课程、社会学习领域(历史、地理)专门课程、综合活动学习领域(辅导活动、童军教育、家政)专门课程、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视觉艺术、音乐艺术、表演艺术)专门课程、健康与体育学习领域(体育、健康)专门课程、自然与生活科技领域(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地球科学、生活科技)专门课程几类。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师范生不仅学习有关该类课程的知识,同时也学习如何在中小学教授特定的课程的技能。
3.实习课程
台湾师范大学的实习课程时间为半年,或者是第一学期的8月1日至翌年的1月31日,或者是由2月1日至7月31日,师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分修习情况自由选择实习时间,实习的形式包括教学实习、导师实习、行政实习、研习活动四种,以教学实习为主。每个师范生都必须完成相当于编制内合格教师基本授课时数二分之一的课堂教学任务。台湾师范大学派遣实习辅导导师进行指导,指导的方式有平时辅导、到校辅导、研习活动、通讯辅导、咨询辅导等。实习结束后,学校对师范生进行评价,教学实习占40%的分值,导师实习成绩占30%,行政实习成绩占20%,研习活动成绩占10%。通过实习评价后,师范生便可以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台湾教师教育课程的特点
台湾以教师资格证书为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规定了教师教育的流程和体系,对合格教师的能力和知识方面都作了细化的要求,能保证各师范大学的教育质量和教育内容在全省范围内的一致性,同时也给予了师范大学和师范生充分的自主权。其对于教育实习的重视,也能促进师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未来的教职工作打好基础。
1.以教师资格证书考试保证教师教育课程质量
我国大陆地区开放教师市场之后,推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所有人都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导致很多没有读过教师教育课程的人也混杂进来,他们通过阅读背诵教育类书籍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但他们并不是真正具备教育理论基础的合格教师。而台湾的教师教育要求师范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上教育学的课程,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二是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这既能保证师范生拥有教育学习的经验,又能保证教师教育的质量。
2.充分尊重师范大学自主权利和师范生的兴趣爱好
台湾的《师资培育法》只规定了教师教育课程的中心和方向,《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则规定了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而开设什么课程,如何开设课程的权力都交给了各大师范大学。这样,师范大学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传统、科研实力开设相应的课程,既保证了师范大学的自主性,又保证了教师教育课程的质量。台湾师范大学充分发挥了这一思想,根据《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中的考试内容,开设了相应的多门课程,让师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其中的几门进行学习,为师范生提供了充足的课程资源。
3.重视教育实习,培养师范生实践能力
台湾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制度把师范生参与教育实习作为考核指标之一,这就保证了教育实习的参与度和质量。师范生通过半年的教育实习,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能力,丰富教学知识。同时,能够及时发现自己的问题,及时改正,在正式的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就能满足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要求,成为合格教师。在未来的工作中,也能把实践中获得的经验运用于教学,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吴奇荣.不同师资培育制度对国小教师影响研究.台湾世新大学硕士论文,2007.
[2] 薛天祥,杨晓江.台湾中师、师专向师院过渡的政策和高师教育改革.上海高教研究,1998(4).
[3] 姚文清.我国台湾推进教师专业化的历程.高等教育研究,2004,20(2).
[4] http://140.122.66.157/ntnutecs/images/customerFile/ips/Law_ips/law_0920115095A.htm
[5] http://140.122.66.157/ntnutecs/images/customerFile/tep/professional/4-2-1.htm
[6] http://tecs.ntnu.edu.tw/ntnutecs/tw/pageContent.php?id=86
一、台湾教师教育课程的“标准”
1994年开始,台湾开始对传统的教师教育政策进行彻底变革,由此进入了台湾教师教育发展的新时期。台湾先在1994年2月颁布了《师资培育法》,1995年又颁布了《教师法》,后又于2002年对《师资培育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配套的政策法规,从此彻底改变了原来的教师教育政策架构,开始在台湾实施全新的教师教育制度和结构。现在,台湾教师教育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但是,《教师培育法》仅规定了师资培育的机构、形式以及教师教育课程的重点与精神。具体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和设置并未具体规定,而是把这个权力给予了各师资培育机构。于是,台湾又颁布了《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和《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考试简章》,规定师范生必须具备的能力,通过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对新教师必备的能力进行统一考核。在《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的指导下,各师范教育机构即可开设相应的课程,帮助师范生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成为合格教师。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科类及应试科目表》规定了四级学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必须具备的能力,即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应考的内容。分为语文能力、教育理论知识、儿童心理知识、学科课程能力四方面。其中语文能力和教育理论是每个师范生都要学习的知识,而儿童心理知识和学科课程能力则根据任教学校的不同分别考试。
