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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科技水平的稳定增长,为环境监察机构管理机制及运营模式上的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文就基于以上因素,对新形式下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进行相关阐述,旨在促使环境监察工作的效率与质量能够从根本上满足国民日益提升的生态要求,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形势;环境监察;工作机制;创新
前言:
近些年来,国家及有关部门针对环境监察工作颁布了系列明文规定,为环境监察工作指明了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同时对环境监察制度体系的创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充分发挥出环境监察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有相关工作人员就应认清存在于传统环境监察管理机制中的问题,认清现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与发展特征,探索出一条推动环境监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创新道路来。
1、新形势下创新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朝向新常态化发展的当前背景下,促使各领域都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行改革与完善,而环境监察工作也不例外。具体而言,环境监察工作的发展促使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也呈现出了一定的政策化及法律化等特征,并在各地区环境保护事业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事原则[1]。同时环境监察工作部门职责的进一步细化与量化、环境监察工作重心的转移也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执法观念及管理模式的创新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仅如此,这因为社会环境保护的形式的大整改,使得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也出现了工作量大、制度体系内容存在一定的重复性、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类型资源的浪费等问题,严重滞后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进程,并造成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难以发挥出其自身积极的作用。故为切实改善现有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体提升环境监察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效率及质量,现有相关工作人员就应将当前的工作重点放在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及创新上,结合现有环境保护法律及实际要求,明确现有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基本职责,严格要求现有工作人员的关于环境监察方面的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结合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不断调整与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内的具体内容,从为推动环境监察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做好万全的准备工作。
2、现有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与创新体系的对比分析
现有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主要基于《环境监察工作办法》等系列规定所制定,故在将其与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创新体系进行对比分析的过程中,应从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发展观与创新实效性等方面进行考量,并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中系统性、规范性、实际执行现状等对比。
具体而言,现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与创新体系对比情况如下:第一,相较于现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创新体系中在环境监察工作职责上加入了更多职责的约束,并将一些诸如现场环境监察与现场环境巡查、环境监察档案管理与环境监察工作执行文书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合并,从根本上提升了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中各项资源的利用率[2];第二,结合现有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式要求,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创新体系相较于现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而言,在执行要求方面增添了更多内容,例如,明确环境社会执法监察工作要求、制定环境监察工作应急机制等;第三,环境监察工作创新体系更加适应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监理方面的需求,并在现有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基础上增加了关于社会监理方面的新内容,例如,企业环境监察部门的构建、地区环境监察工作的执法监督等制度。
3、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
在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首先明确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基本职责,即实现并为环境监察工作提供重要执行平台。随着各领域关于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也提出了关于协调统一的新要求,并促使环境监察工作形成更加规范化的执法机构。
不仅如此,在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创新体制执行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密切监管社会独立机构及组织关于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在现有环境保护及关于环境监察工作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的,制定出更加规范与统一的环境监察工作职责,并为环境监察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提供中坚的法律保障[3]。結合地区间关于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短期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中期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及长期环境监察工作制度,提升环境监察工作的适应性。结合前瞻性视角,强化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创新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研究。
4、环境监察工作监督制度体系的创新
为从根本上发挥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创新的积极作用,现有工作人员也需注重环境监察监督制度的的健全,结合环境监察工作的重点及实际需求,对现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中的内容加以整合,并使环境监察监督管理机制更加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趋势。同时结合现行环境监察制度体系,对其体系内的责任制进行进一步的树立及细化量化,并针对环境监察中人员管理、资源管理等方面制定出更加规范化的监督管理机制,降低环境监察制度体系中内外构架存在的重复性内容。
总结:
总而言之,环境监察作为现阶段的社会可持续建设重要执行主力,在工作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相关工作人员的解决,故为更好的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环境监察也应将当前的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基本监管机制、提升在职人员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等方面,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原则,积极引进先进的环境监察管理理论知识,并以此构建起一个具有高效性与实效性的基本工作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季校臣.论新形势下如何创新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4):280.
[2]李锡清.刍议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机制的要求与体系创新[J].东方企业文化,2013(24):273.
