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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两岸关系的逐步缓和,在两岸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农业合作与交流也迈上了新台阶,初步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双赢发展格局。 两岸农业资源的差异性较大,各有所长,互补性强,合作交流海阔天空,前景无限。台湾因受其自身地域狭小的限制,种植规模、市场空间均很有限。且海洋性气候使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频仍,经常面临丰产滞销、遇灾缺货等困境;祖国大陆地域广阔,市场空间大、气候条件多样、劳动力资源等优势。两岸农业合作是一种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关系,而不是一种竞争的关系。
一、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在20世纪80年代末海峡两岸农业开始进行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自2005年首届国共论坛以来,两岸农业界往来日益频繁,为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大陆方面又一路绿灯,采取了一系列有助于台湾农业发展、惠及台湾农民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获得了两岸各界的广泛好评。就某种程度而言,农业及相关产业已成为两岸经济关系中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之一。
(一)两岸农业界互动频繁,交流渠道多样,奠定了两岸农业合作长效机制的坚实基础
自20世纪80年代末,台湾当局对两岸关系解禁以来,两岸农业界一直进行着各种形式的交流:台湾方面农业专业协会、农渔会、农业合作社组织等纷纷来大陆参观考察、投资兴业;大陆农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等也积极组团赴台考察。尤其是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过程中可谓是功不可没,仅仅十几年的时间里就先后与台湾农业界举办60多次涉及动植物检疫、果树、畜牧兽医、蔬菜、渔业等领域专题研讨会和经贸洽谈会。两岸农业界人士的频繁互动加深了彼此了解,沟通了感情,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局面,奠定了两岸农业合作长效机制坚实基础。
(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农民创业园的建立,构筑了两岸农业合作广阔的发展平台,促进了两岸农业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从1997年开始,大陆有关部门先后批准在福建全省、海南全省、山东(平度)、广西(玉林)、黑龙江(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和农垦总局)、陕西(杨凌)等地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此外,大陆方面还批准在福建漳浦、莆田、清流,山东栖霞,安徽和县等地设立15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农业园区作为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一种积极尝试,已取得较大成效。以海南农业试验区为例,截至2007年底,共引进台湾农业及其加工业共441家,实际投资额3.47亿美元,承租土地21万亩,水果类、瓜菜类、花卉类、水产类等品种200多个,投资领域从引进农作物良种开始,逐步向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服务和整体配套以及农业高新技术方向发展,试验区发展在区域性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農业建设,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密切两岸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技术交流与合作成果显著
加入WTO后,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贸易量稳步攀升。据商务部统计,两岸农产品贸易额由2001年的3.09亿美元增加到2004印的7.92亿美元、2008年的11.57亿美元,8年问增长了27.4%。在农业技术方面,两岸在畜产品综合深加工、植物组织培育、脱毒技术、速冻保鲜、包装技术、有机生物肥、工厂化育苗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等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较大进展。
虽然近年来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一些积极地进展,可喜可贺,但也面临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两岸农业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自由贸易机制以及两岸解决经贸纠纷的协商和协调机制等制度建设比较滞后;二是两岸的农产品贸易规模偏小,正规贸易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两岸在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的交流的深度与广度不够亟待拓宽。
二、加强两岸农业互补合作的建议
(一)构建两岸农业合作的制度框架,实现资源共享
自2006年10月17日首届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在海南博鳌召开以来,两岸农业合作、交流方兴未艾,发展形式良好。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平台,除“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外,还有“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研讨会”、“海峡两岸渔业论坛”、“海峡两岸农博会”等交流平台;2009年12月21~25日,海协会长陈云林率团访问台湾,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中市举行第四次“陈江会谈”,签署了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农产品检疫检验、标准计量检验认证等三项合作协议,并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展开对话,初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交流的发展格局。
当前新形势下,为促进两岸农业更加有效的合作与交流,应进一步完善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机制、尤其是在种子资源、农业生物灾害预防与控制技术、农产品加工及标准体系建设、农业经济政策与信息化研究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两岸相关科研、教育和民间机构的合作渠道,加强两岸农业科研领域的人员交往和学术交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交流与合作,为两岸农业合作交流注入新的活力。 (二)推动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稳步健康发展
建设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是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大陆有关部门已先后批准在福建和海南全省,以及山东、黑龙江、陕西、广东、广西、江苏、四川、重庆、上海等14个省(区)市设立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在福建漳浦、莆田、清流,山东栖霞,安徽和县等地设立了15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相互衔接的试验区和创业园系统,产业布局也更趋优化,逐步由祖国大陆的东部向中部、西部区域拓展,园区所覆盖的面积甚至已经超过了台湾面积的8倍多。
