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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狄更斯《雾都孤儿》中所描写的当时社会犯罪现象来看,作者并没有严格按照批判现实主义小说所遵循的真实反映现实手法来创作,而是从人物性格出发,认为丑恶人物与生俱来具有恶魔般的人性,并且这种人性是世代相传的,并且狄更斯对这种性格人抱有一定的偏见,认为他们不应该属于人类社会中的一份子。本文通过阐述《雾都孤儿》中主要人物的刻画、描写和分析,来研究狄更斯人物描写特色。
关键词:《雾都孤儿》 查尔斯·狄更斯 人物刻画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雾都孤儿》以伦敦为写作背景,讲述了一位名叫奥利弗孤儿的身世及遭遇。小说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经历了艰难的学徒生涯,最终逃脱师傅的魔掌后又误入贼窝,整日与狠毒的盗贼为伍,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获得了自由和幸福。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一样,《雾都孤儿》中揭露了许多当时的社会现象并成功塑造了各个人物,尤其是在丑恶人物的描写上,狄更斯更是绞尽脑汁,说明了作者对丑恶人性的嗤之以鼻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文重点以小说中的人物费金为例,阐述狄更斯的人物刻画特点。
一
英国著名批判主义小说家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了他的第一部社会小说《雾都孤儿》,在小说中他成功塑造了一个毒害儿童身心健康、反社会的人物——费金。一般情况下,学者和读者们只会从人物形象的真实性来对其进行批判,往往不会从人物的出身、职业、地位以及身份提出疑问,以此来对作家的道德良知和创作动机进行批判。恰恰在《雾都孤儿》中,那个邪恶势力和社会道德秩序的承担者就是一个丑恶人物。纵观历史我们看出,并不是因为西方文学丑恶人物具有刚愎倔强、桀骜不驯、傲慢放肆的性格而长期受到欧洲社会的供给和诽谤,大多情况下仅因为他们是“大反派”,而大反派这个概念化的名字也使小说中的费金形象变得敏感化和复杂化。读者常问,小说中的匪窟头目费金到底是某种流行的观念假设、虚构出来的,还是现实生活中所具有的。也就是说,狄更斯在创作小说《雾都孤儿》时是不是掺杂了某种对人物的偏见而刻画了具有“典型”丑恶人物性格的费金?
19世纪80年代,正是小说《雾都孤儿》出版二十多年后,狄更斯收到了一位名为艾利萨·戴维斯夫人的信。她在信中指责他说,创作《雾都孤儿》其实是对一种卑鄙的偏见反对受歧视希伯莱人的鼓励。由此看出,戴维斯认为狄更斯在创作小说中的人物费金时确实带了一种人性偏见的,再一次歧视了出身卑贱的人。狄更斯的小说是以真实反映生活而著称的,他当然不同意这种看法,并决定反驳。他从当时崛起的达尔文思想中找寻到了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他辩解道:从古罗马、古希腊时期,出身卑贱的人就被当时的皇朝划分为劣等民族,他们作为异己被人们和神反对。因此,狄更斯《雾都孤儿》中的费金作为一个大反派遭到了读者的痛恨和厌恶,这其实是对“丑恶人物”的真实写照。狄更斯认为费金的形象塑造是基于现实生活的,也就是说,无论是《雾都孤儿》中的次要人物还是费金,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然而,我们不难看出,狄更斯在创作《雾都孤儿》时,虽然每个形象都能找到现实社会的原型,但也掺杂了他对人物出身的偏见。
二
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个偏见问题,我们可以借助《雾都孤儿》的创作主题来说明下。从小说本质而言,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盛行的《贫民法》是创作基础。作者狄更斯通过对一个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孤儿的亲身经历的刻画,批判和谴责了《贫民法》的虚伪性。同时,狄更斯还企图通过《雾都孤儿》来揭露维多利亚时期社会的丑恶和犯罪,以此来净化人们的心灵。我们可以通过小说中对儿童的残害、腐蚀,费金社会邪恶势力的贪婪等描写看出小说的这一主旨。
