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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健全了审查逮捕的工作机制,确认了侦查阶段律师"辩护人"的地位,为新时期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职能的完善与变革指明了方向。本文从辩护权的含义与功能出发,以新《刑诉法》修改对律师辩护权内容的完善为切入点,逐步阐述在构成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机制上,如何保障辩护人行使辩护权,以期在法律施行前做好理论研究与实践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