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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你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的函》(川教函[2006]68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绩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川教[2005]74号)文件规定,本着规范招生收费行为,以考养考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的原则,经研究,现将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