在阅读《雾都孤儿》时,读者会产生两个非常异样的感受:一是,出身卑贱的人往往是邪恶势力典型场景的活动主谋或其中角色,例如,费金就是那个肮脏、潮湿、阴暗街道匪窝的主人,还有小说中多次出现的另外一个贼窝三瘸子酒店的侍者巴尼也是出身卑贱的人,即使他是正面出现的。也就是说,小说中但凡是混乱、肮脏的场面,总会有丑恶人的身影;二是,即便小说中的出身卑贱人物不都是最凶狠、最残暴的,但他们一定是最仇恨的、最令人厌恶的、最龌龊的。从小说中的两个盗贼费金和赛格斯相比我们就可以看出,塞克斯是一个杀人凶手,他不怕绞刑,甚至连自己心爱的情人都敢杀死;费金是个吝啬鬼,他一拳将两个空手而归的徒儿打下楼梯,然后愤愤地说“人们都叫我吝啬鬼,我只是一个吝啬鬼而已”。当然,杀人凶手和吝啬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但在狄更斯的笔下,对这两个人物的刻画却很反常。在描写费金时,狄更斯用尽了鄙夷、嘲弄、刻薄的笔墨,将其脸谱化,甚至煞费苦心地描写了费金那张卑贱的面孔和笑容。如“魔鬼般凶恶的脸完全皱成一团”,“犹如两三颗鼠牙和狗牙般的牙齿显露在无牙的牙床上”,“嘴斜眼歪的奸笑”,等等。反而对杀人凶手塞克斯的描写更显得手下留情,起码不像费金那样丑化塞克斯的外貌。此外,狄更斯在刻画塞克斯的时候往往要胜费金一筹,虽然塞克斯为了财富和金钱常常与费金狼狈为奸、相互勾结,但塞克斯打心眼里就非常鄙视费金,并且是无缘无故的鄙视。每每两人相逢,塞克斯总是在气势上压倒费金,并不分场合地骂费金是个大喊大叫、到处抢劫的、有钱的、该死的人,或者是贪得无厌的老窝主。而费金呢,对塞克斯盛气凌人的气势和责骂总是百般忍让甚至讨好,还结结巴巴地说:“塞克斯先生,轻一点,轻一点嘛”,如果说,贼也分三六九等的话,那么,费金是个末等贼,起码是远低于塞克斯的贼。
塞克斯自身所具有的雄壮、高大体魄为他的优越感增添了一份信心,如狄更斯在刻画塞克斯外表时说,他是个身体魁梧的家伙,有着一双鼓出腿肚的粗壮的腿和一个深沉的声音,由此看来,体格无疑是塞克斯在年老体衰的费金面前充满压倒性气势的资本。此外,塞克斯的非卑贱出身是他优越于费金的最根本和最深层原因。也就是说,狄更斯的人性观念使他的刻画出这样一个费金,从另一个角度看,塞克斯威猛的性格和高大的体魄也是因为他是非卑贱出身,和费金的年老体衰的相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狄更斯的创作特点并不是用出身来塑造人物,相反,这恰恰是那个时代流行的一种艺术观念。和狄更斯生活在同一年代的法国文艺理论家泰纳曾经论述文学作品人物灵魂主导因素时说,时代、环境、出身是人们产生基本道德状态的三个不同根源,人如牛马,都具有不同的天性,某些人有初步的设计和观念,而有些人却有高级的创造和概念,某些人有胆小的依存心理,而某些人却有聪明勇敢的性格,这正如我们看到的一些马优于另一些马一样。“出身”是决定人的三个要素的首要因素,一个人的天性决定了他是卑劣还是勇敢。如果我们明白了泰纳的观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狄更斯笔下的费金是一个勇气不如半条狗的人、像从坟墓里刚刚钻出来的老骨头一样的逻辑了。 三
事实上,《雾都孤儿》中费金和巴尼的个人身份并不是出身卑贱的特指,而是用这个身世符号来界定当时社会中的某一类人,用作者狄更斯的话说,巴尼和费金就是卑贱生灵的一种代名词。所以,狄更斯在创作小说时特意将费金的胡须、眉毛以及头发都“染”成红色。这样做有两种意图,第一是将肮脏、丑恶的费金和魔鬼联系到一起,第二是将这种红胡须、红眉毛、红头发的卑贱出身特征放大和突出,用费金作为这种低等人的外在印记。仔细读过《雾都孤儿》的读者不能发现,作者狄更斯只在个别之处使用了费金这个名字,在大多地方只称费金为“这个卑贱的人”或者“低等人”。这看似是一个语不惊人的微妙变化,但实际上却体现了作者狄更斯不止讨厌费金这个丑陋人物的代表,更体现了他鄙视出身卑微人的态度。在小说中,我们很容易体会到狄更斯的这种态度,如“他比费金年轻,但他丑陋、令人厌恶的外表和费金不相上下”,像这种对卑微人物带有讽刺和鄙夷的描述似乎成为了《雾都孤儿》中的一种习惯。