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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进口科教用品价值较高、购销链长的特点,分析了法律风险管理在进口科教用品工作中的现实意义,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制度,结合实践经验,探讨了进口科教用品的法律风险识别与有效应对策略。
关键词:法律风险 风险识别 风险应对 进口科教用品
为加快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进程,国家对科教用品进口予以支持,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来说,进口科教用品存在价值较高、购销链长的特点。在进口科教用品工作中应加强风险防控,尤其是法律风险的识别与应对,主动、积极、有针对性地管理风险,以最小成本争取最大安全保证,防范风险导致重大损失。
1 风险、法律风险与风险识别、风险应对
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增加损失发生频率或加重损失程度的状况被称为风险因素[1]。
法律风险由法律风险事件引起,由公权力部门或其他方当事人追究而引起的法律风险后果,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还可能是无形资产损失、单方权益丧失、机会成本增加等间接损失[2]。
风险识别是判断哪些风险因素会影响项目并记录其特征、影响范围的过程,它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
有4种策略来应对威胁或可能给项目目标带来消极影响的风险—回避、转移、减轻和接受。
回避是指改变计划以完全消除不利风险事件的威胁。
转移是指把风险的部分或全部消极影响连同应对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减轻是指把不利风险事件的概率或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临界值范围内。
因不可能消除项目的全部威胁,所以还需要采用风险接受策略,分为主动接受与被动接受。
2 进口科教用品的法律风险
2.1 管制风险
2.1.1 风险识别
进口管制:出于对国防、环保、经济等各种因素的考虑,国家禁止进口某些货物,或通过配额和许可制度限制进口某些货物(出口国也有出口管制)。
2.1.2 风险应对策略—回避
在拟签合同之前,应查阅商务部发布的禁止/限制进口货物目录,或咨询外贸代理公司,明确货物是禁止进口、限制进口还是自由进口的,能否征免,以及出口国对该货物的管制态度。部分机电产品应先申请进口许可,有放射源的进口设备应先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环评。
2.2 资信风险
2.2.1 风险识别
我国的对外贸易实行特许经营和强制代理制度。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和地方所属的副厅(局)级以上科研院所、其他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科研院所、年总收入在3 00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省级科委认定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可向当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两委”审核后上报外经贸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推荐,外经贸部审批后取得进出口经营权。进口方无进出口经营权时,外贸合同应委托经国家批准的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法人或组织与外国供应商共同签订后方有效。
国家规定,科研机构和学校以科研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教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3]。又因外贸代理是隐名代理,外贸公司接受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因此,进口方需防止合同对方以欺诈手段,利用科教用品征免的合法形式掩盖逃税、走私等非法目的,损害国家利益。
2.2.2 风险应对策略—回避
进口方应对合作单位开展资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一般主体资格。如法人的单位或分支机构不具有对外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合同主体。(2)特殊主体资格。如外贸公司应经国家批准、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等。(3)主体的财力、信誉、经营范围、营销渠道等情况。同时,进口方还需密切监督合同对方的履约情况。
2.3 合同风险
合同对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权威性、指导性、保护力和约束力,是买卖活动中各方的行为准则。合同风险主要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合同条款的不完备或不明确、不具体是产生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2.3.1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
(1)风险识别。合同要尽可能完善、全面,但也没有一个合同能够包容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事项。合同条款不完备包括合同基本条款的缺失与合同其他条款的遗漏两种情况。
(2)风险应对策略—减轻。合同条款是合同目的的体现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载体。进口科教用品采购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①标的(品名、数量、质量、包装、产地、出厂时间、配置、赠送件、选购件、消耗品数量);②装运条款(运输方式、装运期、到货期、交货地点);③商品价格;④结算方式、支付条件;⑤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标准、验收方案;⑥售后服务条款(技术服务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在保证期满后对零配件的供应以及价格);⑦违约责任条款(索赔、仲裁及代理费)、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文字语言条款;⑧其他主要条款。
