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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带来的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综合国力的竞争问题,而竞争的主体是企业却不是政府。政府制定竞赛规则.企业则是运动员。因此.应对“入世”需要两手抓.即政府的政策法律准备和企业的产业发展准备。一是政府要营造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政策法律环境,包括限制外方的法律屏障和有利于我方的法律支撑两个层面。二是产业界自身的建设,即竞争主体的建设。这两个方面是紧密相连的.需要协调推行,但最终的落脚点还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