在这个年轻人的描写上,狄更斯在小说中只提到过一次,没有后文的开展也没有前文的铺垫,狄更斯单凭他人物身份就能断定,这个年轻人和费金一样具有丑恶人物典型的特质,不多费笔墨。从作者狄更斯角度来看,只是因为他们的出身,无论是比费金年轻的人还会比费金年老的父辈都是丑陋和令人讨厌的。如:“像你这样难看的一张脸在世界上已经找不到第二张了,除了你的父亲。”这段是费金和塞克斯交谈时塞克斯对费金谩骂的话,作者狄更斯假借塞克斯之口大概是想传达出,只有丑陋、令人厌恶的费金的爹才能生出邪恶、丑陋、令人作恶的丑陋儿子费金。这个年轻人也大概是费金的后代,和费金一样具有丑陋的外表和令人厌恶的性格,这也是狄更斯借助年轻人来说明卑贱人的这种品性和外貌是世代相传的。
然而,狄更斯笔下的卑微人物并不像费金那样完全的丑陋和厌恶,南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实,南希也是《雾都孤儿》中唯一一个没有完全泯灭的、还有部分良知的出身卑微的女子。但是,狄更斯内心所具有的人性偏见使得他在描述南希善良性格和对盗贼生涯厌倦时,还是对她反复强调道:“所属的那一特殊人种的习惯和脾性”,如南希的脾气非常暴躁,她的外貌缺乏她应有的清洁感,她的屋子充满烟雾和酒气,等等。这一点和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对其他人的描写用最善良的心思来揣摩、用最好的词汇来形容来表达他对欣赏人的态度不一样。在对南希一定程度的正面描写时,狄更斯也保留了些许态度,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狄更斯内心对人性的偏见,他认为出身卑微的南希摆脱不了那种人性与生俱来的缺陷和时代先传的丑陋,否则,人物就成了虚构了,不现实。
四
综上所述,就狄更斯来看,他认为丑恶的人具有不可避免的生物归宿,他们同样遵循着生物遗传的原理,即每个人都继承了先辈丑陋的外貌和不可救药的本性,他们对这种先辈可憎、卑鄙品质的继承是毋容置疑的,也是无法改变的。在狄更斯看来,在《雾都孤儿》中将这种时代先传的人性本质说出来并不是对他们的歧视,只是自己善于阐述事实罢了。正是因为狄更斯抱有如此的态度,以至于他给戴维斯夫人回信时,用反驳的语气说出了自己的缘由:“如果我在一部故事中把法国人或西班牙人写成‘罗马天主教徒’,那么,我做了件很不光彩和无理的事,但我称费金为丑陋的人是因为他是那些人中的一员,还因为这样称呼转达了属于他那类人的概念……。”读者可以看出,狄更斯认为:如果把基督教徒说成是“罗马天主教徒”,无疑是一个天大的错误,但把费金称为“丑陋的人”却是于情于理都不悖的。首先,《雾都孤儿》中的费金本身就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人,那狄更斯将其用卑微人的统称而不用他的名字来称呼,这种做法并非不妥;其次,狄更斯用费金这个大反派符号来特指“他那类人”,说明费金的性格和出身卑微人的属性是相符合的,也正是他人性的本质。自然,存在于狄更斯艺术思想中的人性倾向并不是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出笼后才有的,而是由来已久,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
从历史中我们不难发现,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选择费金作为残害儿童和破坏社会道德的代言人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承袭了欧洲历史上对下等人存有偏见的传统。狄更斯所谓的写实,其实也难以逾越根深蒂固的人性观念的制约。
参考文献:
[1] 段绍俊:《〈雾都孤儿〉中情节的重构——狄更斯小说影视改编研究》,《长城》,2011年第4期。
[2] 陈东:《跨越文学和影视的互文性——浅谈〈危险的关系〉及其改编电影》,《电影文学》,2005年第8期。
[3] 何杰:《两个世界的争夺——〈雾都孤儿〉两种文本的解读》,《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4] 赵志华:《接受美学视角下的创造性叛逆——以美国寒山热为个案》,《南昌高专学报》,2008年第4期。
[5] 刘剑:《电影〈呼啸山庄〉与原著的差异比较》,《电影评介》,2010年第10期。
