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中的征收安置补偿工作显得更为艰难,政府和公民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做到诉求统一协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以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为例,围绕2011年至2013年期间乌鲁木齐市棚户区征收安置补偿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具体论述和探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就如何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中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和谐征收进行了探讨。