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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支持、巩固家族结盟、生儿育女、对抗寂寞,或者加入其他女人阵营,都可能是结婚的理由。当现代社会的选择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疑惑:“为什么要结婚?”无论答案是什么,它一定不会是爱情。爱情的荷尔蒙甚至连一年都撑不过,一纸结婚证明恰好是对爱情不够信任。
女性婚姻观念变迁史:从嫁汉吃饭,到真爱至上,再到对抗孤独
在《太太的历史》一书中,美国斯坦福大学女性与性别研究所学者玛丽莲·亚隆引用了一位单身妈妈写给《旧金山纪事报》专栏作者“亲爱的艾比”的信:
“亲爱的艾比”,我与一位很棒的男士订婚逾两年,却无法决定结婚日。他爱我与我9岁大的女儿,他一肩挑起所有洗衣、洗碗与打扫工作,并视我女儿如己出。他身兼两份工作,确保我们不虞匮乏。
听起来十分完美,对吧?问题是,我不认为我爱他,我嘴巴上说爱他,却感觉不到爱。他具有女人渴望的一切丈夫条件。但这是否足以取代爱?还是我读了太多浪漫小说了?
玛丽莲·亚隆评论道,此信透露了时下西方女性对婚姻的态度:一个人不一定非结婚不可,即使是单亲妈妈也无需被迫结婚;如果要结婚,最好以爱的名义,这已经成为普遍的价值观。
“从前,女人之所以结婚是因为其他理由:经济支持、巩固家族结盟、生儿育女、对抗寂寞,或者加入其他女人阵营。……在一个众所周知对老处女极不友善的世界,妻子的头衔代表了正当性与保护。不管一个人婚姻是否幸福,婚戒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女性价值的评价。” 而对今日的女性来说, “既然你不需要丈夫就能拥有性生活、经济支持、共享住处,甚至生儿育女,又何必结婚?”
学者李银河在预测未来爱情的时候,说:“未来爱情是一种更自由的爱情,所谓自由,是承认差异和多元的。”
她更预测了婚姻制度的消亡,她说:“之所以有婚姻,一个是为了养育子女,另一个是为了继承私有财产,如果财产有其他方法处置,由同居者来共同抚育子女,那么婚姻制度就有可能消亡。”
当现代社会的选择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疑惑:“为什么要结婚?”无论答案是什么,它一定不会是爱情。爱情的荷尔蒙甚至连一年都撑不过,一纸结婚证明恰好是对爱情不够信任。
很多人类学家试图给婚姻下定义。《圣经·创世纪》里说,上帝先是用地上的尘土创造了亚当,然后,“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于是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有了亚当夏娃作为榜样,所以《创世纪》里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古人注重繁衍后代,因此,无论男女都有义务结婚。早期基督教思想家圣奥古斯丁认为婚姻有三大合理好处:繁衍、维持社会稳定、防止通奸。鉴于夏娃不过是亚当的一条肋骨,在古代的婚姻关系中,妻子必须顺从丈夫,“如同顺从主”。16世纪掀起的宗教改革改变了这一观念,夫妻关系从主从关系逐渐变为伴侣关系。
其中的关键人物是奥古斯丁修会的修士马丁·路德。他提倡夫妻互敬互爱,在42岁这一年,还身体力行了自己的主张——“神职人员与信众都应结婚”,娶还俗修女凯瑟琳为妻。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婚后的生活,也就是现实中丑陋的部分,没人感兴趣
玛丽莲·亚隆认为,在夫妻互敬互爱成为风气之后,爱情才开始成为婚姻的首要条件——尤其是在英格兰。她的论据是:历史学者艾瑞克·卡尔森专研都铎王朝时代的婚俗,他在著作中肯定地表示:“婚姻的第一考量是爱。”她还指出,17世纪这个观念跟着清教徒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18世纪末成为美国中产阶级的普遍理想。
1846年,英国诗人勃朗宁夫人在写给友人的信中,抨击以利益为考量的婚姻是“合法卖淫”,某些人的婚姻“就像生意谈判”。不过,当时的社会普遍认为,年轻人身无恒产而结婚,至少是“不够深思熟虑”。
一方面,婚姻需要以爱情为基础;另一方面,也不得不考虑到经济基础——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是这种纠结的反映。小说一上来就说“凡是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主角都关心自己的终身大事,也大多如愿以偿——虽然在19世纪初,有10%到12%的英国女人终身不嫁,包括奥斯汀自己。
比简·奥斯汀晚一辈的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年轻时拒绝过两个男士的求婚,其中一个是神职人员,她拒绝他的理由是“我没有愿意为他赴死的强烈感情,将来也不会有。如果我要结婚,我对丈夫必须有这种爱慕之情”。
夏洛蒂·勃朗特的爱情际遇却远远不如简·爱:她终于在39岁时出嫁,丈夫完全不符合她原先的期待——或许她觉得自己再也耗不起了。
女人的故事通常到此为止,婚后的生活,也就是现实中丑陋的部分,没人感兴趣。
社会学家说,人的性行为必须有规范,才能避免乱伦以及因多角恋爱(俗称“劈腿”)带来的冲突与斗争,因此,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或者说是维持一份亲密关系的制度,是会被维系下来的。
问题是,如果人们不需要亲密关系了呢?
