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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股权结构制度是市场竞争产物,符合剩余索取权与表决权的配比原则,可促进创新。但该制度的引入不能以牺牲投资者利益为代价。通过限制双重股权结构制度的适用对象,完善诉讼制度,尽量减少该制度的负面作用。双重股权结构制度应限于创业型企业。要求滥用表决权者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并允许代表诉讼提起人分取一定比例诉讼赔偿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