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创新了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新模式,整合了大陆不同地区农业资源优势与台商资金、技术与管理优势,为两岸农业转型升级提供广阔的空间,为实现两岸农业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为推动海峡两岸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尽快完善融资、保险、救灾补助和土地、海域使用权流转机制;试验区和创业园必须找准其市场地位,克服政治、意识形态的干扰,从长远战略的高度规划海峡两岸农业试验区和创业园的发展方向及产品种类,并根据海峡两岸市场需要调节供给;此外,海峡两岸还可以农业试验区和创业园为依托,放眼国际市场,寻找两岸双方优势的着力点,积极整合资源和两岸农业比较优势,共同打造一个强势的农 业主体,共同提高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双赢。
(三)构建两岸农业合作发展的机制,提高两岸农业竞争力
台湾农业的市场体系建设、产业组织化程度、产业经营管理水平、产业技术水平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台湾农业有优良的品种、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经验、外向型的市场网络;大陆有丰富的劳动力、多样化的自然资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健康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诸多的农业高新科技,如杂交水稻育种、生物防治技术、生物基因研究、植物组织培养等。两相结合就能实现合理配置和要素互补,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两岸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两岸农业的振兴,提高两岸农业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早在20世纪70年代,海峡两岸就开展了种源引进方面的合作。据统计,台湾引进大路品质优良的种源累计达400多种,其中作物种源386个,林业12个,渔业3个,畜牧业4个品种。相比之下,大陆引进来自台湾的种源、优良品种更多,而且这方面尚有很大的潜力等待挖掘。
当今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创新能力的竞争。农业竞争力也不例外,只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时刻领先于竞争对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随时都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海峡两岸农业开展农业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的合作,尤其是那些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创新更显得意义重大。
(四)把握两岸关系缓和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两岸农业经贸交流
农业的战略升级调整关系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蹴而就。台湾本来就地域狭小,随着台湾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农业发展的空间、潜力日益萎缩。大陆市场广阔,经济发展迅速,消费潜力巨大,因此,加强两岸农业经贸合作交流,可以为台湾农业的战略升级调整提供空间和缓冲的时间,同时这对大陆的农业结构升级调整来说也是难得的契机,可以实现两岸农业现代化水平和两岸农业的竞争力双赢。
随着大陆和东盟自由贸易区(FTA)的建成并于2010年1月1日生效,两岸签署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显得更为迫切。應逐渐调低乃至消除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拓宽农产品贸易渠道,在直接贸易方式的基础上,实现贸易方式多样化。
随着两岸“大三通”的开放,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两岸农业的互补性更加凸显,各自的优势互补成为海峡两岸农业投资、经贸合作的基础。只要两岸立足于对方农业优势,促进优势互补、资源一体化配置,必将形成互补双赢局面。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两岸农业互补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一、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在20世纪80年代末海峡两岸农业开始进行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自2005年首届国共论坛以来,两岸农业界往来日益频繁,为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大陆方面又一路绿灯,采取了一系列有助于台湾农业发展、惠及台湾农民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获得了两岸各界的广泛好评。就某种程度而言,农业及相关产业已成为两岸经济关系中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之一。
(一)两岸农业界互动频繁,交流渠道多样,奠定了两岸农业合作长效机制的坚实基础
自20世纪80年代末,台湾当局对两岸关系解禁以来,两岸农业界一直进行着各种形式的交流:台湾方面农业专业协会、农渔会、农业合作社组织等纷纷来大陆参观考察、投资兴业;大陆农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等也积极组团赴台考察。尤其是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过程中可谓是功不可没,仅仅十几年的时间里就先后与台湾农业界举办60多次涉及动植物检疫、果树、畜牧兽医、蔬菜、渔业等领域专题研讨会和经贸洽谈会。两岸农业界人士的频繁互动加深了彼此了解,沟通了感情,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局面,奠定了两岸农业合作长效机制坚实基础。
(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农民创业园的建立,构筑了两岸农业合作广阔的发展平台,促进了两岸农业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从1997年开始,大陆有关部门先后批准在福建全省、海南全省、山东(平度)、广西(玉林)、黑龙江(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和农垦总局)、陕西(杨凌)等地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此外,大陆方面还批准在福建漳浦、莆田、清流,山东栖霞,安徽和县等地设立15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农业园区作为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一种积极尝试,已取得较大成效。以海南农业试验区为例,截至2007年底,共引进台湾农业及其加工业共441家,实际投资额3.47亿美元,承租土地21万亩,水果类、瓜菜类、花卉类、水产类等品种200多个,投资领域从引进农作物良种开始,逐步向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服务和整体配套以及农业高新技术方向发展,试验区发展在区域性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農业建设,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密切两岸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技术交流与合作成果显著
加入WTO后,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贸易量稳步攀升。据商务部统计,两岸农产品贸易额由2001年的3.09亿美元增加到2004印的7.92亿美元、2008年的11.57亿美元,8年问增长了27.4%。在农业技术方面,两岸在畜产品综合深加工、植物组织培育、脱毒技术、速冻保鲜、包装技术、有机生物肥、工厂化育苗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等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较大进展。