2013年《卫报》文章《为什么日本的年轻人不做爱了?》援引了相关数据:在16—24岁的女性中有45%“不感兴趣或者厌恶性接触”,超过25%的男性有同样的感觉。
“面倒臭い”,意为“太麻烦”,日本人谈到令他们恐惧的关系常常会用这个词。养家糊口有压力,发展亲密关系有压力,生儿育女更是想都不敢想。
同样是在《卫报》那篇文章中,引用了日本人口与社会保障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数据:高达90%的日本年轻女性认为与可预见的婚姻生活相比较,保持单身是一种更明智的选择。
而对日本男性来说,从网络色情、虚拟现实“女朋友”或动漫卡通等方面获得的乐趣,比见面约会上床多多了——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会和《生活大爆炸》中的谢耳朵一样,是坚定的有丝分裂支持者。
“与其牺牲自由、踏入婚姻只为谋得一张饭票,不如拒绝婚姻所提供的舒适生活” 在1879年12月于哥本哈根首演的《玩偶之家》中,女主角娜拉有这样一句台词:“我相信我和你一样,身为‘人’的角色先于其他……我将尽一切争取成为一个‘人’。”娜拉因此成为女性争取生存自主权的代名词,即使代价是要放弃所谓妻职和母职。
而在1874年,美国新女性阿尔芭·古尔德·伍尔森就发表了类似看法:“我存在……不是因为我是妻子、母亲、老师,首要的,因为我是个女人。我有为自己而存在的权利。”
越来越多女性质疑婚姻的绝对必要性,有些女人自愿选择独身,有些女人则实行“波士顿婚姻”。所谓“波士顿婚姻”,指两个单身女性拥有持久的结合关系,像小说家莎拉·奥恩·朱艾特(Sarah Orne Jewett)就与寡居的安妮·费尔德斯同居近三十年。
1888年8月,莫娜·凯尔德在《威斯敏斯特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婚姻”的文章,随即在英国引发关于婚姻制度的大讨论:不到两个月,就收到了27000封来信。
在文章中,莫娜·凯尔德宣称婚姻制度是束缚女性的“可耻枷锁”,是“失败”的,为此,她提出数个激进主张,以改变这种状况。其中最激进的,是完全拒绝婚姻:“越来越多女人采取此一选择,与其牺牲自由、踏入婚姻只为谋得一张饭票,不如拒绝婚姻所提供的舒适生活。”
不过,凯尔德的本意并非颠覆婚姻制度。她希望能纠正某些错误(比如法律强迫不幸福的夫妇仍得共同生活),让婚姻制度“重生”。于是,她呼吁通过更自由的离婚法,也呼吁让女孩接受更好的教育,经济上达到自给自足,才无需为了钱而被迫结婚。
美国名媛薇奥莱特·布莱尔·詹宁(Violet Blair Janin)就是一个不愿意臣服于丈夫的女性。1868年,时年20岁的薇奥莱特在日记中写道:“没有任何男人可以做我的主人——我绝不会答应服从。”在拒绝了12个求婚者之后,来自新奥尔良的阿尔伯特·詹宁吸引了她。阿尔伯特愿意接受她的条件:婚后有权控制自己的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她住华盛顿,阿尔伯特住新奥尔良;而且,“爱我的人必须受我驾驭”。
1874年,也就是阿尔芭·古尔德·伍尔森发表女性宣言的那一年,薇奥莱特和阿尔伯特结婚。薇奥莱特是当时绝无仅有的已婚却“过着形同未婚的生活”的女性,除了以翻译文件维生,她还积极参与“全美女性投票权协会”、“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独立革命之女”等组织的活动。她的非传统婚姻,象征了19世纪女性在追求自主权和传统妻职之间的紧张感。这种紧张感直至现代仍未消失。
女性婚姻观念变迁史:从嫁汉吃饭,到真爱至上,再到对抗孤独
在《太太的历史》一书中,美国斯坦福大学女性与性别研究所学者玛丽莲·亚隆引用了一位单身妈妈写给《旧金山纪事报》专栏作者“亲爱的艾比”的信:
“亲爱的艾比”,我与一位很棒的男士订婚逾两年,却无法决定结婚日。他爱我与我9岁大的女儿,他一肩挑起所有洗衣、洗碗与打扫工作,并视我女儿如己出。他身兼两份工作,确保我们不虞匮乏。
听起来十分完美,对吧?问题是,我不认为我爱他,我嘴巴上说爱他,却感觉不到爱。他具有女人渴望的一切丈夫条件。但这是否足以取代爱?还是我读了太多浪漫小说了?