作者简介:蒋昭媛,女,1981—,河北唐山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工作单位: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雾都孤儿》 查尔斯·狄更斯 人物刻画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雾都孤儿》以伦敦为写作背景,讲述了一位名叫奥利弗孤儿的身世及遭遇。小说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经历了艰难的学徒生涯,最终逃脱师傅的魔掌后又误入贼窝,整日与狠毒的盗贼为伍,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获得了自由和幸福。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一样,《雾都孤儿》中揭露了许多当时的社会现象并成功塑造了各个人物,尤其是在丑恶人物的描写上,狄更斯更是绞尽脑汁,说明了作者对丑恶人性的嗤之以鼻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文重点以小说中的人物费金为例,阐述狄更斯的人物刻画特点。
一
英国著名批判主义小说家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了他的第一部社会小说《雾都孤儿》,在小说中他成功塑造了一个毒害儿童身心健康、反社会的人物——费金。一般情况下,学者和读者们只会从人物形象的真实性来对其进行批判,往往不会从人物的出身、职业、地位以及身份提出疑问,以此来对作家的道德良知和创作动机进行批判。恰恰在《雾都孤儿》中,那个邪恶势力和社会道德秩序的承担者就是一个丑恶人物。纵观历史我们看出,并不是因为西方文学丑恶人物具有刚愎倔强、桀骜不驯、傲慢放肆的性格而长期受到欧洲社会的供给和诽谤,大多情况下仅因为他们是“大反派”,而大反派这个概念化的名字也使小说中的费金形象变得敏感化和复杂化。读者常问,小说中的匪窟头目费金到底是某种流行的观念假设、虚构出来的,还是现实生活中所具有的。也就是说,狄更斯在创作小说《雾都孤儿》时是不是掺杂了某种对人物的偏见而刻画了具有“典型”丑恶人物性格的费金?
19世纪80年代,正是小说《雾都孤儿》出版二十多年后,狄更斯收到了一位名为艾利萨·戴维斯夫人的信。她在信中指责他说,创作《雾都孤儿》其实是对一种卑鄙的偏见反对受歧视希伯莱人的鼓励。由此看出,戴维斯认为狄更斯在创作小说中的人物费金时确实带了一种人性偏见的,再一次歧视了出身卑贱的人。狄更斯的小说是以真实反映生活而著称的,他当然不同意这种看法,并决定反驳。他从当时崛起的达尔文思想中找寻到了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他辩解道:从古罗马、古希腊时期,出身卑贱的人就被当时的皇朝划分为劣等民族,他们作为异己被人们和神反对。因此,狄更斯《雾都孤儿》中的费金作为一个大反派遭到了读者的痛恨和厌恶,这其实是对“丑恶人物”的真实写照。狄更斯认为费金的形象塑造是基于现实生活的,也就是说,无论是《雾都孤儿》中的次要人物还是费金,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然而,我们不难看出,狄更斯在创作《雾都孤儿》时,虽然每个形象都能找到现实社会的原型,但也掺杂了他对人物出身的偏见。
二
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个偏见问题,我们可以借助《雾都孤儿》的创作主题来说明下。从小说本质而言,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盛行的《贫民法》是创作基础。作者狄更斯通过对一个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孤儿的亲身经历的刻画,批判和谴责了《贫民法》的虚伪性。同时,狄更斯还企图通过《雾都孤儿》来揭露维多利亚时期社会的丑恶和犯罪,以此来净化人们的心灵。我们可以通过小说中对儿童的残害、腐蚀,费金社会邪恶势力的贪婪等描写看出小说的这一主旨。
