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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法;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税法与现行税法内容对比
新税法在内容上与现行税法有诸多不同,现从纳税人、税率、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等几方面予以简要对比。
(一)纳税人确定方面
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以民法中定义的企业法人为纳税人,解决了:1、我国现行税法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纳税主体界定的问题;2、使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纳税人与个人所得税以自然人为纳税人的界限分明,涵盖多种所得的征收面;3、符合国际惯例。目前世界各国的税制多对所得分别课征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统一后的公司所得税由全国人大立法通过,具有较高的法律级次。
(二)税率方面
1、税率形式。目前国际上所得税税率主要有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2、税率水平。我国现行所得税税率为33%,由于大量存在税收优惠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相差很大。给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扣除比例方面
新税法与现行税法在成本费用扣除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1、统一税基。统一工资扣除标准,从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规定只要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就可在税前据实列支;2、统一捐赠、利息费用支出的税务处理。统一后,公司所得税法,捐赠、利息费用支出采取向现行外资企业靠拢的方法;3、对于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和税后利润的处理。对从境内企业分得的股利和税后利润免予征税;对从境外取得的股利和利润应并入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征取,但其在国外缴纳的税金按有关规定抵免。
(四)税收优惠方面
新税法确立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1、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2、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机制以部分税收利益为激励,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行业,优化国民经济结构。
二、实行新税法的意义
(一)税收成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新税法在构建平等的税收法治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同时,也兼顾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新税法在实现企业的公平税负的基础上,以适度的税收利益为诱导,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此次税法制度的改革,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税法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公平性。新税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在制定新税法时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上原则的实施构建了和谐税收关系,这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所指出的2007年政府工作的重点:要放到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上来,防止片面追求和盲目攀比增长速度,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相一致。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将现行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二)崇尚民主与法制,坚持依法治国,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已引起中国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根据公布的新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比最初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草案所规定的10%的比例还提高了两个百分点。而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扣除比例只有3%。将公益性捐赠的纳税扣除额度由3%提高到12%,体现了中国进一步鼓励公益性捐赠,通过税收手段推动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新税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并高票获得通过,体现了我国的“开门立法”。立法之前立法者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提供了一个直接而便捷的渠道,使民主立法工作让普通老百姓切身感受得到、参与的来。这也是确保实现高质量立法的核心動力和基石,充分体现我国民主越来越进步,法制越来越健全,必将对中国的发展带来长久、深远和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www.chinaacc.com.
(作者单位:山东省地矿局801队)
主题词:企业;所得税法;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税法与现行税法内容对比
新税法在内容上与现行税法有诸多不同,现从纳税人、税率、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等几方面予以简要对比。
(一)纳税人确定方面
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法,以民法中定义的企业法人为纳税人,解决了:1、我国现行税法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纳税主体界定的问题;2、使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纳税人与个人所得税以自然人为纳税人的界限分明,涵盖多种所得的征收面;3、符合国际惯例。目前世界各国的税制多对所得分别课征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统一后的公司所得税由全国人大立法通过,具有较高的法律级次。
(二)税率方面
1、税率形式。目前国际上所得税税率主要有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2、税率水平。我国现行所得税税率为33%,由于大量存在税收优惠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相差很大。给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扣除比例方面
新税法与现行税法在成本费用扣除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1、统一税基。统一工资扣除标准,从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规定只要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就可在税前据实列支;2、统一捐赠、利息费用支出的税务处理。统一后,公司所得税法,捐赠、利息费用支出采取向现行外资企业靠拢的方法;3、对于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和税后利润的处理。对从境内企业分得的股利和税后利润免予征税;对从境外取得的股利和利润应并入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征取,但其在国外缴纳的税金按有关规定抵免。
(四)税收优惠方面
新税法确立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1、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2、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机制以部分税收利益为激励,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行业,优化国民经济结构。
二、实行新税法的意义
(一)税收成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新税法在构建平等的税收法治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同时,也兼顾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新税法在实现企业的公平税负的基础上,以适度的税收利益为诱导,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此次税法制度的改革,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税法的透明度、稳定性和公平性。新税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在制定新税法时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上原则的实施构建了和谐税收关系,这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所指出的2007年政府工作的重点:要放到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上来,防止片面追求和盲目攀比增长速度,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相一致。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将现行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二)崇尚民主与法制,坚持依法治国,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已引起中国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根据公布的新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比最初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草案所规定的10%的比例还提高了两个百分点。而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扣除比例只有3%。将公益性捐赠的纳税扣除额度由3%提高到12%,体现了中国进一步鼓励公益性捐赠,通过税收手段推动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新税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并高票获得通过,体现了我国的“开门立法”。立法之前立法者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提供了一个直接而便捷的渠道,使民主立法工作让普通老百姓切身感受得到、参与的来。这也是确保实现高质量立法的核心動力和基石,充分体现我国民主越来越进步,法制越来越健全,必将对中国的发展带来长久、深远和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www.chinaacc.com.
(作者单位:山东省地矿局801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