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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年第7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实测值超出标识值也不合格吗》一案,介绍了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某农资公司销售的硝酸铵钙化肥(生产厂家为外省某市化肥公司)进行监督抽检,样品送市质检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得知,该批化肥产品包装袋标注的执行标准为Q/WT—J02—2007企业标准,并标明氮≥15.5%,该标准为已经化肥生产厂家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