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3.2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1)风险识别。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具体主要是指合同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够具体明确,有的过于宽泛而无法实际履行和操作,或因约定的事项不具有唯一性而产生歧义[4]。 (2)风险应对策略—减轻。产地—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都有生产基地,由于各地条件不一,不同产地的同一品牌、同一技术的产品在质量、性能、价格上都存在差异,且进口国对不同产地征收的关税各不相同。因此,合同应明确约定产地,并可要求供货方提供原产地证书。
技术服务—通过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或中间商购买设备,一般也能获得厂商最初提供的技术服务,但如果代理商的授权过期或代理商截留技术服务费用,且代理商不具备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将会给设备使用带来麻烦,还有可能因代理商逃匿等情况连违约责任也无从追究。因此,最好直接向生产厂商购买。
价格—应该注意,不同的合同价款包含了不同的费用[5]。
FOB/FCA价=进货成本价+出口国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CPT价=进货成本价+出口国国内费用+国外运费(正常主运费)+净利润
CIF/CIP价=进货成本价+出口国国内费用+国外运费(正常主运费)+国外保险费(主运输货物保险费)+净利润
合同应列出各种开支,采用国际贸易术语标价,避免标识含糊。并可利用合同把某些风险转移给另一方,如利用成本补偿合同把成本风险转移给进口方,利用总价合同把风险转移给供货方。
装运条款—运输方式可分为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装运条款或约定不够细致严密,进口方可能面临巨大风险。如合同约定装运期但没约定到货期,且未约定不得转运或分运,那么供货人可能将货物交给过路船只,经过多次装运或分运才到达目的港。
结算条款—国际货款结算有3种主要方式:①汇付,也叫进口方直接付款,主要包括票汇(D/D)、信汇(M/T)、电汇(T/T)3种。D/D是进口方申请,汇出行开出银行汇票,进口方将汇票交供货方以向汇入行兑现;环节多,速度慢,存在汇票被盗、丢失等风险。M/T是由进口方将款项交给汇出行,由汇出行用信函委托汇入行付款给供货方;汇费低,速度慢。T/T是汇出行用电报或电传委托汇入行付款给供货方;速度快,简便易行,汇费较高。②信用证(L/C)。L/C是银行以自身信誉向供货方提供付款保证的一种书面凭证。根据进口方的请求,其交易银行以信用证的方式向进口方提供信用,承诺在一定条件下承兑或支付由甲乙方开具的汇票。信用证因与CIF合同相结合构成了国际贸易中完美的运作机制而被誉为“商业天才的创造”[6]。但由于需要银行信用参与,成本也最高。③托收是供货方以进口方为付款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代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包括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D/P是供货方发货后准备好装运单据及汇票,通过银行交单至进口方银行,进口方银行提示进口方单据已到,付款后银行将装运单据交给进口方。D/A则只需进口方承兑供货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时付款[5,7]。
从供货方角度考虑,L/C最安全;D/P的供货方将承担较大的风险,但成本相对于L/C更低;T/T,D/A的供货方风险很大,除非双方对于对方的资信有充分把握,一般较少采用。进口方反之。
处于进口方的角度,L/C,D/P的风险都较大,可利用保险或投标保证书、履约保证书、银行保函等预付款担保工具转移风险[8-11]。进口方应在合同中将开具信用证、履约保函、担保书或付款条件规定得非常明确具体,并严格审核供货人提交的所有单据,保证所有单证相符才付款。
违约责任—合同执行中违约后的仲裁机构及惩罚条款要明确,以免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无法解决[11-12]。
2.3.3 合同履行的情况
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密切监督合同的对方的履约情况。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都是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如果有确实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应通过中止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或由对方提供担保后继续履行等手段,及时有效地降低风险。
3 结束语
进口科教用品的法律风险可以通过管理风险回避、资信审查、合同审查等手段加以防范(如图1所示)。应该注意,以上探讨的是已知、部分可预测的进口科教用品法律风险。在实践中,还可能存在因笔者经验局限而忽略的其他风险,以及随客观环境变化而形成的不可预测风险。
参考文献
[1]道弗曼.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M].7版.齐瑞宗,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2]吴江水.完美的防范:法律风险管理中的识别、评估与解决方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EB/OL].[2007-01-30].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caizhengbuwengao2007/caizhengbuwengao20074/200805/t20080519_26292.html.
[4]洪彬,李少壁.常用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
[5]缪东玲.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6]周继忠.国际贸易结算[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7]王晓华.关于防范高校进口设备购置风险的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28(7):207-209.
[8]张祥.国际商务谈判:原则、方法、艺术[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9]刘园.国际商务谈判[M].2版.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352.
[10]谢广生.高校进口设备贸易谈判及签约中的若干经验[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3,20(4):146.