[3]宋海鸥,杜卫,毛应淮.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J].环境保护,2012(12):48-49.
关键词:新形势;环境监察;工作机制;创新
前言:
近些年来,国家及有关部门针对环境监察工作颁布了系列明文规定,为环境监察工作指明了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同时对环境监察制度体系的创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充分发挥出环境监察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有相关工作人员就应认清存在于传统环境监察管理机制中的问题,认清现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与发展特征,探索出一条推动环境监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创新道路来。
1、新形势下创新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朝向新常态化发展的当前背景下,促使各领域都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行改革与完善,而环境监察工作也不例外。具体而言,环境监察工作的发展促使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也呈现出了一定的政策化及法律化等特征,并在各地区环境保护事业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事原则[1]。同时环境监察工作部门职责的进一步细化与量化、环境监察工作重心的转移也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执法观念及管理模式的创新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仅如此,这因为社会环境保护的形式的大整改,使得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也出现了工作量大、制度体系内容存在一定的重复性、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类型资源的浪费等问题,严重滞后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进程,并造成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难以发挥出其自身积极的作用。故为切实改善现有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体提升环境监察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效率及质量,现有相关工作人员就应将当前的工作重点放在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及创新上,结合现有环境保护法律及实际要求,明确现有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基本职责,严格要求现有工作人员的关于环境监察方面的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结合环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不断调整与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内的具体内容,从为推动环境监察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做好万全的准备工作。
2、现有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与创新体系的对比分析
现有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主要基于《环境监察工作办法》等系列规定所制定,故在将其与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创新体系进行对比分析的过程中,应从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发展观与创新实效性等方面进行考量,并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中系统性、规范性、实际执行现状等对比。
具体而言,现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与创新体系对比情况如下:第一,相较于现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创新体系中在环境监察工作职责上加入了更多职责的约束,并将一些诸如现场环境监察与现场环境巡查、环境监察档案管理与环境监察工作执行文书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合并,从根本上提升了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中各项资源的利用率[2];第二,结合现有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式要求,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创新体系相较于现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而言,在执行要求方面增添了更多内容,例如,明确环境社会执法监察工作要求、制定环境监察工作应急机制等;第三,环境监察工作创新体系更加适应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监理方面的需求,并在现有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基础上增加了关于社会监理方面的新内容,例如,企业环境监察部门的构建、地区环境监察工作的执法监督等制度。
3、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
在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首先明确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基本职责,即实现并为环境监察工作提供重要执行平台。随着各领域关于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也提出了关于协调统一的新要求,并促使环境监察工作形成更加规范化的执法机构。
不仅如此,在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创新体制执行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密切监管社会独立机构及组织关于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在现有环境保护及关于环境监察工作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的,制定出更加规范与统一的环境监察工作职责,并为环境监察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提供中坚的法律保障[3]。結合地区间关于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短期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中期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及长期环境监察工作制度,提升环境监察工作的适应性。结合前瞻性视角,强化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创新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研究。
4、环境监察工作监督制度体系的创新
为从根本上发挥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创新的积极作用,现有工作人员也需注重环境监察监督制度的的健全,结合环境监察工作的重点及实际需求,对现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中的内容加以整合,并使环境监察监督管理机制更加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趋势。同时结合现行环境监察制度体系,对其体系内的责任制进行进一步的树立及细化量化,并针对环境监察中人员管理、资源管理等方面制定出更加规范化的监督管理机制,降低环境监察制度体系中内外构架存在的重复性内容。
总结:
总而言之,环境监察作为现阶段的社会可持续建设重要执行主力,在工作制度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相关工作人员的解决,故为更好的适应时代发展潮流,环境监察也应将当前的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基本监管机制、提升在职人员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等方面,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原则,积极引进先进的环境监察管理理论知识,并以此构建起一个具有高效性与实效性的基本工作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季校臣.论新形势下如何创新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4):280.
[2]李锡清.刍议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机制的要求与体系创新[J].东方企业文化,2013(24):273.
[3]宋海鸥,杜卫,毛应淮.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制度体系的创新[J].环境保护,2012(12):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