玛丽莲·亚隆评论道,此信透露了时下西方女性对婚姻的态度:一个人不一定非结婚不可,即使是单亲妈妈也无需被迫结婚;如果要结婚,最好以爱的名义,这已经成为普遍的价值观。
“从前,女人之所以结婚是因为其他理由:经济支持、巩固家族结盟、生儿育女、对抗寂寞,或者加入其他女人阵营。……在一个众所周知对老处女极不友善的世界,妻子的头衔代表了正当性与保护。不管一个人婚姻是否幸福,婚戒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女性价值的评价。” 而对今日的女性来说, “既然你不需要丈夫就能拥有性生活、经济支持、共享住处,甚至生儿育女,又何必结婚?”
学者李银河在预测未来爱情的时候,说:“未来爱情是一种更自由的爱情,所谓自由,是承认差异和多元的。”
她更预测了婚姻制度的消亡,她说:“之所以有婚姻,一个是为了养育子女,另一个是为了继承私有财产,如果财产有其他方法处置,由同居者来共同抚育子女,那么婚姻制度就有可能消亡。”
当现代社会的选择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疑惑:“为什么要结婚?”无论答案是什么,它一定不会是爱情。爱情的荷尔蒙甚至连一年都撑不过,一纸结婚证明恰好是对爱情不够信任。
很多人类学家试图给婚姻下定义。《圣经·创世纪》里说,上帝先是用地上的尘土创造了亚当,然后,“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于是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有了亚当夏娃作为榜样,所以《创世纪》里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古人注重繁衍后代,因此,无论男女都有义务结婚。早期基督教思想家圣奥古斯丁认为婚姻有三大合理好处:繁衍、维持社会稳定、防止通奸。鉴于夏娃不过是亚当的一条肋骨,在古代的婚姻关系中,妻子必须顺从丈夫,“如同顺从主”。16世纪掀起的宗教改革改变了这一观念,夫妻关系从主从关系逐渐变为伴侣关系。
其中的关键人物是奥古斯丁修会的修士马丁·路德。他提倡夫妻互敬互爱,在42岁这一年,还身体力行了自己的主张——“神职人员与信众都应结婚”,娶还俗修女凯瑟琳为妻。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婚后的生活,也就是现实中丑陋的部分,没人感兴趣
玛丽莲·亚隆认为,在夫妻互敬互爱成为风气之后,爱情才开始成为婚姻的首要条件——尤其是在英格兰。她的论据是:历史学者艾瑞克·卡尔森专研都铎王朝时代的婚俗,他在著作中肯定地表示:“婚姻的第一考量是爱。”她还指出,17世纪这个观念跟着清教徒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在18世纪末成为美国中产阶级的普遍理想。
1846年,英国诗人勃朗宁夫人在写给友人的信中,抨击以利益为考量的婚姻是“合法卖淫”,某些人的婚姻“就像生意谈判”。不过,当时的社会普遍认为,年轻人身无恒产而结婚,至少是“不够深思熟虑”。
一方面,婚姻需要以爱情为基础;另一方面,也不得不考虑到经济基础——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是这种纠结的反映。小说一上来就说“凡是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简·奥斯汀笔下的女主角都关心自己的终身大事,也大多如愿以偿——虽然在19世纪初,有10%到12%的英国女人终身不嫁,包括奥斯汀自己。
比简·奥斯汀晚一辈的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年轻时拒绝过两个男士的求婚,其中一个是神职人员,她拒绝他的理由是“我没有愿意为他赴死的强烈感情,将来也不会有。如果我要结婚,我对丈夫必须有这种爱慕之情”。
夏洛蒂·勃朗特的爱情际遇却远远不如简·爱:她终于在39岁时出嫁,丈夫完全不符合她原先的期待——或许她觉得自己再也耗不起了。
女人的故事通常到此为止,婚后的生活,也就是现实中丑陋的部分,没人感兴趣。
社会学家说,人的性行为必须有规范,才能避免乱伦以及因多角恋爱(俗称“劈腿”)带来的冲突与斗争,因此,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或者说是维持一份亲密关系的制度,是会被维系下来的。
问题是,如果人们不需要亲密关系了呢?
