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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多地遇洪灾
50条河流水位超警戒
国家防总多路协助抢险
6月22日以来,我国江南、华南出现了一次较强降雨过程。受强降雨影响,广西、福建、江西、浙江、广东等地50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闽江、抚河、信江、赣江、钱塘江中游干流、北江下游干流水位仍在上涨,预计江西抚河、信江及赣江中游等河流可能发生一般超警洪水。
据初步统计,6月22日以来暴雨洪水共造成南方9省(区)71万人受灾,死亡11人,失踪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05亿元。6月25日至28日,多地遭新一轮暴雨袭击,四川凉山山洪泥石流导致约40人失踪,南方新一轮强降雨袭击造成7省市248万人受灾。
6月23日至24日,国家防总派出多个工作组赶赴广西、广东、湖南、浙江、江西、福建抗洪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做好抗洪抢险工作。25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及时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截止6月29日,各地仍处在紧急救灾抢险中。
编辑短评:此次受灾地区涉及较广,国家防总的工作组毕竟数量有限,更多地区需要利用以往抗洪工作经验,展开抗洪自救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出台
提高对“农家乐”监管频次
集体聚餐要备案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集体聚餐和“农家乐”等方面的监管措施。
意见指出,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指导意见,确定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的范围、内容、时限等要求,并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环境与设施、食品采购和贮存、加工过程控制、厨师管理、饮用水管理等基本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应将菜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应及时向乡镇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站报告。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可视情况到现场进行指导,必要时可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同时,要以农村重大节庆日、大型集市等为重要时段,以地区特色食品、节庆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
编辑短评:农村集体聚餐的频率较高,如特定节日、婚丧嫁娶等,因此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概率也较高。聚餐备案机制,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监控,一方面起到预警作用;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政府可以更快更有效地组织救护。
劳动法修正案审议
规范劳务派遣
保证同工同酬
6月底,《劳动合同法》迎来首次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此次修正案的核心话题是规范劳务派遣,保证同工同酬。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但现在却被不少企业滥用,导致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劳务派遣工得不到正常的工资增长及晋升机会。对企业来说,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步应该是对员工负责。如果企业故意使用劳务派遣,压低一线工人的收入,这既是对一线员工不尊重,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
报道称,今年2月全国总工会已将完整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上报至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相关“劳务派遣”内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也曾提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编辑短评:有报道称,一个职工如果名义工资是1万元,企业需要支出将近1.4万元,而职工拿到手也就7000元左右。因此,规范劳务派遣不能简单地采取“一刀切”办法,还需要从减负企业的角度入手,考虑适当降低社保负担,鼓励企业多用正式劳动合同。
50条河流水位超警戒
国家防总多路协助抢险
6月22日以来,我国江南、华南出现了一次较强降雨过程。受强降雨影响,广西、福建、江西、浙江、广东等地50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闽江、抚河、信江、赣江、钱塘江中游干流、北江下游干流水位仍在上涨,预计江西抚河、信江及赣江中游等河流可能发生一般超警洪水。
据初步统计,6月22日以来暴雨洪水共造成南方9省(区)71万人受灾,死亡11人,失踪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05亿元。6月25日至28日,多地遭新一轮暴雨袭击,四川凉山山洪泥石流导致约40人失踪,南方新一轮强降雨袭击造成7省市248万人受灾。
6月23日至24日,国家防总派出多个工作组赶赴广西、广东、湖南、浙江、江西、福建抗洪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做好抗洪抢险工作。25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及时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截止6月29日,各地仍处在紧急救灾抢险中。
编辑短评:此次受灾地区涉及较广,国家防总的工作组毕竟数量有限,更多地区需要利用以往抗洪工作经验,展开抗洪自救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出台
提高对“农家乐”监管频次
集体聚餐要备案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集体聚餐和“农家乐”等方面的监管措施。
意见指出,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指导意见,确定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的范围、内容、时限等要求,并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的环境与设施、食品采购和贮存、加工过程控制、厨师管理、饮用水管理等基本要求。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加强农村厨师的培训和管理。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应将菜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应及时向乡镇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站报告。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可视情况到现场进行指导,必要时可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同时,要以农村重大节庆日、大型集市等为重要时段,以地区特色食品、节庆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
编辑短评:农村集体聚餐的频率较高,如特定节日、婚丧嫁娶等,因此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概率也较高。聚餐备案机制,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监控,一方面起到预警作用;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政府可以更快更有效地组织救护。
劳动法修正案审议
规范劳务派遣
保证同工同酬
6月底,《劳动合同法》迎来首次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此次修正案的核心话题是规范劳务派遣,保证同工同酬。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但现在却被不少企业滥用,导致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劳务派遣工得不到正常的工资增长及晋升机会。对企业来说,履行社会责任的第一步应该是对员工负责。如果企业故意使用劳务派遣,压低一线工人的收入,这既是对一线员工不尊重,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
报道称,今年2月全国总工会已将完整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上报至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相关“劳务派遣”内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也曾提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编辑短评:有报道称,一个职工如果名义工资是1万元,企业需要支出将近1.4万元,而职工拿到手也就7000元左右。因此,规范劳务派遣不能简单地采取“一刀切”办法,还需要从减负企业的角度入手,考虑适当降低社保负担,鼓励企业多用正式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