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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得益于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以及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但相关政策却规定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这既是促进其快速发展的原因,也是制约其公信力提高的根本因素。为了促进教育类民办非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采取分类治理的政策,将其分为营利机构和非营利机构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