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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贷款证制度是强化金融业管理、防范信贷资产风险、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金融稳定运行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博乐市自1996年10月贷款证制度实施以来,由于金融机构都分业务人员对执行贷款证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领导重视不够,管理乏力,执行随意,致使贷款证制度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近日,人民银行博州分行就贷款证制度在博乐市(包括阿拉山口地区)实施3个月来的进展情况走访了《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并对82家已办证企业的贷款证进行了抽查,抽查面占办证企业的35.65%,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贷款证制度在实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