虽然近年来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一些积极地进展,可喜可贺,但也面临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两岸农业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自由贸易机制以及两岸解决经贸纠纷的协商和协调机制等制度建设比较滞后;二是两岸的农产品贸易规模偏小,正规贸易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两岸在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的交流的深度与广度不够亟待拓宽。
二、加强两岸农业互补合作的建议
(一)构建两岸农业合作的制度框架,实现资源共享
自2006年10月17日首届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在海南博鳌召开以来,两岸农业合作、交流方兴未艾,发展形式良好。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平台,除“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外,还有“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研讨会”、“海峡两岸渔业论坛”、“海峡两岸农博会”等交流平台;2009年12月21~25日,海协会长陈云林率团访问台湾,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中市举行第四次“陈江会谈”,签署了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农产品检疫检验、标准计量检验认证等三项合作协议,并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展开对话,初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交流的发展格局。
当前新形势下,为促进两岸农业更加有效的合作与交流,应进一步完善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机制、尤其是在种子资源、农业生物灾害预防与控制技术、农产品加工及标准体系建设、农业经济政策与信息化研究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两岸相关科研、教育和民间机构的合作渠道,加强两岸农业科研领域的人员交往和学术交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交流与合作,为两岸农业合作交流注入新的活力。 (二)推动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稳步健康发展
建设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是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大陆有关部门已先后批准在福建和海南全省,以及山东、黑龙江、陕西、广东、广西、江苏、四川、重庆、上海等14个省(区)市设立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在福建漳浦、莆田、清流,山东栖霞,安徽和县等地设立了15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相互衔接的试验区和创业园系统,产业布局也更趋优化,逐步由祖国大陆的东部向中部、西部区域拓展,园区所覆盖的面积甚至已经超过了台湾面积的8倍多。
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创新了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新模式,整合了大陆不同地区农业资源优势与台商资金、技术与管理优势,为两岸农业转型升级提供广阔的空间,为实现两岸农业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为推动海峡两岸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尽快完善融资、保险、救灾补助和土地、海域使用权流转机制;试验区和创业园必须找准其市场地位,克服政治、意识形态的干扰,从长远战略的高度规划海峡两岸农业试验区和创业园的发展方向及产品种类,并根据海峡两岸市场需要调节供给;此外,海峡两岸还可以农业试验区和创业园为依托,放眼国际市场,寻找两岸双方优势的着力点,积极整合资源和两岸农业比较优势,共同打造一个强势的农 业主体,共同提高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双赢。
(三)构建两岸农业合作发展的机制,提高两岸农业竞争力
台湾农业的市场体系建设、产业组织化程度、产业经营管理水平、产业技术水平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台湾农业有优良的品种、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经验、外向型的市场网络;大陆有丰富的劳动力、多样化的自然资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健康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诸多的农业高新科技,如杂交水稻育种、生物防治技术、生物基因研究、植物组织培养等。两相结合就能实现合理配置和要素互补,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两岸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两岸农业的振兴,提高两岸农业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早在20世纪70年代,海峡两岸就开展了种源引进方面的合作。据统计,台湾引进大路品质优良的种源累计达400多种,其中作物种源386个,林业12个,渔业3个,畜牧业4个品种。相比之下,大陆引进来自台湾的种源、优良品种更多,而且这方面尚有很大的潜力等待挖掘。
当今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创新能力的竞争。农业竞争力也不例外,只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时刻领先于竞争对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随时都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海峡两岸农业开展农业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的合作,尤其是那些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创新更显得意义重大。
(四)把握两岸关系缓和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两岸农业经贸交流
农业的战略升级调整关系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蹴而就。台湾本来就地域狭小,随着台湾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农业发展的空间、潜力日益萎缩。大陆市场广阔,经济发展迅速,消费潜力巨大,因此,加强两岸农业经贸合作交流,可以为台湾农业的战略升级调整提供空间和缓冲的时间,同时这对大陆的农业结构升级调整来说也是难得的契机,可以实现两岸农业现代化水平和两岸农业的竞争力双赢。
随着大陆和东盟自由贸易区(FTA)的建成并于2010年1月1日生效,两岸签署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显得更为迫切。應逐渐调低乃至消除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拓宽农产品贸易渠道,在直接贸易方式的基础上,实现贸易方式多样化。
随着两岸“大三通”的开放,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两岸农业的互补性更加凸显,各自的优势互补成为海峡两岸农业投资、经贸合作的基础。只要两岸立足于对方农业优势,促进优势互补、资源一体化配置,必将形成互补双赢局面。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两岸农业互补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