[11]王琦,张双才.论进口设备的全程管理[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9(28):166.
(本栏责任编辑/金彩霞)
关键词:法律风险 风险识别 风险应对 进口科教用品
为加快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进程,国家对科教用品进口予以支持,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来说,进口科教用品存在价值较高、购销链长的特点。在进口科教用品工作中应加强风险防控,尤其是法律风险的识别与应对,主动、积极、有针对性地管理风险,以最小成本争取最大安全保证,防范风险导致重大损失。
1 风险、法律风险与风险识别、风险应对
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增加损失发生频率或加重损失程度的状况被称为风险因素[1]。
法律风险由法律风险事件引起,由公权力部门或其他方当事人追究而引起的法律风险后果,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还可能是无形资产损失、单方权益丧失、机会成本增加等间接损失[2]。
风险识别是判断哪些风险因素会影响项目并记录其特征、影响范围的过程,它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
有4种策略来应对威胁或可能给项目目标带来消极影响的风险—回避、转移、减轻和接受。
回避是指改变计划以完全消除不利风险事件的威胁。
转移是指把风险的部分或全部消极影响连同应对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减轻是指把不利风险事件的概率或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临界值范围内。
因不可能消除项目的全部威胁,所以还需要采用风险接受策略,分为主动接受与被动接受。
2 进口科教用品的法律风险
2.1 管制风险
2.1.1 风险识别
进口管制:出于对国防、环保、经济等各种因素的考虑,国家禁止进口某些货物,或通过配额和许可制度限制进口某些货物(出口国也有出口管制)。
2.1.2 风险应对策略—回避
在拟签合同之前,应查阅商务部发布的禁止/限制进口货物目录,或咨询外贸代理公司,明确货物是禁止进口、限制进口还是自由进口的,能否征免,以及出口国对该货物的管制态度。部分机电产品应先申请进口许可,有放射源的进口设备应先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环评。
2.2 资信风险
2.2.1 风险识别
我国的对外贸易实行特许经营和强制代理制度。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和地方所属的副厅(局)级以上科研院所、其他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科研院所、年总收入在3 000万元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省级科委认定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可向当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两委”审核后上报外经贸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推荐,外经贸部审批后取得进出口经营权。进口方无进出口经营权时,外贸合同应委托经国家批准的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法人或组织与外国供应商共同签订后方有效。
国家规定,科研机构和学校以科研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教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3]。又因外贸代理是隐名代理,外贸公司接受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因此,进口方需防止合同对方以欺诈手段,利用科教用品征免的合法形式掩盖逃税、走私等非法目的,损害国家利益。
2.2.2 风险应对策略—回避
进口方应对合作单位开展资信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一般主体资格。如法人的单位或分支机构不具有对外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成为合同主体。(2)特殊主体资格。如外贸公司应经国家批准、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等。(3)主体的财力、信誉、经营范围、营销渠道等情况。同时,进口方还需密切监督合同对方的履约情况。
2.3 合同风险
合同对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权威性、指导性、保护力和约束力,是买卖活动中各方的行为准则。合同风险主要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合同条款的不完备或不明确、不具体是产生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2.3.1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
(1)风险识别。合同要尽可能完善、全面,但也没有一个合同能够包容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事项。合同条款不完备包括合同基本条款的缺失与合同其他条款的遗漏两种情况。
(2)风险应对策略—减轻。合同条款是合同目的的体现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载体。进口科教用品采购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①标的(品名、数量、质量、包装、产地、出厂时间、配置、赠送件、选购件、消耗品数量);②装运条款(运输方式、装运期、到货期、交货地点);③商品价格;④结算方式、支付条件;⑤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标准、验收方案;⑥售后服务条款(技术服务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在保证期满后对零配件的供应以及价格);⑦违约责任条款(索赔、仲裁及代理费)、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文字语言条款;⑧其他主要条款。
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3.2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1)风险识别。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具体主要是指合同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够具体明确,有的过于宽泛而无法实际履行和操作,或因约定的事项不具有唯一性而产生歧义[4]。 (2)风险应对策略—减轻。产地—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都有生产基地,由于各地条件不一,不同产地的同一品牌、同一技术的产品在质量、性能、价格上都存在差异,且进口国对不同产地征收的关税各不相同。因此,合同应明确约定产地,并可要求供货方提供原产地证书。