2013年《卫报》文章《为什么日本的年轻人不做爱了?》援引了相关数据:在16—24岁的女性中有45%“不感兴趣或者厌恶性接触”,超过25%的男性有同样的感觉。
“面倒臭い”,意为“太麻烦”,日本人谈到令他们恐惧的关系常常会用这个词。养家糊口有压力,发展亲密关系有压力,生儿育女更是想都不敢想。
同样是在《卫报》那篇文章中,引用了日本人口与社会保障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数据:高达90%的日本年轻女性认为与可预见的婚姻生活相比较,保持单身是一种更明智的选择。
而对日本男性来说,从网络色情、虚拟现实“女朋友”或动漫卡通等方面获得的乐趣,比见面约会上床多多了——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会和《生活大爆炸》中的谢耳朵一样,是坚定的有丝分裂支持者。
“与其牺牲自由、踏入婚姻只为谋得一张饭票,不如拒绝婚姻所提供的舒适生活” 在1879年12月于哥本哈根首演的《玩偶之家》中,女主角娜拉有这样一句台词:“我相信我和你一样,身为‘人’的角色先于其他……我将尽一切争取成为一个‘人’。”娜拉因此成为女性争取生存自主权的代名词,即使代价是要放弃所谓妻职和母职。
而在1874年,美国新女性阿尔芭·古尔德·伍尔森就发表了类似看法:“我存在……不是因为我是妻子、母亲、老师,首要的,因为我是个女人。我有为自己而存在的权利。”
越来越多女性质疑婚姻的绝对必要性,有些女人自愿选择独身,有些女人则实行“波士顿婚姻”。所谓“波士顿婚姻”,指两个单身女性拥有持久的结合关系,像小说家莎拉·奥恩·朱艾特(Sarah Orne Jewett)就与寡居的安妮·费尔德斯同居近三十年。
1888年8月,莫娜·凯尔德在《威斯敏斯特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婚姻”的文章,随即在英国引发关于婚姻制度的大讨论:不到两个月,就收到了27000封来信。
在文章中,莫娜·凯尔德宣称婚姻制度是束缚女性的“可耻枷锁”,是“失败”的,为此,她提出数个激进主张,以改变这种状况。其中最激进的,是完全拒绝婚姻:“越来越多女人采取此一选择,与其牺牲自由、踏入婚姻只为谋得一张饭票,不如拒绝婚姻所提供的舒适生活。”
不过,凯尔德的本意并非颠覆婚姻制度。她希望能纠正某些错误(比如法律强迫不幸福的夫妇仍得共同生活),让婚姻制度“重生”。于是,她呼吁通过更自由的离婚法,也呼吁让女孩接受更好的教育,经济上达到自给自足,才无需为了钱而被迫结婚。
美国名媛薇奥莱特·布莱尔·詹宁(Violet Blair Janin)就是一个不愿意臣服于丈夫的女性。1868年,时年20岁的薇奥莱特在日记中写道:“没有任何男人可以做我的主人——我绝不会答应服从。”在拒绝了12个求婚者之后,来自新奥尔良的阿尔伯特·詹宁吸引了她。阿尔伯特愿意接受她的条件:婚后有权控制自己的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她住华盛顿,阿尔伯特住新奥尔良;而且,“爱我的人必须受我驾驭”。
1874年,也就是阿尔芭·古尔德·伍尔森发表女性宣言的那一年,薇奥莱特和阿尔伯特结婚。薇奥莱特是当时绝无仅有的已婚却“过着形同未婚的生活”的女性,除了以翻译文件维生,她还积极参与“全美女性投票权协会”、“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独立革命之女”等组织的活动。她的非传统婚姻,象征了19世纪女性在追求自主权和传统妻职之间的紧张感。这种紧张感直至现代仍未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