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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9月19日以粤环函[2016]1054号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提升固定源VOCs排放综合整治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