技术服务—通过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或中间商购买设备,一般也能获得厂商最初提供的技术服务,但如果代理商的授权过期或代理商截留技术服务费用,且代理商不具备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将会给设备使用带来麻烦,还有可能因代理商逃匿等情况连违约责任也无从追究。因此,最好直接向生产厂商购买。
价格—应该注意,不同的合同价款包含了不同的费用[5]。
FOB/FCA价=进货成本价+出口国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CPT价=进货成本价+出口国国内费用+国外运费(正常主运费)+净利润
CIF/CIP价=进货成本价+出口国国内费用+国外运费(正常主运费)+国外保险费(主运输货物保险费)+净利润
合同应列出各种开支,采用国际贸易术语标价,避免标识含糊。并可利用合同把某些风险转移给另一方,如利用成本补偿合同把成本风险转移给进口方,利用总价合同把风险转移给供货方。
装运条款—运输方式可分为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装运条款或约定不够细致严密,进口方可能面临巨大风险。如合同约定装运期但没约定到货期,且未约定不得转运或分运,那么供货人可能将货物交给过路船只,经过多次装运或分运才到达目的港。
结算条款—国际货款结算有3种主要方式:①汇付,也叫进口方直接付款,主要包括票汇(D/D)、信汇(M/T)、电汇(T/T)3种。D/D是进口方申请,汇出行开出银行汇票,进口方将汇票交供货方以向汇入行兑现;环节多,速度慢,存在汇票被盗、丢失等风险。M/T是由进口方将款项交给汇出行,由汇出行用信函委托汇入行付款给供货方;汇费低,速度慢。T/T是汇出行用电报或电传委托汇入行付款给供货方;速度快,简便易行,汇费较高。②信用证(L/C)。L/C是银行以自身信誉向供货方提供付款保证的一种书面凭证。根据进口方的请求,其交易银行以信用证的方式向进口方提供信用,承诺在一定条件下承兑或支付由甲乙方开具的汇票。信用证因与CIF合同相结合构成了国际贸易中完美的运作机制而被誉为“商业天才的创造”[6]。但由于需要银行信用参与,成本也最高。③托收是供货方以进口方为付款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代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包括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D/P是供货方发货后准备好装运单据及汇票,通过银行交单至进口方银行,进口方银行提示进口方单据已到,付款后银行将装运单据交给进口方。D/A则只需进口方承兑供货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时付款[5,7]。
从供货方角度考虑,L/C最安全;D/P的供货方将承担较大的风险,但成本相对于L/C更低;T/T,D/A的供货方风险很大,除非双方对于对方的资信有充分把握,一般较少采用。进口方反之。
处于进口方的角度,L/C,D/P的风险都较大,可利用保险或投标保证书、履约保证书、银行保函等预付款担保工具转移风险[8-11]。进口方应在合同中将开具信用证、履约保函、担保书或付款条件规定得非常明确具体,并严格审核供货人提交的所有单据,保证所有单证相符才付款。
违约责任—合同执行中违约后的仲裁机构及惩罚条款要明确,以免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无法解决[11-12]。
2.3.3 合同履行的情况
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密切监督合同的对方的履约情况。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都是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如果有确实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应通过中止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或由对方提供担保后继续履行等手段,及时有效地降低风险。
3 结束语
进口科教用品的法律风险可以通过管理风险回避、资信审查、合同审查等手段加以防范(如图1所示)。应该注意,以上探讨的是已知、部分可预测的进口科教用品法律风险。在实践中,还可能存在因笔者经验局限而忽略的其他风险,以及随客观环境变化而形成的不可预测风险。
参考文献
[1]道弗曼.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M].7版.齐瑞宗,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2]吴江水.完美的防范:法律风险管理中的识别、评估与解决方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EB/OL].[2007-01-30].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caizhengbuwengao2007/caizhengbuwengao20074/200805/t20080519_26292.html.
[4]洪彬,李少壁.常用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
[5]缪东玲.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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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晓华.关于防范高校进口设备购置风险的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28(7):207-209.
[8]张祥.国际商务谈判:原则、方法、艺术[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9]刘园.国际商务谈判[M].2版.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352.
[10]谢广生.高校进口设备贸易谈判及签约中的若干经验[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3,20(4):146.
[11]王琦,张双才.论进口设备的全程管理[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9(28):166.
(本栏责任编辑/金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