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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该厅组织广西电网公司主编,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参加编写的广西地方标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通过专家评审,正式发布,从2012年12月20日起实施。其中,这一新发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对居住区居民用电负荷配置标准、配变安装容量、居住区一级负荷由双重电源供电、未经供电部¨允许禁止在公共电缆通道上挖掘施工等列为强制性条文,将进一步规范广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管理,为住宅小区居民营造更加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