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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政治现实,当时的思想家开始重新反思“天人合一”的政治合法性问题。老子在反思的基础上,以自然之“道”取代传统之“天”,提出了“天人合道”的政治思维方式,并由此推出“道法自然”的政治合法性的形上依据,以及无为而治的人类社会的政治模式。老子由此开创了以“道”论治的先河。相对于儒家的以“仁”论治,法家的以“法”论治,老子的以“道”论治具有更大的原创性、批判性、包容性、适应性和智慧性,对中国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