在阅读《雾都孤儿》时,读者会产生两个非常异样的感受:一是,出身卑贱的人往往是邪恶势力典型场景的活动主谋或其中角色,例如,费金就是那个肮脏、潮湿、阴暗街道匪窝的主人,还有小说中多次出现的另外一个贼窝三瘸子酒店的侍者巴尼也是出身卑贱的人,即使他是正面出现的。也就是说,小说中但凡是混乱、肮脏的场面,总会有丑恶人的身影;二是,即便小说中的出身卑贱人物不都是最凶狠、最残暴的,但他们一定是最仇恨的、最令人厌恶的、最龌龊的。从小说中的两个盗贼费金和赛格斯相比我们就可以看出,塞克斯是一个杀人凶手,他不怕绞刑,甚至连自己心爱的情人都敢杀死;费金是个吝啬鬼,他一拳将两个空手而归的徒儿打下楼梯,然后愤愤地说“人们都叫我吝啬鬼,我只是一个吝啬鬼而已”。当然,杀人凶手和吝啬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但在狄更斯的笔下,对这两个人物的刻画却很反常。在描写费金时,狄更斯用尽了鄙夷、嘲弄、刻薄的笔墨,将其脸谱化,甚至煞费苦心地描写了费金那张卑贱的面孔和笑容。如“魔鬼般凶恶的脸完全皱成一团”,“犹如两三颗鼠牙和狗牙般的牙齿显露在无牙的牙床上”,“嘴斜眼歪的奸笑”,等等。反而对杀人凶手塞克斯的描写更显得手下留情,起码不像费金那样丑化塞克斯的外貌。此外,狄更斯在刻画塞克斯的时候往往要胜费金一筹,虽然塞克斯为了财富和金钱常常与费金狼狈为奸、相互勾结,但塞克斯打心眼里就非常鄙视费金,并且是无缘无故的鄙视。每每两人相逢,塞克斯总是在气势上压倒费金,并不分场合地骂费金是个大喊大叫、到处抢劫的、有钱的、该死的人,或者是贪得无厌的老窝主。而费金呢,对塞克斯盛气凌人的气势和责骂总是百般忍让甚至讨好,还结结巴巴地说:“塞克斯先生,轻一点,轻一点嘛”,如果说,贼也分三六九等的话,那么,费金是个末等贼,起码是远低于塞克斯的贼。
塞克斯自身所具有的雄壮、高大体魄为他的优越感增添了一份信心,如狄更斯在刻画塞克斯外表时说,他是个身体魁梧的家伙,有着一双鼓出腿肚的粗壮的腿和一个深沉的声音,由此看来,体格无疑是塞克斯在年老体衰的费金面前充满压倒性气势的资本。此外,塞克斯的非卑贱出身是他优越于费金的最根本和最深层原因。也就是说,狄更斯的人性观念使他的刻画出这样一个费金,从另一个角度看,塞克斯威猛的性格和高大的体魄也是因为他是非卑贱出身,和费金的年老体衰的相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狄更斯的创作特点并不是用出身来塑造人物,相反,这恰恰是那个时代流行的一种艺术观念。和狄更斯生活在同一年代的法国文艺理论家泰纳曾经论述文学作品人物灵魂主导因素时说,时代、环境、出身是人们产生基本道德状态的三个不同根源,人如牛马,都具有不同的天性,某些人有初步的设计和观念,而有些人却有高级的创造和概念,某些人有胆小的依存心理,而某些人却有聪明勇敢的性格,这正如我们看到的一些马优于另一些马一样。“出身”是决定人的三个要素的首要因素,一个人的天性决定了他是卑劣还是勇敢。如果我们明白了泰纳的观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狄更斯笔下的费金是一个勇气不如半条狗的人、像从坟墓里刚刚钻出来的老骨头一样的逻辑了。 三
事实上,《雾都孤儿》中费金和巴尼的个人身份并不是出身卑贱的特指,而是用这个身世符号来界定当时社会中的某一类人,用作者狄更斯的话说,巴尼和费金就是卑贱生灵的一种代名词。所以,狄更斯在创作小说时特意将费金的胡须、眉毛以及头发都“染”成红色。这样做有两种意图,第一是将肮脏、丑恶的费金和魔鬼联系到一起,第二是将这种红胡须、红眉毛、红头发的卑贱出身特征放大和突出,用费金作为这种低等人的外在印记。仔细读过《雾都孤儿》的读者不能发现,作者狄更斯只在个别之处使用了费金这个名字,在大多地方只称费金为“这个卑贱的人”或者“低等人”。这看似是一个语不惊人的微妙变化,但实际上却体现了作者狄更斯不止讨厌费金这个丑陋人物的代表,更体现了他鄙视出身卑微人的态度。在小说中,我们很容易体会到狄更斯的这种态度,如“他比费金年轻,但他丑陋、令人厌恶的外表和费金不相上下”,像这种对卑微人物带有讽刺和鄙夷的描述似乎成为了《雾都孤儿》中的一种习惯。在这个年轻人的描写上,狄更斯在小说中只提到过一次,没有后文的开展也没有前文的铺垫,狄更斯单凭他人物身份就能断定,这个年轻人和费金一样具有丑恶人物典型的特质,不多费笔墨。从作者狄更斯角度来看,只是因为他们的出身,无论是比费金年轻的人还会比费金年老的父辈都是丑陋和令人讨厌的。如:“像你这样难看的一张脸在世界上已经找不到第二张了,除了你的父亲。”这段是费金和塞克斯交谈时塞克斯对费金谩骂的话,作者狄更斯假借塞克斯之口大概是想传达出,只有丑陋、令人厌恶的费金的爹才能生出邪恶、丑陋、令人作恶的丑陋儿子费金。这个年轻人也大概是费金的后代,和费金一样具有丑陋的外表和令人厌恶的性格,这也是狄更斯借助年轻人来说明卑贱人的这种品性和外貌是世代相传的。