二、台湾师范大学基于教师资格考试设置的教师教育课程
台湾师范大学按照《师资培育法》的规定,在《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的指导下同其他师范大学一样开设教育基础课程、专门课程和实习课程。教育基础课程是指每一个师范生都必须学习的教育基础、语文能力、心理学理论等共同必修课程,即教师资格考试中“语文能力”、“教育理论能力”测验的内容;专门课程是为培育新教师任教学科、领域专长的专门知能课程,即教师资格考试中不同等级学校儿童心理与发展的知识和专门学科能力的内容。实习课程则是为通过“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考核而开设的教学实习、研习活动等,专门锻炼师范生的实践能力。
1.教育专业课程
台湾师范大学的教育专业课程包括共同必修和共同选修两类,要求每个师范生必须修满26学分,其中必修课程至少14学分。
台湾师范大学教育专业课程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分别设置了14学分的必修课和12学分的选修课,一共有上百门课程供师范生选择。师范生可以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的需要和自己的爱好进行选择,既满足了教师资格考试要求,又可以培养师范生的教育研究能力。
2.专门课程
台湾师范大学的专门课程根据中小学课程设置相应开设,包括核心课程(即数学、语文、英语)专门课程、社会学习领域(历史、地理)专门课程、综合活动学习领域(辅导活动、童军教育、家政)专门课程、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视觉艺术、音乐艺术、表演艺术)专门课程、健康与体育学习领域(体育、健康)专门课程、自然与生活科技领域(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地球科学、生活科技)专门课程几类。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师范生不仅学习有关该类课程的知识,同时也学习如何在中小学教授特定的课程的技能。
3.实习课程
台湾师范大学的实习课程时间为半年,或者是第一学期的8月1日至翌年的1月31日,或者是由2月1日至7月31日,师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分修习情况自由选择实习时间,实习的形式包括教学实习、导师实习、行政实习、研习活动四种,以教学实习为主。每个师范生都必须完成相当于编制内合格教师基本授课时数二分之一的课堂教学任务。台湾师范大学派遣实习辅导导师进行指导,指导的方式有平时辅导、到校辅导、研习活动、通讯辅导、咨询辅导等。实习结束后,学校对师范生进行评价,教学实习占40%的分值,导师实习成绩占30%,行政实习成绩占20%,研习活动成绩占10%。通过实习评价后,师范生便可以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台湾教师教育课程的特点
台湾以教师资格证书为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规定了教师教育的流程和体系,对合格教师的能力和知识方面都作了细化的要求,能保证各师范大学的教育质量和教育内容在全省范围内的一致性,同时也给予了师范大学和师范生充分的自主权。其对于教育实习的重视,也能促进师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未来的教职工作打好基础。
1.以教师资格证书考试保证教师教育课程质量
我国大陆地区开放教师市场之后,推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所有人都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导致很多没有读过教师教育课程的人也混杂进来,他们通过阅读背诵教育类书籍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但他们并不是真正具备教育理论基础的合格教师。而台湾的教师教育要求师范生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上教育学的课程,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二是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这既能保证师范生拥有教育学习的经验,又能保证教师教育的质量。
2.充分尊重师范大学自主权利和师范生的兴趣爱好
台湾的《师资培育法》只规定了教师教育课程的中心和方向,《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则规定了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而开设什么课程,如何开设课程的权力都交给了各大师范大学。这样,师范大学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传统、科研实力开设相应的课程,既保证了师范大学的自主性,又保证了教师教育课程的质量。台湾师范大学充分发挥了这一思想,根据《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中的考试内容,开设了相应的多门课程,让师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其中的几门进行学习,为师范生提供了充足的课程资源。
3.重视教育实习,培养师范生实践能力
台湾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制度把师范生参与教育实习作为考核指标之一,这就保证了教育实习的参与度和质量。师范生通过半年的教育实习,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能力,丰富教学知识。同时,能够及时发现自己的问题,及时改正,在正式的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就能满足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要求,成为合格教师。在未来的工作中,也能把实践中获得的经验运用于教学,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 吴奇荣.不同师资培育制度对国小教师影响研究.台湾世新大学硕士论文,2007.
[2] 薛天祥,杨晓江.台湾中师、师专向师院过渡的政策和高师教育改革.上海高教研究,1998(4).
[3] 姚文清.我国台湾推进教师专业化的历程.高等教育研究,2004,20(2).
[4] http://140.122.66.157/ntnutecs/images/customerFile/ips/Law_ips/law_0920115095A.htm
[5] http://140.122.66.157/ntnutecs/images/customerFile/tep/professional/4-2-1.htm
[6] http://tecs.ntnu.edu.tw/ntnutecs/tw/pageContent.php?id=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