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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气工程造价执业过程中,常遇到下面的情况:其一、工程造价人员辛苦做出的工程造价文件,业主看后说,造价偏高,如某项目不应该计算在内,当你按照业主提的意见修改之后,施工单位或投标单位看后说,造价或控制价偏低了,如某项本应该计算在内,而工程清单中没有、漏项等;其二、在工程结算中,造价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经常会就某项有争议的内容相互扯皮,互不相让,有的甚至还因此而伤了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