摈弃“迫不得已”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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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海南省农业厅巡视员朱清敏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朱清敏走上犯罪的道路,似乎源于他所说的“迫不得已”。
  朱清敏的贪欲之门第一次被打开,就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迫不得已”的犯错理由:因为他为无法陪伴母亲,也不能在经济上作些补偿感到痛苦。因此当有人给他送来了10万元现金时,他心安理得地把钱收下了。朱清敏从地方党委“一把手”到行政单位副职领导,心理落差非常大,认为自己的仕途不会有太大的进步了,于是仕途不顺转奔“钱途”,开始放纵自己,“迫不得已”把收受企业送来的钱物当作家常便饭。朱清敏的“迫不得已”,让他最终走上人生歧路,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人的一生有许多不如意,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不可能都按照个人设计的“理想路线”走下去,难免要遇到这样那样的不顺心。每次遇到不顺心,都找一个“迫不得已”的理由开脱、弥补自己,势必踏入歧途,做出党纪不容、与身份不符的事情来。
  少数党员干部之所以产生“迫不得已”的心理,主要还是理想信念丧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不能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贪图享乐,见利忘义,忘记了初心,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丢掉了对党对人民的忠诚和艰苦奋斗的本色, 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



  擯弃 “迫不得已”的心理,要靠自律。刘少奇同志到地方视察,遇到有地方负责人送东西,他总是严肃地告诉工作人员:“给他退回去,请客送礼是中央规定禁止的。退回去,下一次他就不搞了;你不退,别的地方也就跟着来破坏中央的规定。”红军时期的军政委李先念,改编时被安排到第129师当营长,从军政委到营长,相当于连降6级,一般人难以接受,但李先念欣然接受,说只要能上战场打日本侵略者,干什么都行。正是因为老一辈革命家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进一步纯洁了党风、政风。
  党员干部要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加强党性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为权势所折腰,不为钱财所迷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
  摈弃 “迫不得已”的心理也要靠他律。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的监督,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公正用权的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篱笆。
  迫不得已,是指被逼得没有办法,不得不这样做。面对诱惑,党员干部并不是只有“笑纳”一种选项。“迫不得已”只不过是腐败分子收受贿赂、贪图钱财的借口而已。真正的共产党人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都会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决不会以违反党纪国法,牺牲个人名节为代价来补偿自己。事实证明,党员干部违法乱纪,根本没有“迫不得已”,有的只是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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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仲义一  申仲义,1922年生于河北宛平县。  其父申伯纯,1899年生,1934年参加革命。其兄申仲仁(又名申铭鸿),1916年生,1935年参加革命,是地下党秘密电台的报务员,1940年牺牲在延安,革命烈士。  申仲義受父亲和其兄的影响,从小就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初中时用攒下来的午餐钱去读业余无线电学校,并拿到了毕业证书。1937年10月,父亲送他去延安学习无线电,那年他15岁。  申仲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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