然而,狄更斯笔下的卑微人物并不像费金那样完全的丑陋和厌恶,南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实,南希也是《雾都孤儿》中唯一一个没有完全泯灭的、还有部分良知的出身卑微的女子。但是,狄更斯内心所具有的人性偏见使得他在描述南希善良性格和对盗贼生涯厌倦时,还是对她反复强调道:“所属的那一特殊人种的习惯和脾性”,如南希的脾气非常暴躁,她的外貌缺乏她应有的清洁感,她的屋子充满烟雾和酒气,等等。这一点和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对其他人的描写用最善良的心思来揣摩、用最好的词汇来形容来表达他对欣赏人的态度不一样。在对南希一定程度的正面描写时,狄更斯也保留了些许态度,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狄更斯内心对人性的偏见,他认为出身卑微的南希摆脱不了那种人性与生俱来的缺陷和时代先传的丑陋,否则,人物就成了虚构了,不现实。
四
综上所述,就狄更斯来看,他认为丑恶的人具有不可避免的生物归宿,他们同样遵循着生物遗传的原理,即每个人都继承了先辈丑陋的外貌和不可救药的本性,他们对这种先辈可憎、卑鄙品质的继承是毋容置疑的,也是无法改变的。在狄更斯看来,在《雾都孤儿》中将这种时代先传的人性本质说出来并不是对他们的歧视,只是自己善于阐述事实罢了。正是因为狄更斯抱有如此的态度,以至于他给戴维斯夫人回信时,用反驳的语气说出了自己的缘由:“如果我在一部故事中把法国人或西班牙人写成‘罗马天主教徒’,那么,我做了件很不光彩和无理的事,但我称费金为丑陋的人是因为他是那些人中的一员,还因为这样称呼转达了属于他那类人的概念……。”读者可以看出,狄更斯认为:如果把基督教徒说成是“罗马天主教徒”,无疑是一个天大的错误,但把费金称为“丑陋的人”却是于情于理都不悖的。首先,《雾都孤儿》中的费金本身就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人,那狄更斯将其用卑微人的统称而不用他的名字来称呼,这种做法并非不妥;其次,狄更斯用费金这个大反派符号来特指“他那类人”,说明费金的性格和出身卑微人的属性是相符合的,也正是他人性的本质。自然,存在于狄更斯艺术思想中的人性倾向并不是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出笼后才有的,而是由来已久,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
从历史中我们不难发现,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选择费金作为残害儿童和破坏社会道德的代言人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承袭了欧洲历史上对下等人存有偏见的传统。狄更斯所谓的写实,其实也难以逾越根深蒂固的人性观念的制约。
参考文献:
[1] 段绍俊:《〈雾都孤儿〉中情节的重构——狄更斯小说影视改编研究》,《长城》,2011年第4期。
[2] 陈东:《跨越文学和影视的互文性——浅谈〈危险的关系〉及其改编电影》,《电影文学》,2005年第8期。
[3] 何杰:《两个世界的争夺——〈雾都孤儿〉两种文本的解读》,《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4] 赵志华:《接受美学视角下的创造性叛逆——以美国寒山热为个案》,《南昌高专学报》,2008年第4期。
[5] 刘剑:《电影〈呼啸山庄〉与原著的差异比较》,《电影评介》,2010年第10期。
作者简介:蒋昭媛,女,1981—,河北唐山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工作单位:唐山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