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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特征化了一个在投资能力方面具有私人信息的委托人,和一个在努力水平上具有私人信息的代理人,在联合生产产品时所面临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为研究结构性信息不对称对收益激励的影响,建立了双边道德风险奈件下的收益激励模型。研究结果表明,在风险中性的委托人和严格风险规避的代理人联合生产产品时,激励努力的次优契约可以达到,只是不能为代理人提供完全的保险;在双边道德风险条件下,隐藏信息不再是有信息的局中人的最优策略,而私人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可以促成次优转移均衡的实现,这说明和单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单边道德风险相比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