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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每一种技术或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黑暗面",互联网也是一柄"双刃剑"。网络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在给人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也相伴而生、泥沙俱下。交易网络化的四个表现形态为——交易场所网络化、货币虚拟化、数据商品化、支付工具电子化。上述四个变化从经济刑法法益、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共同犯罪、犯罪未完成形态等方面给"经济刑法立法与司法"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及可能导致的刑法基础理论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